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打擊電詐的 樊城公安微發布
截至8月10日18時(8月4日-8月10日),我局共接市局非接觸性電信詐騙刑事警情18起,分別是網絡詐騙16起、電話詐騙1起、簡訊詐騙1起,具體數據如下(單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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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高發信息詐騙類型警情數量排名前三仍然是網絡交友誘導賭博、投資類詐騙8起,刷單類詐騙、網上貸款類詐騙各1起,具體數據如下(單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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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發案件仍為網絡交友誘導賭博、投資類詐騙,這類詐騙在前面一期已經預警並詳細解析,廣大市民在投資時一定要謹慎,避免被騙。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最新打擊戰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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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
案件
今年7月初,劉女士通過某社交平臺認識了男網友小張。多次熱聊中,兩人逐漸熟絡起來。當小張表達對劉女士的愛慕之情時,劉女士雖然拒絕了,但手上有一筆存款的她對小張提起的投資項目很感興趣。
在小張的遊說下,劉女士跟著他進入了所謂高息收入的網絡平臺「環誠資本平臺」。第一周,謹慎的劉女士投入不高,投一筆,第二天就立馬提現,收穫了豐厚的利息。這讓劉女士放鬆了警惕,跟著小張繼續加大投資。
7月26日下午,劉女士突然發現平臺打不開了,而自己還有近50萬元的錢在平臺裡。至此,她意識到可能上當受騙,於是立馬報警。
襄陽市公安局樊城區分局定中門派出所民警陳海濤調取劉女士提供的投錢帳戶,發現其中劉女士投出的一筆30萬元現金,流入了恩施市一個名為「會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對公帳戶中。
7月29日,民警趕赴恩施,查到該公司法人名叫周某。圍繞該公司帳戶進行深入調查後,民警發現該帳戶進帳數額驚人,而且幾乎每一筆都是到帳後3分鐘內就被轉走。周某的公司主要是經營手機生意,帳戶根本不可能短期內這麼多流水。同時,民警還發現,7月15日起,這個對公帳戶陸陸續續共向周某個人帳戶轉帳60萬元。通過這一線索,民警確信周某有很大的嫌疑。
7月31日,經過多次溝通,周某答應與民警見面。見面後,民警通過不懈的引導,周某終於開口說出其中緣由。
周某稱,自己欠下許多外債,無力償還,經由朋友介紹,決定以9000元的價格,將自己公司對公帳戶的使用權賣給別人使用。
沒多久,周某接到銀行電話,稱他名下的對公帳戶有異常。到銀行一查後,發現帳戶上資金流動頻繁,數額巨大。他猜想,別人極可能在用他的帳戶洗黑錢,於是動了歪心思。
7月14日,他帶著證件前往銀行,將該帳戶的網銀關閉了,讓帳戶上的錢就只進不出。從7月15日起,陸續從該帳戶轉出60萬元。直到警方查出帳戶有問題,凍結了帳戶,周某才沒能繼續從該帳戶轉帳。
8月1日,民警將周某帶回襄陽,並依法對其進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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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根據以往的經驗,在此類投資理財詐騙案件中,詐騙團夥多數會利用個人銀行帳號轉移涉案資金。然而在這起案件中,民警發現被騙資金都在極短時間內被轉至對公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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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對公帳戶?
對公帳戶顧名思義是用於企業之間資金往來的,是指以以公司名義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包含營業執照、公司印章、銀行預留手機卡、銀行卡等完整企業對公帳戶材料的「八件套」。一套套完整的公司對公帳戶,被不法分子層層轉賣,最終以幾千至上萬元不等的價格,流入境內外電信網絡詐騙團夥手中。
對公帳戶走帳金額大,查明相關信息、資金流向、凍結止付相對困難,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團夥流轉涉案資金的主要途徑,也成為支撐電詐犯罪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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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電信網絡詐騙團夥如此「青睞」對公帳戶?
主要有三個原因:
1、相比普通個人帳戶,對公帳戶每日轉帳限額高,滿足了電信網絡詐騙團夥快速高額轉帳的需求;
2、公司業務往來較多,對公帳戶頻繁轉帳是常事,當電信網絡詐騙團夥利用對公帳戶頻繁轉帳時,不易被察覺;
3、電信網絡詐騙團夥利用對公帳戶行騙時,受害人更容易相信詐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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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營業執照、銀行卡或者對公帳戶都有哪些危害?
1、引發訴訟糾紛
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極易引發合同不履行、出現糾紛後轉移風險、逃避責任等民事糾紛。一旦發生訴訟糾紛,法院一般會判決出租、出借、轉讓一方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全部責任。
2、面臨信用懲戒
中國人民銀行與公安部聯合發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對買賣銀行卡或對公帳戶的相關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帳戶,也就是5年內不能使用自助存取款、不能刷卡購物、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寶等軟體關聯銀行卡進行任何支付結算。
3、面臨牢獄之災
買賣工商營業執照,可能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可能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含提供銀行卡及對公帳戶的行為)等幫助,可能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詐騙罪。以上行為輕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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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公安
隨意買賣營業執照、銀行卡和對公帳戶為各種電信詐騙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經成為助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黑灰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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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幾點防範措施,請廣大市民知曉、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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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加強防範意識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對公帳戶等信息,對於廢棄不用的銀行卡和對公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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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切莫以身試法
買賣銀行卡和對公帳戶涉嫌違法犯罪,切莫貪圖小利,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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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主動舉報犯罪
一旦發現買賣銀行卡和對公帳戶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自覺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
來源:樊城反電詐中心
原標題:《第十期 | 每周電詐警情預警(對公帳戶風險防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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