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宏宇
你有種!
有種你別跑!
……
這一類話,是不是有點兒熟?特別是在影視作品裡,好像時不時會遇到。現實中,上面那兩句,也可以被說成——你厲害!你牛x!和,有本事別跑!
這樣一對照,大概「有種」二字,作為如今現實中已不那麼常用的俚語,是什麼個大概意思,應該比較清楚了。
但是,這樣的意思,並不是「原意」。
(一)「有種」之說的原意
一般來講,「有種」作為俚語被運用時,通常針對的對象,是男性。對女性,一般用不上這個詞彙——衝突不到非說到這個詞的程度,或者,就便遇到類似情境(比如兩個女性之間衝突、拌嘴),也挺自然地會用其他詞彙。就是說,這倆字兒,基本是男性的「專利」。
這種自然而然的界限,就跟「原意」有關了。
簡單說,「有種」二字的原意,就是有生育能力,說的男性——男性、男人,具有繁衍後代的能力。
這意思包含兩層:一是說個體的「生理」本身,二是指外部條件;綜合起來,可以這樣釋義:男人身體機能正常,具備生物學意義上的生育能力;並且,至少有一個能生孩子的女人(生理機能正常且處於廣義的「育齡」範圍內的女性個體),可以讓他有機會繁育具有他的基因的後代。
在上述基礎上,「有種」二字的「原意」,在較廣泛認知中,還有引申,就是——不僅具有繁衍後代的能力,而且能繁衍出男性後代。就是俗話說的「生得出兒子」。
由此可見,最晚,從「有種」二字依上述「原意」及「引申」產生成為詞彙的時候起,人們就至少是在潛意識裡認同了這樣一個規則:能不能繁育出後代,再或者是能不能生出兒子,是男人的事。換句話說,如果「無嗣」(沒有兒子)或者乾脆「絕後」(兒女都沒有),問題是出在男人身上的。
這種認識,如果真有,就跟我們民族到現在還有些人抱定的生不出孩子或者生不出男孩就怪女人的觀念,正好矛盾!
(二)重男輕女的現實存在
之所以即使潛意識認定能否生育及生育「結果」(能否生出男孩)是男人的事,而還要明面上把「相關責任」推到女性身上,便是「重男輕女」社會「共識」的典型表現。
這麼說可能有點兒繞。舉個例子就清楚了——比如在影視中(就說影視吧,現實不提),「無後」或「無嗣」的男人,會怨責地譏諷自己女人是「不下蛋的雞」、「只會生女娃的貨」,而事實證明(醫學檢查或者男人娶多個女人)問題出在男人自己身上;可他還是會堅持去怨責、譏諷女人(們),被別人說「沒種」的時候,他會出離的憤怒(還有羞愧)……
重男輕女,作為社會現象,並非我國特有,只不過我國的狀況可能比較被更切實地感觸,或者,在有些地方,確實至今仍比較嚴重罷了。但說到底,這其實是幾乎全球性的問題。
比如就業——除了中小學教學、醫學護理、通訊服務、紡織工業、家政服務、一般文秘、社區服務(居委會)等有限行當,更廣泛領域中,用人單位都更傾向於男性,以至於在有些情況下,權力機構(比如政府)會以「指令」或「高度建議」的形式,要求吸納一定比例的女性(多見於男女均可能勝任的職業和體制內的幹部提拔)。
或許,今時的「重男輕女」,在現實考量中,有這這那那的特殊理由,但幾乎可以肯定,絕大多數時候,這這那那之外,「思想根源」上,還是有」傳統意識」作為「最基礎」的。
亦即,不管在現實的現象中,存在多少切實相關的客觀原由,重男輕女,仍然脫不開其作為「觀念」形成的古老根源。
(三)重男輕女的古老根源
所謂古老的根源,主要指「自然的社會分工」。
眾所周知,人類社會的早期,是「母系氏族」,女性地位較高。這是由原始的社會分工決定的——在生產力低下、談不到「科技」的「很久很久以前」,男性負責狩獵,女性負責採摘、「看家」、照料孩子。
看家、照顧孩子,是確保生存及生存延續的基礎條件;採摘,相對於狩獵,屬於「穩定收入」——狩獵可能有收穫,可能沒有,可能不管有沒有收穫都會產生傷亡這樣的嚴重損失,而採摘,雖然所獲微薄,卻提供了最低限度的生存供給,而且,顯然,比狩獵安全得多……於是,基於後來人們總結的「經濟地位決定社會地位」的「法則」,女性在原始社會中,佔據了較高地位。
