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 贇
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堅持把發展經濟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堅定不移建設製造強國、質量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提高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在全球經濟增長乏力背景下,數字經濟成為撬動經濟增長的新槓桿,成為各國提振經濟的重要方向,數位技術在國家治理中的廣泛運用也成為重要趨勢。數字經濟契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在我國經濟面臨新舊動能轉換,轉向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正在成為我國重大戰略發展方向並逐漸發展壯大。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研究,我國數字經濟增加值已由2011年的9.5萬億元增加到2019 年的35.8萬億元,佔GDP比重從20.3%提升到36.2%。數位技術支撐的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商業模式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貢獻力量。「十四五」期間,數字經濟的作用和地位將繼續提升,是今後經濟增長的重要源泉,是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重要途徑,是促進位造業服務業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維護和提升全球產業分工體系穩定性安全性的重要依託。
數字經濟及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什麼是數字經濟?數字經濟它不像某一個產業,如化工產業、金融產業或者半導體產業,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體系,而它是一個更加複雜的系統,是用數位技術進行經濟活動的經濟範式。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入選全球最具影響力50 位思想家的美國經濟學家唐·塔普斯科特出版了《數字經濟》著作,後來隨著曼紐爾·卡斯特《資訊時代:經濟、社會與文化》、尼葛洛龐帝《數位化生存》等著作的出版和暢銷,數字經濟理念在全世界流行開來。G20杭州峰會發布《二十國集團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提出數字經濟是以使用數位化的知識和信息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通過數位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斷提高傳統產業數位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構經濟發展與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經濟形態。數字經濟的構成包括兩大部分:一是數字產業化,也稱為數字經濟基礎部分,即信息產業,具體業態包括基礎電信業、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網際網路行業等;二是產業數位化,也稱為數字經濟融合部分,包括傳統產業由於應用數位技術所帶來的生產數量和生產效率提升,其新增產出構成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9年9月,聯合國貿發會議發布《2019年數字經濟報告》指出,衡量數字經濟以及相關的價值創造和捕獲充滿困難,一方面是因為數字經濟沒有被廣泛接受的定義,另一方面也因為缺乏關於其關鍵組成部分和層面的可靠統計數據。根據定義的不同,數字經濟的規模估計在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4.5%至15.5%之間。他們把數字經濟分成三個部分:核心數字部門、數字經濟和數位化經濟。數字經濟擴張的第一驅動因素是數字數據,在收集、使用和分析大量機讀資料(數字數據)的能力推動下,數字經濟繼續以極快的速度發展。這些數字數據來自在各種數字平臺上開展的個人、社會和商業活動的數字足跡。代表數據流的全球網際網路協議(IP)流量從1992年的每天約100千兆字節(GB)增長到2017年的每秒45000千兆字節。但這個世界還只是處於數據驅動經濟的早期,在首次上網的人越來越多和物聯網擴張的推動下,到2022年,全球網際網路協議流量預計將達到每秒150700千兆字節。數字經濟擴張的第二驅動因素是數字平臺,在過去十年裡,世界各地出現了大量使用數據驅動商業模式的數字平臺,按市值計算的全球八大公司中有七家都使用基於平臺的商業模式。它們已經成為主要數字公司(如亞馬遜、阿里巴巴、臉書和易趣)以及為數字帶動的部門提供支持的公司(如優步、滴滴出行或愛彼迎)的核心商業模式。
