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判決書揭秘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假理財」案
支行行長如何詐騙147名客戶27億?
三年前震驚全國的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假理財」案終於迎來法律的裁決。12月9日和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先後公布了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航天橋支行原行長張穎和副行長肖野的一審判決書和二審裁定書。
去年12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穎無期徒刑;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肖野有期徒刑十年。此後,北京市一分檢提出抗訴,張穎、肖野提出上訴。今年11月29日作出的終審裁定顯示,北京市高院二審對張穎維持原判,對肖野改判犯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罪,刑期為九年。
該案為何廣受關注?
147人被騙共計27.46億餘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張穎擔任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航天橋支行行長期間,自2013年以來,以高息為誘餌,誘騙被害人籤訂虛假的理財產品購買或轉讓協議,並將購買或受讓虛假理財產品的錢款轉入其控制的個人銀行帳戶,騙取147名被害人共計27.46億餘元。
2017年4月,航天橋支行「假理財」案曝光的時候,北京青年報記者曾前往現場採訪,接觸了一些被騙的投資者。當時,一名投資了幾百萬的客戶告訴北青報記者,要不是媒體都報導了,根本不相信自己在航天橋支行買的理財產品是假的。他買產品時都是在該支行貴賓中心理財經理辦公室籤的合同,然後去櫃檯辦的匯款。業務受理單上還有理財產品的名字和轉讓人的信息,整個流程跟他買其他正規產品完全一樣,前幾次還都如期兌付了,所以他從來沒有對產品的真假有所懷疑。
張穎的行為極大地辜負了老客戶的信任。受害人方某的證詞顯示:從張穎在上一家銀行工作起,自己就一直支持張穎的業務,後來隨張穎把資金轉到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張穎向他推薦理財產品時,稱是民生銀行總行針對各支行私人銀行老客戶定製的產品,投資於加銀基金,保本保息,分配給航天橋支行的額度不多。聽了這番介紹,方某決定購買該產品。他在張穎辦公室或貴賓理財區籤訂民生銀行加銀資管人民幣理財產品協議。張穎也是帶他到櫃檯辦理的付款手續。
2017年4月18日聽說張穎出事後,方某趕到航天橋支行櫃檯查詢,才發現張穎向其推薦的理財產品根本不存在。其銀行卡的流水顯示,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實際上都轉給了陳某某。
案件細節
被抓當晚指使下屬銷毀資料
2017年4月12日,張穎被民生銀行北京分行約談調查,就在當晚,她和肖野指示員工連夜銷毀資料證據。
法院判決顯示,張穎接受民生銀行調查期間,張穎、肖野指示航天橋支行員工何某、高某(均另案處理)刪除張穎、肖野、航天橋支行員工李某電腦中涉及虛假理財產品的相關內容數據,轉移張穎、肖野處的虛假理財合同、銷售記錄和偽造的儲蓄業務公章。
2017年4月12日21時、22時,張穎微信告訴何某總行要到支行檢查,讓其把張穎電腦桌面上名為「對帳單」的文件夾刪除,並把張穎辦公室抽屜裡的文件拉走。何某按照張穎的指示將相關文件永久性刪除。約22時,肖野發微信讓何某將肖野辦公室的電腦D盤格式化,把肖野保險柜和抽屜裡的理財合同拉走,把李某用過的幾臺電腦中涉及「結構性理財」的文件全刪除。第二天16時許,在公安機關將張穎帶走前,她還用通訊軟體與何某溝通,讓何某轉告聯繫相關人員,並特意囑咐發完信息就刪除。
除了張穎,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參與此案的員工多達十餘人。他們也許並不知道這是一個「假理財」騙局,但也察覺到了諸多可疑之處,然而最終還是按照張穎的指使進行了違法違規操作。
比如,肖野明知私刻公章違法,卻聽信了張穎「這樣違規不違法」的說辭。法院認為,雖然不能證明肖野在主觀上對張穎銷售虛假理財產品系明知,但其在客觀上實施了一系列幫助行為,除了積極向客戶推銷涉案理財轉讓產品外,還參與製作虛假理財合同,在轉讓人處代客戶籤字等等。
關注
民生銀行已代賠21.71億餘元 北京分行被重罰2750萬元
判決書顯示,案發後,自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間,民生銀行代為賠付21.71億餘元,代為賠付了涉案144名被害人的全部損失,1名被害人的部分損失;尚有2名被害人的損失全部未受償。受償的被害人聲明將在案件中的全部財產權益以及向司法機關領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退贓款、賠償款等)的權利轉讓給民生銀行。
2017年11月30日,北京銀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民生銀行北京分行下轄航天橋支行涉案人員銷售虛構理財產品以及北京分行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責令中國民生銀行北京分行改正,並給予合計27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驚天騙局如何打造?
編造年化收益率15%至40%高息理財產品攬熟客
張穎如何讓100多位高端客戶心甘情願投資27億?她如何指使手下員工打造出這一驚天騙局?判決書披露了很多細節。
根據張穎自述,她從2013年起就開始偽造理財產品協議,向客戶出售虛假的「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並承諾高息。書證證明顯示,這類產品虛構期限為一年半至三年,預期年化收益率高達15%至40%,只針對張穎少數的早期客戶,這些客戶資金規模較大。
受害人郭某稱,2016年1月,張穎打電話告訴其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有一款針對VIP客戶的保本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籤訂產品協議後,自己是在櫃檯將錢款轉帳到產品出讓方的帳戶。
既然是在正規網點辦理,張穎是如何堂而皇之地把客戶理財資金騙走的呢?
