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利劍
直指涉農合機構不良貸款案
出重拳
打擊拒執行為絕不手軟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農合機構金融生態環境,推進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案件清收,助力全市農合機構「清不良,建商行」,「雷霆2020」集中執行周期間,牡丹江中院決定對一起被執行人拒不遷出佔有房屋的案件進行強制遷出。
9月9日7時20分,20餘名幹警、5輛警車在中院集結,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王菲向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宋殿寶報告本次執行行動基本情況。宋殿寶院長下達出發指令後,執行幹警奔赴執行現場。
黑龍江電視臺新聞法治頻道、都市頻道對此次行動進行了全程直播。
該案為寧安某信用社申請執行某集團公司合同借款案件,涉案總標的達6000餘萬元。執行案件立案後,牡丹江中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某集團公司名下八處房產及附著的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上述涉案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經拍賣流拍,申請執行人以第一次拍賣保留價60126504.00元接收流拍財產抵債。以物抵債裁定作出後,雙方當事人就債權債務的履行達成和解協議。後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未履行和解協議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中院執行局申請對上述涉案房屋及土地進行強制遷出。
到達執行現場後,法警立即對執行現場進行布控,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範圍,為案件高效執行維護良好秩序。進入被執行人辦公區,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某集團公司總經理出示工作證、執行公務證,並宣讀執行決定,被執行人總經理表示願意配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
執行過程中, 執行幹警對現場物品進行清點,製作清單。搬家公司工作人員將物品搬出至指定地點封存,經過4小時的奮戰,執行幹警對被執行人名下總面積11000餘平方米的八處房屋及面積18000餘平方米土地強制遷出完畢,現場騰空的房屋及土地由案件承辦人交付申請執行人,並製作交付筆錄,該案成功執結。
申請執行人對中院本次強制遷出工作表示認可和肯定,對近年來牡丹江法院在清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方面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謝。
牡丹江中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懲戒力度,依法維護牡丹江市金融秩序平穩運行,用實際行動捍衛公平正義,為牡丹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