廣東東莞開網約車司機艾先生(化名),近日接到一張訂單,是一家四口。
家人抱著的嬰兒上車後就出現了嚴重症狀,好心的艾先生開車直奔掉醫院。
為了趕時間,艾先生連闖三紅燈,及時把發病的嬰兒送到醫院救助,之後留下電話號碼才離開醫院。
接著艾先生主動聯繫了交警部門,說明情況,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他想請家屬證明自己是因為救人才三闖紅燈的。
令人費解的是,家屬拒絕配合證實這件事情,艾先生打家屬電話,打不通,沒有人接電話。
目前,由於不能夠證實自己說法,艾先生因為被扣18分,罰款600元處罰。
可怕的是他面臨駕駛證要重考,網約車在這幾年都不能開了。
面對這樣的事件,談點自己的看法,看看是否妥當。
1.從艾先生的敘述中看出,他是一個熱心腸的人,看到嬰兒病了,比家屬還要急,點讚他的熱心腸。
2.艾先生沒有問家屬是否需要急著去醫院,只是知道家屬要去醫院,但家屬表現並不是很急樣子,可能嬰兒病不是很嚴重,但艾先生認為嚴重而已。
3.家屬不願意去證明艾先生的行為,可能當時就是嬰兒病並不重,認為沒有必要闖紅燈。另外有可能家屬不想惹麻煩,可能是一戶生活艱難的家庭,如果出來證明了,輿論壓力讓他們不得不拿出點錢給予司機,估計有這方面考慮。
4.交警認定責任肯定是按照交通法規來執行的,在沒有其他說明情況下,交警執法是正確妥當的,應該嚴厲打擊闖紅燈行為。
5.提醒我們,不要隨便闖紅燈,一座一千多萬人口的城市,每天都有一些病人發生,如果不是救護車的警報,請遵守交通法規,如果普通車都以某某藉口闖紅燈,估計整座城市的交通就會亂七八糟的了。
6.我們既要遵守交通法規,也要人性化對待,但千萬不要自我認為怎樣怎樣,因為表面現象與事實有出入的。就如艾先生闖紅燈事件,他認為是正確的,家屬卻不是這樣想。
7.社會環境下,好心人還是很多,但這個好心要在前提正確之下,才能感動他人與社會,否則會適得其反。
社會環境的複雜性,超出很多人的想像,我們既要遵守交通法規,也要好心做事,幫助他人,給社會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