數字經濟能有效地幫助供給側和需求側精準、智能地匹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數字經濟將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從而幫助解決生產效率低下和生產相對過剩等依靠傳統手段難以解決的問題。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有效幫助暢通從生產到銷售的全流程渠道,從而提升效率。數字經濟能有效地幫助政府精準、智能地服務民眾和治理社會,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國在世界上領先的大數據積累能力將有效助力技術革新和經濟轉型,幫助中國在國際競爭中佔據有利位置,助力我國經濟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及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2018年5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出席兩院院士大會時指出:「世界正在進入以信息產業為主導的經濟發展時期。我們要把握數位化、網絡化、智能化融合發展的契機,以信息化、智能化為槓桿培育新動能。」「要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做大做強數字經濟。」10月23日工信部在國新辦舉行的「十三五」工業通信業發展成就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在信息通信新技術、新業態的帶動下,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勢頭強勁,2019年我國數字經濟總量超過35萬億元,佔GDP比重的36.2%,對GDP的貢獻率為67.7%。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信通院」)《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 2020年)》,2019年我國產業數位化增加值約為28.8萬億元,佔GDP 比重為29.0%。其中,服務業、工業、農業數字經濟滲透率分別為37.8%、19.5%和8.2%。
根據中國信通院發布的《全球數字經濟新圖景(2020年)——大變局下的可持續發展新動能》, 2019年,報告測算的47個經濟體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1.8萬億美元,同比名義增長5.4%,高於同期全球GDP名義增速3.1個百分點。從數字經濟規模看,美國走在世界前列,2019年達13.1萬億美元;中國居第二,規模為5.2萬億美元;德國、日本、英國居第三至第五位。排名前五的國家數字經濟規模佔47個經濟體數字經濟總量的78.1%。2019年,全球服務業、工業、農業數字經濟滲透率分別為39.4%、23.5%、7.5%。發展數字經濟是各國推動經濟儘快復甦的關鍵舉措,已成為世界經濟增長潛力所在。
雖然,我國數字經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與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們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
1.數字經濟規模較大,但佔GDP比重仍然偏低。2019年,德國、英國、美國數字經濟佔GDP 的比重排名前三,佔比分別為63.4%、62.3%、61.1%,而我國為36.2%,與德英美等國比仍有較大差距。我國服務業、工業、農業經濟滲透率分別為37.8%、19.5%和8.2%,其中數字經濟的工業滲透率低於世界平均水平4個百分點。
2.發達國家發展數字經濟戰略清晰、保障有力。美國聚焦前沿技術重點突破,2016年以來先後出臺《聯邦大數據研發戰略計劃》《國家人工智慧研究和發展戰略計劃》《智能製造振興計劃》等,從大數據、人工智慧、智能製造等領域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德國以推動傳統產業數位化轉型為重點,先後出臺《數字德國(2015)》《數字議程(2014-2017)》《數位化戰略(2025)》和《高技術戰略2025》等政策,不斷升級高技術戰略,積極踐行「工業4.0」,推動中小企業數位化轉型。日本重點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先後出臺《e-Japan》《u-Japan》《i-Japan》《ICT成長戰略》《智能日本ICT戰略》《集成創新戰略》和《綜合創新戰略》等戰略,從智能製造、數位化人才培養等領域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3.我國發展數字經濟的基礎建設滯後於發達國家。2018 年以來,發達國家高度重視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新一輪布局。