張穎稱,銷售這種虛假理財產品時,她會先到櫃檯,告訴櫃員王某,待會有客戶要做轉帳業務,但收款人不想讓轉款人知道收款人的情況,因此不要當著客戶的面列印銀行業務回單,更不要讓客戶籤字。囑咐好王某後,張穎再與客戶籤合同,並帶客戶到指定櫃檯辦理付款。
轉帳時,張穎讓客戶輸入密碼,櫃員轉帳。客戶以為「理財產品」至此購買完成,但實際上這些資金都轉至張穎控制的陳某某等9人在民生銀行的帳戶。這些名義持卡人基本都是張穎和該支行員工的親戚朋友。
令人吃驚的是,張穎還表示,購買這種虛假理財產品的主要是自己的幾個老客戶,她甚至連帳都沒有記。
私刻公章 大批「鯨鑽高爾夫俱樂部」客戶受騙
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有一個針對資金量800萬元以上高端客戶的「鯨鑽高爾夫俱樂部」,鯨鑽高爾夫俱樂部每年組織8次免費活動,其中6次在北京打球,一次在國內打球,還有一次在國外。北京的活動人均一千元一次,國內的人均八九千元一次,國際的人均一萬三千元左右一次。
張穎稱,為了留住這些優質客戶,不讓他們的資金轉到其他銀行,又編造了第二類虛假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為4.5%左右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這一次,她還找來主管該俱樂部的副行長肖野幫忙。
張穎告訴肖野,購買了民生銀行總行過億元理財產品的大客戶陳某某急於贖回未到期的產品,俱樂部願意中途接手該產品的客戶可以享有產品全部到期收益。因為這個大客戶不願讓人知道自己的真實信息,所以會以其他人的名義籤訂理財產品轉讓協議並收取產品轉讓費。蒙在鼓裡的肖野和理財經理就當成真的理財產品向客戶推廣。
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理財經理李某在證言中稱,肖野讓她在俱樂部會員中尋找目標客戶,推銷這種轉讓型的理財產品,她自己就做了近200單。
根據張穎自述,2016年9月後,航天橋支行按照民生銀行總行的要求安裝了印控機,蓋章要通過網上的審批手續,自己再也不能隨便使用儲蓄業務章。她就讓支行辦公室主任何某刻了枚假的儲蓄業務章,保管在何某處。其他人要在協議上加蓋假的業務章,向張穎請示後再到何某處蓋章。
20多億元都用到了哪裡?
花了8億元「購買」存款業績
張穎騙取的這20多億元巨額資金都用到了哪裡?判決書顯示,被害人的錢款轉入陳某某等人的帳戶後,即為張穎所佔有控制。張穎將其控制的被害人的資金,用於購買玉石、唐卡、手錶、房產等個人揮霍及支付「購買」存款的好處費。其中張穎為了讓個人業績好看,支付了8億多元「購買」存款。
根據張穎自述,為了提高業績,通過中間人趙某「購買」存款,除去正常的存款利息,還需要通過張穎控制的個人帳戶向趙某額外支付存款額5%至6%的好處費,趙某再支付給存款客戶。
證人證言、銀行交易記錄、司法會計鑑定意見書證明:趙某自2011年8月開始,通過多人為張穎介紹240餘名個人客戶定期存款,存款規模56億元。趙某自2014年12月開始,通過他人為張穎介紹海康威視公司北京分公司、香飄飄公司、大華智聯公司三家企業定期存款,存款規模共計96億餘元。從2013年9月起,張穎控制的資金池帳戶淨支付趙某8.13億餘元,趙某截留1.538億餘元。剩餘資金再經過中間人層層截留後,流入存款客戶的相關帳戶,成為「貼息」。
證人孫某稱,2015年4月起為海康威視公司在民生銀行做定存貼息,在正常存款利息3.25%外,私下能再返存款額3.3%的好處費。扣除中間人的好處費後,這些貼息分別存入海康威視公司子公司對公帳戶。海康威視公司在民生銀行航天橋支行共存款七八十億元,獲得貼息共2億餘元,其扣除好處費兩三千萬元後,都存入杭州海康威視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帳戶。判決書顯示,經層層截留後,淨轉入杭州海康威視科技有限公司1.78億餘元。
豪擲8億餘元購買玉石、唐卡、鑽石等
除了花錢買存款,張穎還將騙來的資金大肆揮霍。判決書顯示,張穎花費8億餘元購買玉石、唐卡等物品。
比如,吳某是張穎的原同事。 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間,張穎從吳某處購買唐卡、和田玉、紫檀等物品,張穎每次購買花費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共計一億餘元。
另外一家店鋪的經營者也證實。從2012年起,張穎從其處購買佛牌、手串、鑽石等共計花費4億元。
偵查機關委託中國商業聯合會鐘錶眼鏡商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對扣押在案的手錶中的39塊進行了檢驗,39塊手錶的市場參考價為3126.12萬元。
張穎自述,還花了兩三億元購買房產,以其母親、朋友、朋友母親的名義持有。這些房產包括:萬柳書院五套房產、七個車位;白石橋金地華著一套房產;鴻坤花語墅兩套房產;西紅門一套別墅;秦皇島的四套房產;海南三亞的鴻坤山海墅。她還給朋友錢用來投資某餐飲品牌工體店和購買後海四合院。
公安機關查獲的在案房產情況顯示,共查封四合院1套、房產19套、車位10個。
雖然張穎「騙」錢的手段高超,但事實證明她投資的眼光並不太好。法院認為,張穎花費8億餘元購買的玉石、唐卡等物品,均不具有保值的屬性,很難予以變現。張穎雖在2016年後,花費2億餘元購買了部分房產,但佔涉案贓款的比例極低,且上述房產多在他人名下,張穎能否實際控制不無疑問。此外,張穎還使用1800餘萬元為其與他人辦理移民,在海外購置房產、土地。(本組文/本報記者 程婕 統籌/餘美英)
責任編輯: 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