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今年,我省將進一步開展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與去年相比,我省對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的內容作了調整,一是該項目的定點醫療機構新增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和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二是救助標準只劃為兩個檔,自付部分超過4000元(含)的,全部統一比例,按自付費用的75%予以補助。
去年,省衛生計生委在全省範圍內實施了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截至2018年4月底,已為215名患兒爭取到救助款近200萬元。
今年,我省持續開展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救助對象需同時滿足4個條件,即0-14周歲(含)臨床診斷的遺傳代謝病的患兒;家庭經濟困難,能夠提供村(居)委會開具的貧困證明;診療費用的自費部分大於等於3000元;患兒所在地區醫保比例在90%以下。救助病種包括新生兒多種遺傳代謝病串聯質譜檢測出的病種48種和其他遺傳代謝病病種30類等。救助標準劃分4檔,最高可申領1萬元的救助金。
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則調整了兩個方面的內容,調整內容主要為增加項目定點醫療機構和調整補助標準。該項目的定點醫療機構,除了去年指定的瀋陽市兒童醫院、大連市兒童醫院、錦州市婦嬰醫院、瀋陽軍區總醫院,今年新增了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具體的補助標準今年只劃分了兩檔:自付部分超過3000元(含)且小於4000元的,補助額度為3000元;自付部分超過4000元(含)的,按自付費用的75%予以補助,最高補助額度為3萬元(含)。
凡年齡18周歲以下(含);屬於臨床診斷的6類72種畸形疾病,家庭經濟困難,能夠提供低保證、低收入證、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或村(居)委會等開具的貧困證明;在項目定點醫療機構接受診斷、手術、治療和康復;且醫療費用自付部分超過3000元(含)的患兒均可按要求申領救助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增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的2017年1月1日之後出生的符合條件的貧困患兒可以回到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救助,這將滿足更多患兒及家庭的救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