一是加快人工智慧基礎設施建設,如美、英兩國都提出要投資下一代電信和信息通信基礎設施,重點在於人工智慧方面的建設與升級。二是促進5G等數據傳輸網絡建設,如法、俄、韓等國都在數字經濟相關戰略中強調5G 基礎設施部署,重點在於實現物聯網連接,構建數字生態系統。國際巨頭在工業技術、產品、經驗和數據等基礎上,打造「國際品牌高端產品先進平臺」的立體新優勢。我國工業網絡標準、技術、產業基本被外商掌控,且標準眾多、互通性差,高端工業傳感器、工業控制系統、關鍵工業軟體等基本被國外壟斷。全球工業現場總線、工業乙太網標準協議全部由少數國外企業掌握, 95%以上的工業乙太網網絡設備市場由國外壟斷,工業控制領域95%以上的高端PLC市場、50% 以上的高端DCS市場被國外廠商壟斷。國外企業CAD、CAE、PLM等高端工業軟體佔據了國內航天、航空、汽車等行業90% 的市場。基礎軟體、晶片、高端裝備、材料仍是嚴重短板,人工智慧的基礎算法研究不足,作業系統、工業軟體尚未實現自主可控,超算中心、網際網路新型交換中心、大科學裝置、測試試驗平臺等相對缺乏,對數字經濟新發展的支撐不強。
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還需重視的幾個問題
「十四五」時期,我國在人工智慧、大數據分析、雲計算、物聯網、先進機器人等數位技術的支撐下,數字經濟將繼續快速發展、全面發力,新型數字消費、數字生產、製造業服務業數位化融合、數位化網鏈、數位化產業生態、數位化資源配置等都將有顯著提升。促進我國數字經濟健康快速發展,還需重視下邊幾個問題:
1.數字安全問題。數據隱私和數據安全需要特別關注。公共網際網路病毒、木馬、高級持續性攻擊等網絡威脅向製造、金融、交通、能源等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領域傳導滲透,一旦遭受網絡攻擊,可能引發重大網絡安全事件,嚴重威脅經濟社會安全乃至國家安全。此外,生產裝備由機械化向數位化、網絡化、智能化演進,並將大量接入工業網際網路,會帶來新型安全風險,這些設備不僅是網絡攻擊的對象,一旦被控制,會成為攻擊源發動網絡攻擊,破壞力將被指數級放大。隨著新基建及雲基礎設施的不斷深入,當前安全的焦點已經發生轉移,雲安全已經成為安全的主戰場。一方面,雲計算的市場規模正在快速擴容。據中國通信院的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雲計算市場規模達1334億元,而到2022年,市場規模預期將達到2900億元。另一方面,雲安全問題愈發重要。騰訊安全的情報數據顯示,雲資源作為攻擊源的比例已佔國內所有攻擊源的45.55%,約2/3的網絡DDoS攻擊事件都以雲平臺IP作為攻擊目標;一旦發生安全事件,將給企業帶來致命性損失。
2016年美國發生大規模斷網事件,就是黑客利用殭屍網絡控制了大量攝像頭、印表機等聯網設備發動網絡攻擊。印度國家ID資料庫Aadhaar遭遇入侵損失了11億條記錄,萬豪/喜達屋系統受到的攻擊影響了3.83億人。美國聯邦調查局網絡犯罪投訴中心報告表示,2018年美國發生了2 萬多起BEC事件,造成了近13億美元的損失,遠超出2017年1.6萬起事件造成的6.77億美元損失。在2018 年,網絡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估計近450億美元。
數位技術如果被濫用,就會違背公共利益和社會價值觀,例如因收入、地域、性別等因素被機器識別而導致的各種歧視行為。因此,需要引導形成數位技術的價值遵循和基本原則,劃定出底線和邊界並嚴格監管。需要制定法律和法規來打擊盜竊個人數據行為,為可以收集、使用、傳輸或刪除哪些個人數據及採取的相關方式制定規則,並確保數據驅動的商業模式為整個社會帶來收益。2018年5月生效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適用於歐盟的所有個人數據,對公司收集和使用隱私數據的方式進行了限制。英國出臺《英國2016—2021年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強調網絡安全應以國家安全為目標。在我國,個人隱私數據的保護也引起了國家立法機關的重視,今年人大提出專門制定完整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以改變之前相應法律法規相對零散的問題。
2.行業壟斷問題。2017年的《信息經濟報告》提出,數字經濟有兩大特徵,一是互操作技術系統,二是平臺的作用越來越大。數字經濟平臺化的發展模式不同於傳統的平臺經濟模式,新的數字平臺壟斷了流量入口,從而使平臺內的經營企業對平臺形成依賴。在中國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也形成了一大批集聚了大量的賣家,且匯聚了數億用戶的超級平臺,這些平臺對市場的影響能力正在不斷增加。CNNIC發布的《第46次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6月,中國網民使用時長最長的移動應用是即時通信軟體,佔時長的比重達到13.7%;在即時通信領域中,微信與QQ佔據了絕對主導地位。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無序問題越來越突出,行業巨頭借著規模優勢和數據壁壘,採取屏蔽合法連結、控制社交平臺入口等手段,阻斷互聯互通,損害了億萬消費者的通信自由和選擇自由。
