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11月27日消息(記者孟海)日前,貴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貴州省教育廳發布關於切實加強民辦學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貴州對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和營利性民辦幼兒園進行分類登記。通知明確,經營主體自主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或者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對於繼續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要明確公益性目的和非營利屬性;對於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要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財產權屬,繳納相關稅費,重新登記,繼續辦學。在民辦幼兒園收費方面,通知要求,收費項目和標準由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向社會公示,並向價格主管部門登記。嚴禁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或以保留學位等為名進行高收費、亂收費。
通知指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全部用於幼兒保教活動、改善辦園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保教活動、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堅決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未進行分類登記的民辦幼兒園收費按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管理。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取得辦園收益、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獲取過高盈利的,有關部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