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通知》(教材廳函〔2020〕1號)精神,為做好陝西省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中小學教學用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全省義務教育國家課程各學科繼續使用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原選用的版本不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全部使用統編教材。
2.小學科學,一、二、三、四年級使用依據國家課程標準(2017年版)修訂的新版教材,五、六年級仍使用原選用版本教材,不得隨意更換版本。
3.2020年秋季繼續向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小學一年級學生免費提供《新編學生字典》(人民教育出版社雙色本)。
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全省普通高中仍統一使用依據國家課程標準(2003年版)編寫的原選用版本教材,不得隨意更換其他版本。
1.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相關學科一律使用教育部《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盲校道德與法治九年級上下冊、信息技術三年級上下冊,聾校道德與法治三年級上下冊、溝通與交往三年級上下冊、美術三年級上下冊,培智學校生活語文四年級上下冊教材,教育部正在組織審核,教材使用工作另行通知。沒有新編教材的學科和年級可沿用原版本教材,並按照小學每學期不超過45元/生,初中每學期不超過90元/生標準徵訂免費教材,所需經費從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資金中支付。
2.體育運動學校道德與法治、語文使用國家統編教材,其他學科使用《體育運動學校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
1.《教師用書目錄》中的教師用書、磁帶、光碟、掛圖、投影片等供全省中小學教師根據教學實際選用,不得要求學生購買,普通高中學生可自願選擇購買磁帶、光碟。
2.全省中小學地方課程教材的選用,各地可根據地方課程設置情況,嚴格按照陝西省《地方課程教材目錄》規定的科目、開設年級進行徵訂。學校未開設的地方課程,一律不得徵訂相關科目的地方課程教材。鼓勵市、縣(區)地方財政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地方課程教材。嚴禁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取地方課程教材費用。
3.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的選用,除義務教育統編三科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外,其他教輔材料要嚴格按照《陝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規定的科目、版本、適用年級進行徵訂。
4.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要求,省教育廳正在對《陝西省中小學素質教育讀本推薦目錄》進行重新審核,待審核完成後另行通知。
5.原由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高中《歷史地圖冊》,高中版《時事》雜誌,作為學生工具用書,由學生自願選用。
6.國家統編中小學語文教材配有「中小學語文示範誦讀庫」,供學生自願購買。鼓勵教材出版單位採取網際網路下載方式,免費提供與教材配套的數字音像資料。
1.做好義務教育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的提供工作。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全面實施城鄉義務教育教科書免費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費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的意見》(財科教〔2017〕1號),全省繼續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教科書政策。各地各學校要依據實際在校學生數,為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足額徵訂、免費發放,不得超數量、超範圍、超標準徵訂。
2.加強循環使用的教科書的管理工作。各地要做好循環教科書的登記、發放、回收、統計、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統籌解決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納入循環使用的教科書按照在校生數的三分之一進行徵訂和發放。
3.中小學國家課程必須使用本文所附目錄中的教學用書(特殊教育學校沒有新編教材的學科及年級除外),嚴禁選用其他教學用書。中小學教學用書中不得夾帶、標識任何商業廣告或教學輔助資料連結網址、二維碼等信息。
4.凡經陝西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獲準在本省中小學使用的地方教材、教輔材料、素質教育讀本等,均已在封面刊印「經陝西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年審查通過(試用)」字樣。國家統編教材均刊印教育部統一設計的審定通過標誌,並列入陝西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其他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學用書,不得為學生代訂代購。
5.全省中小學教材、教輔統一由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政府採購招標中標單位發行。發行單位務必在8月20日前,將榆林、延安兩市的教材發送到校;8月31日前,將其餘各市的教材發送到校,確保秋季「課前到書」。
6.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所屬學校的教學用書選用版本、徵訂數逐校進行嚴格審核,確保數據準確,人手一冊。要加強免費教科書版本選用、徵訂、發放、資金核算及循環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政策順利實施。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地教學用書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相關規定選用、使用、徵訂教學用書的地方和學校將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