數據壟斷的根源,在於數據收集的隱蔽化、平臺數據的產權化、數據使用的「黑箱化」。在數據收集方面,應該建立明確的規範,將數據收集條款明示化,並防止過度收集數據。《網絡安全法》特別強調個人信息收集的明示同意,明確規定,信息收集使用需要個人的同意,即經被收集者同意;處理和保存必須遵循與用戶的協定;如果違反用戶的協定處理或者保存個人信息,用戶就有要求刪除和更正的權利。在數據的產權化方面,要明確用戶在平臺上的行動軌跡所形成的數據的所有權問題。聯合國等機構認為,用戶應該對其在平臺上所形成的數據擁有權益(並不一定是所有權);歐盟認為,用戶對其在平臺上所形成的數據有著控制權,例如,可以要求平臺遺忘其所形成的數據或信息(被遺忘權)。中國的《網絡安全法》傾向於用戶對數據擁有控制權。數據的特點是一次收集之後,多次使用的邊際成本基本為零。因此,建立數據共享機制,鼓勵數據公平使用,將有利於打破數據壟斷。Internet Society發布的一個報告提出,由於數據的特點,最好是建立一種公益性的數據共享機制。在平臺私有背景下,數據作為公共資源是難以實現的,因為無法解決激勵機制問題。可通過平臺合作主義來解決平臺所有權問題,將平臺改造為一種合作社。在解決數據使用的「黑箱化」方面,對數據的用途進行明示,並對算法過程進行必要的解析。很多平臺不願意共享數據的一個重要理由是數據保護,但其實質是以數據保護的名義進行數據壟斷。
要防止超級網際網路平臺利用智慧財產權優勢進行壟斷,維護數字經濟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警惕頭部壟斷平臺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名義獲得市場的壟斷地位,最後達到抑制創新、壟斷市場的目的。德國2020年1月發布的《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第十修正案草案,將拒絕提供數據列為拒絕提供必要設施行為的一種。建議修改完善《反壟斷法》,依法審查網際網路領域的經營者集中,防範通過併購導致市場過度集中,抬高進入壁壘;打擊不正當競爭和惡性競爭行為,鼓勵網際網路企業開展創新競爭,讓平臺經濟真正服務於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和消費者福利。
3.工業滲透問題。對於數位技術而言,傳統產業是應用重要領域;對於傳統產業而言,數位化轉型是實現產業新舊動能轉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途徑。數字經濟將進入以人工智慧為載體的數位技術與生產端全面融合階段。一是與醫療、氣候、交通和教育融合,形成智能終端,滿足居民需求。如美國和歐盟在生物醫藥研究方面引入機器學習、虛擬實境等新技術,改善診斷與治療水平;德國將在環境和氣候領域啟動「燈塔應用」的示範項目,為公眾謀福利。二是與製造、能源、科研及運輸融合,促進全球價值鏈升級,改變國際產業格局。如歐盟將在製造業或能源等重點領域創建歐洲數據空間,促進歐盟內部人工智慧研發和應用的協同;德國將建立全國創新網絡,為企業提供數位技術、商業模式等方面的支持。隨著全球數位技術從消費端到生產端逐步滲透,未來數字經濟的國際競爭主場將集中在生產端。
數字經濟在我國發展的主要著力點應該轉到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發展方面,特別是集中到與製造業的融合發展上來,不斷地從消費型網際網路經濟進入製造業實體數字經濟。近年來,5G與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交織並進,與實體經濟在更廣範圍、更深程度、更高水平的融合應用,實現了為設備賦智、為企業賦值、為產業賦能,也加快實體經濟數位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創新。《中國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經濟發展白皮書(2020)》顯示,2019年我國工業網際網路產業增加值規模達到3.41萬億元,名義增速達到22.14%,佔GDP的比重為3.44%。我們需要:一是要建設信息通信技術共享中心,鼓勵數位技術的基礎研發。設立國家科研項目,鼓勵網際網路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參與研究,並積極推進試驗產品向市場產品轉化。二是激勵傳統產業進行數位化升級,對其給予一定程度的補貼,如稅收優惠、融資優惠等。三是構建工業資料庫,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智能化發展,如航空、能源、工業製造和機器人等。
作者單位:浙江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
本文刊於《中國發展觀察》雜誌2020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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