這種情況持續時間很長,大大超出「男人做主」開始至今的歷史——從父系社會至今,大概一兩萬年,之前至少四五萬年(主體是舊石器時代),都是母系社會。
後來,隨著生產力的提升和社會形態的發展,男性的體能優勢,使得他們有機會獲得比之前更穩定也更豐厚的收入,從而一定程度替代女性;體能優勢加好鬥的本能,更使得男性在戰爭中成為絕對主力,從而在生存競爭中愈顯重要,並且,很要緊的——他們因為戰爭,而有機會強有力地、絕對主導地,掌控了暴力機器(軍隊、武裝力量)。
工業革命(十四世紀~十八世紀)以前,人類傳統的生產模式,大致三種——農耕、遊牧、漁獵。不同部族(國家),因自然條件而選擇,有些是其中兩種交叉、共存(比如半農半牧)。但無論是怎樣的選擇、組合,三種模式,男性的體能優勢,都很明顯。即便是工業革命以後,大多數工種,仍對體能有一般女性都難以勝任的高要求。這種情況,差不多延續到自動化高度普及(至今尚未完全普及)的近現代。
這樣就可以說,在文明相比原始時代高速、再高速、超高速發展的歷程中,男性是生產和生存競爭(戰爭)的主力;更注重男性,更希望擁有更多男性,就成了社會性的「習俗」。
(四)中國重男輕女陋習的特別之處
由上可見,重男輕女,作為「概念」,是全人類共同的「歷史」的產物。但在咱們國家,這種概念或說偏見,似乎更為嚴重、頑固,這是有著特殊原因的。
特殊的原因,或許諸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中華民族(特別是漢民族)綿延數千年的宗族意識。而宗族意識的源頭,是「宗法」。
大約距今三千年前,聚居在今陝西省關中地區的「邊陲小邦」、以農耕為主的「周」,替代了綿延四五百年的商朝,建立新王朝,推崇抽象的「天崇拜」,以取代商朝盛行的巫鬼崇拜,並以「基於父系血緣的宗法制度」,確立天崇拜的意識秩序,及,固定以男性為主力的農耕生產模式。傳承下來,就形成了我們民族獨特的或說「頑強」的「敬天祭祖」意識慣性。其中對廣泛人群來講,更為具體的是「祭祖」或說「祖先崇拜」。
由於上述歷史原因,古稱「華夏」、後來成為「漢」的中華民族主體,沒有「同一」的、絕對崇拜的、具象的「創世神」,其精神信仰,是一個鏈條——天、天子、祖先。祖先,在「基於父系血緣的宗法制」之下,就是父系祖先。
父系祖先,當然是男性。家族及對於祖先的祭祀是否能延續,取決於有沒有男性後代。如果「斷絕」了男性後代,對於祖先的祭祀,就只能終止了(如同很多人知道的,在舊時代,女性是不允許進入祠堂的,不管其地位多高,對家族貢獻多大。連祠堂都進不去,就更別說去履行祭祀了)。用俗話說,沒有男孩,即「沒種」,就意味著家族「斷了香火」。
這樣的意識,至少是很大程度上(不敢說「絕對」、「完全」),成為中華民族共識的精神準則。故而,能不能生出男孩,也就是有沒有「種」,就顯得愈發要緊了。
不過,話說回來,也許,正是因為重男輕女的傳統意識在國人中普遍而「頑強」的「存在」,新中國七十餘年來,更加注重對其的扭轉、摒除,並取得舉世矚目的成果。
說「舉世矚目」,一點兒不誇張——由較可靠資料可知,世界上所有國家(包括發達國家),只有兩個真正做到「男女同工同酬」。一個是越南(最開始主要是因為女性人口比例太高),再就是咱們。
一個在歷史上可能是最重男輕女的國家,而且是十幾億人口、兩性比例均衡的大國,能做到男女同工同酬,真的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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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朱鷹 、鄒開歧
主編:姚小紅
編輯:洪與、鄒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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