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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合格後還有重要的一步就是註冊,那麼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4月1日,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發布了《2020年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有關工作的公告》,快一起來看看吧~
2020年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
註冊有關工作的公告
根據《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註冊安全工程師恢復註冊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17〕8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2018年第12號公告、《應急管理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受理、初審等工作,現將2020年注安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有關說明
2019年11月25日起申請註冊的,不再需要寄送紙質申請材料,改為拍照或掃描後網絡上傳,請務必保證上傳材料圖片的清晰。註冊證製作採用電子照片,進入系統後請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並用該工具審核和處理個人證件照片後上傳。
證書補辦、證書註銷請按相關規定提交紙質材料至初審機構。
二、註冊有關事項
(一)受理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註冊申請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2.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
3.單位在政府部門,無論是否公務員、事業編制(含非參公)都不適用註冊規定,即不能註冊;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
5.申請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初始註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註冊初審機構提出。本規定施行前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在本規定施行之日(2019年3月1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註冊初審機構提出。
6.註冊安全工程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高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評價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2019年3月1日前取得的註冊安全師考試合格資格證書均可申請註冊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即2019年3月1日前取得的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均視為中級或可註冊中級注安執業證)
(如有疑問請諮詢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中心:010-84911404、010-84945620、010-83933212)
(二)註冊種類
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包括初始註冊、延續註冊、變更註冊和重新註冊。2019年11月25日起,開放注安證註銷程序。
1.初始註冊: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首次申請註冊。(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請初始註冊,2019年3月1日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取得資格證書後5年內申請初始註冊,否則將視為逾期初始註冊。)
2.延續註冊:註冊有效期到期前擬繼續註冊到原聘用單位,可在期滿前3個月內(最長期滿前1年內)申請延續註冊。
3.變更註冊:註冊有效期內,擬變更聘用單位或註冊類別,可申請變更註冊;聘用單位名稱更名也可申請變更註冊。
4.重新註冊:註冊有效期已經過期的,可申請重新註冊。
(三)註冊類別:
1.註冊類別與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專業必須一致。
2. 2019年3月1日起,分專業考試實施前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即資格證書考試時未選擇專業),申請註冊時可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按照新的註冊類別進行選擇(限一次機會)。
註冊類別參照表
註:自2019年3月1日起,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公室不再負責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的註冊初審工作,上述兩個專業類別分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諮詢電話:010-68313351)、交通運輸部(諮詢電話:010-65299033)負責。
(四)註冊流程
進入國家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系統
登錄後點擊【開始XX註冊】:
1.選擇合適的初審機構;
2.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審核後的個人證件照;
3.選擇註冊類別(如可選);
4.填寫聘用單位信息;
5.填寫繼續教育(如需要);
6.填寫工作經歷(至當月);
7.列印申請表(共兩頁),本人籤字,單位填寫並蓋章;
8.申請表前後兩頁連同有關材料拍照或掃描後上傳;
9.點擊提交,完成註冊申請;經初審、終審、部批准後制證。
(五)初審機構的選擇
申請註冊時,可根據聘用單位的具體情況,參照以下順序依次判斷選擇哪一類初審機構。
1.屬於其他部委管理的,如列表中有,請相應選擇,如住建部(建築施工安全專業)、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安全專業);
2.屬於中央企業集團的,如列表中有,可相應選擇,如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下的企業;
3.屬於應急管理部直屬事業單位的,可選擇國家應急管理部;
4.上述情況外,一般應選擇相應的省級初審機構(江蘇省內請選擇江蘇省應急廳)。
(六)註冊申請需上傳的材料
1.初始註冊
1)初始註冊申請表(下載後直接列印(共2頁)、本人籤字、單位填寫並蓋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無效;公章要清晰,且申請表上的單位名稱須與公章上的一致);
2)與聘用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可只上傳能夠體現聘用人員姓名、崗位或所從事工作、聘用期限、聘用單位名稱,籤訂日期以及雙方籤字蓋章頁。)(聘用期限自上傳之日起算不得少於1年);
註:逾期初始註冊應滿足繼續教育要求。
2.延續註冊
1)延續註冊申請表(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2)與聘用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3)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書面陳述;
4)滿足繼續教育要求。
註:非江蘇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參加的繼續教育需上傳繼續教育證書掃描件或照片。
3.變更註冊
1)變更註冊申請表(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2)變更聘用單位的,提供與聘用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或單位更名材料。
4.重新註冊
1)重新註冊申請表(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2)與聘用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3)滿足繼續教育要求。
註:非江蘇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參加的繼續教育需上傳繼續教育證書掃描件或照片。
(七)註冊證補辦
註冊證(標籤)汙損或遺失且在註冊有效期內,可向註冊初審機構提交以下書面材料申請補辦,補辦註冊證的應確保在註冊系統中已上傳個人證件照。
1.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證(標籤)補辦申請表(下載);(見附件)
2.身份證複印件(可複印在申請表背面);
3.汙損的註冊證或標籤(註冊證遺失的不必提供)。
(八)註冊證註銷
註冊證在有效期內,擬中止在現聘用單位的註冊,可向註冊初審機構提交以下書面材料申請註銷。
1.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證註銷申請表(下載);(見附件)
2.身份證複印件(可複印在申請表背面);
3.註冊證(原件)(註冊證遺失請附說明並由本人籤名)。
三、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相關業務信息其他註冊事項辦理
(一)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書領取和補辦、註銷材料寄送
1.2019年11月25日後,在註冊系統中選擇執業證郵寄到付的註冊人員,工作人員會在收到證書後按順序寄出(默認順豐),請確保手機暢通,地址有效。(因收件人無法聯繫、地址有誤、拒收等收件人原因寄送失敗的,請自行前往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公室領取)。
2.2019年11月25日前註冊和2019年11月25日後在註冊系統中選擇執業證自行領取的註冊人員,請關注江蘇省應急管理廳或江蘇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相關領證公告,按公告要求自行前往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公室領取。
3.需要進行補辦、註銷的註冊人員,請按照本公告中註冊證補辦、註冊證註銷的相關要求,將所有紙質材料一次性郵寄或送至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公室。(註:材料寄送請選擇順豐或EMS)
(二)江蘇省註冊、繼續教育、資格證書考試相關工作諮詢(略)
四、其他註冊事項辦理(略)
附件:
1.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證(標籤)補辦申請表
2.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證註銷申請表
3.聘用證明(參考模板)
江蘇省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