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就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專門召開協調會,確定將江心嶼九號公館一期、江心嶼九號公館二期、景山公園「吾同茶樓」等5家經營場所作為首批重點整治對象。
市正風肅紀工作組要求,這5家經營場所須限期清理到位,其中,江心嶼九號公館一期和二期、「吾同茶樓」要在本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如發現執行不力現象,將對相關單位及有關負責人實行嚴肅追責。
禁令之下,那些佔用公共場地卻只供少數人進出的「樂園」,如今怎麼樣了?不得不謝客的背後,會不會出現「翻燒餅」現象?前天,記者走訪部分整治對象,發現江心嶼九號公館一期和二期已經關門停業,但尚未恢復原功能,其餘整治對象仍在營業。
江心嶼九號公館一期狀態:停業
江心嶼,東首沿江的一條小路上,綠樹掩隱著一排別致的西式建築,中間,一片木柵欄圍出小花園。這裡是英國駐溫領事館舊址,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2008年由某企業租下,變成會所,名曰九號公館一期。
記者走訪時,原本是「九號公館」迎客時間。如今,小花園的木柵欄結起蛛網,幾個新人翻過柵欄在裡面拗造型拍照。主樓的落地玻璃門緊閉,一串鐵鎖鎖上了一屋子的冷清。
附近崗亭裡,一個在江心嶼工作了6年的保安說,當年「九號公館」剛開張時還挺招搖的,裝修豪華不用說,單單第一年租金就要35萬元。而且只對會員開放,商家用擺渡船接赴宴者登島。雖然是文保單位,作會所使用後,遊人就被「會員制」、高消費擋在門外,無法進去參觀。
不過,近年來,「九號公館」門庭冷落了。先是今年1月,市總工會向鹿城區發函,要求恢復其原先約定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功能。接著,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溫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明確市區各類公園內,嚴禁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餐館等,嚴禁利用「園中園」等變相經營。前不久,市正風肅紀工作組又將其列入重點整治對象,要求限期整改。
目前,該會所已經停業整頓。
江心嶼九號公館二期狀態:停業
在江心嶼北側,和甌北隔江相望的隱蔽處,有一個九號公館一期的「分身」,叫九號公館二期。
與一期古色古香的建築風格不同,二期的建築比較現代,尖頂的大堂前也有一圈柵欄,在草地上圍出一個庭院。相同的是,二期也只做高檔宴請,每桌消費也基本要五千元以上。
據有關部門透露,九號公館二期所在的建築原定功能是鹿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2010年3月出租。出租後第二個月,經營者將其裝修成會所,改變了房屋結構,在原建築面積1328平方米的基礎上抬高局部建築,使違法建築面積達到685平方米,並佔用了江心嶼景區綠地面積1708平方米。
由於改變公共場所功能,且存在違建現象,市正風肅紀工作組要求該會所限時停業整頓,並恢復原功能、對外開放。
記者走訪時,看到該會所大堂的一扇玻璃門虛掩著,門廳裡堆放著雜物。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走出來說,「這裡關門了,要吃飯找別的地方去吧。」
記者問該工作人員,以後還開業嗎?
答,不好說,應該不開了。現在客人都沒了,開著虧啊。
再問,既然不開了,你們還留在這裡做什麼?
這名工作人員一臉茫然又有點懊惱,「有些東西還沒搬走呀,老闆說得有人看著。」
景山公園「吾同茶樓」狀態:營業
前天上午9時許,市區景山一如既往地展現出它悠閒的意境。不過,在溫州市康復醫療中心旁邊,一處格調時尚的茶樓,不時飄出流行樂曲《光輝歲月》的聲音,打破了這種自然韻律。茶樓正面寫著「吾同」兩個招牌大字。
茶樓大門玻璃牆上貼著一張海報,列出「福鼎白茶」等茶品名稱以及「湖嶺牛肉麵」、「意式蔬菜沙拉」等點心名單。茶館一樓前臺兩側分布著開放式用餐區,二樓還有幾個小包廂。
前臺一位服務員告訴記者,茶館的營業時間為早上9點到晚上10點,主要提供茶水和點心,另外附帶炒青菜等簡單小炒,預計再過十幾天還會推出新料理。記者詢問包廂如何預訂,她說目前一樓場地可以用餐,而二樓的包廂不開放,原因不清楚,至於什麼時候可以開放要等公司通知。
記者了解到,該處房屋原功能為運動健身場所,以前出租給企業經營餐飲,取名「吾同廚藝」,後來改為目前的茶室。在裝修茶室時,經營者將單層空間(約6米高)分割成兩層,並在二樓隔出幾個包廂,面積增加了約500平方米,存在違建問題。
市景山森林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已經向經營方發出了整改通知,要求他們於本月25日前按照要求進行轉型。這位負責人還稱,經營方已經表示願意轉型。
整改意見
市正風肅紀工作組:
限期整治還景於民
今年以來,我市根據中央和省委關於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整治「會所中的歪風」要求,對會所問題進行了全面排查和初步整治。江心嶼九號公館一期、江心嶼九號公館二期、景山公園「吾同茶樓」等5家經營場所由於明顯改變原規劃功能、違規出租經營,群眾反映較多,被列為首批重點整治對象。
市正風肅紀工作組要求,上述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要在規定期限內徹底關停並拆除違章建築,恢復原使用功能,確保還景於民、還園於民、還綠於民、還遺於民。相關業主方與商家要提前終止租用合同,合同到期的不再續租。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保證相應公共資源恢復原規劃確定的功能,防止改頭換面、換湯不換藥。
市正風肅紀工作組將對上述經營場所的整治情況開展督查,如發現執行不力、未按期處置到位等問題,將對相關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實行嚴肅追責。
政策解讀
三類場所屬於整治對象
嚴把景區租用「準入關」
除上述幾家,還有哪些場所屬於今後要整治的對象?
近日召開的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溫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明令禁止將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資產轉由企業經營、將公園作為旅遊景點進行經營開發。嚴禁違規增添遊樂康體設施設備以及將公園內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築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者個人經營。
也就是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佔用公園,使其改變原功能。因城市建設需要,確需臨時佔用公園用地的,必須經公園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按規定辦理臨時佔用手續,佔用期滿後予以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市正風肅紀工作組根據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將三類場所列入整治範圍。即,實行會員制的私人場所;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包括類似於會所的高檔餐飲、娛樂場所,及各類俱樂部、交流中心、接待中心、培訓基地等;違規出租經營的場所,包括違規出租經營的歷史建築、文保單位、烈士紀念設施、宗教活動場所,及其他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登記擅自對外出租經營的場所。
市正風肅紀工作組表示,從前期排查情況看,我市景區、公園內私人會所、高檔餐廳問題並不突出,總體情況較好。但仍有少量中高檔酒店、會所佔用公共資源,影響公眾使用,也給環境衛生帶來了壓力。
我市除了採取取締、關停會所等措施,還將建立相應的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審查景區、公園等公共場所的餐飲、娛樂等設施的審批手續,嚴肅查究違規行為。同時,落實監管責任,嚴把租用「準入關」,堅決杜絕違規佔用公共資源、暗箱操作、利益輸送等問題。
針對符合規劃設計功能的楊府山公園和沿江防洪堤景觀等公共場所的餐飲、休閒等設施,市正風肅紀工作組表示,這些場所應參考建築容積率確定經營規模,結合其經營業態、排汙等情況,經評估予以合理保留。保留的服務場所必須禁設高檔包廂,不能設置最低消費及其他附加消費條件,確保其大眾化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