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假期越來越近,近日,又有一批高校公布中秋、國慶假期安排。大部分高校假期縮水,有高校安排僅10月1日當天放假休息,提前或延長寒假補足。
9月6日,長春大學官網「通知公告」欄目發布的《關於2020年秋季學期作息時間調整及國慶節、中秋節放假有關事宜的通知》顯示,為確保學生返校後儘快適應學習生活秩序,避免因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學校決定對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為:
10月1日放假休息,10月2日至8日按照教學部門制定的教學計劃正常上班、上課,其他放假時間順延至秋季學期結束後的寒假,寒假放假時間相應增加。
小編注意到,湖北大學、湖北經濟學院也對假期安排作出調整,10月1日(周四)放假一天,期間的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課,周末安排休息,與此同時,寒假也有所提前或延長。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公布假期安排的高校中,多數不足8天。
高校假期調整,小編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高校的老師職工,節假日也在上班,了解後,發現今年國慶加班的人不在少數。
那麼問題來了,加班費怎麼計算?
問題1:10月1號加班有沒有6倍工資?
答:根據計算基數、計算係數、加班天數,這加班費的「三要素」來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國慶同日加班,並沒有疊加到6倍工資。
北京市中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夏孫明表示:
國慶節10月1日-3日為法定節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問題2:10月4日會增加為法定假日嗎?
那麼會不會補一天為法定假日,多一天3倍工資?有人認為10月4日或增加為法定假日,但實際情況還要以國家有關部門通知為準↓↓↓
在沒有補一天為法定假日的前提下,10月4日、5日、6日、7日、8日作為公休日或公休日的調休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 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 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今年十一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公休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想靠國慶加班發一筆財的朋友們可能要失望了,目前的政策換句話說,只有10月1、2、3號加班有3倍工資,剩下的假期加班有可能被安排成調休,給錢的話也是2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