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痕》作者:曲小蛐
「認命吧,小蚌殼。」 「認什麼命?」 「命中注定,我們天生一對。」 「……」 「對,瘋子和蚌殼,天生一對。」
文案:
1.秦樓從小就像個瘋子,人人畏怕。只有一個人不怕,還幫他關住了心底的魔鬼。
後來女孩兒成了秦樓的初戀。
再後來,女孩兒死了。秦樓更瘋得無法無天。
直到一個和初戀神似的女人出現。
2.秦情自從做了秦樓助理,每天工作以外還要應付嘲諷三千遍:
「秦總只是把你當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樓有多愛宋書,比起宋書,你什麼都不算!」
「給別人當替身啊,你真可憐。」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著眼,泫然欲泣。
「沒關係,我願意忍。哪怕他只是愛我的臉。」
小說情節裡後半部分是宋書為母報仇,以秦情的身份回到秦樓身邊。不過,秦樓一下子就認出來了。秦樓要做的是裝模作樣地當做不知道,還要要給秦情查出真相的便利。
最後,宋書成功將害死她媽媽的人送進監獄,而秦樓和宋書終於可以安安穩穩地相愛了。
秦樓總裁只有在宋書的面前才會是個乖乖的小朋友,在其他人面前都是張牙舞爪的大惡魔。
他們的婚禮上,秦樓嫌棄司儀的祝詞千篇一律,於是自己想了想,說出他對宋書的愛。
「所以也就沒人比我更有資格說,我愛你,是最深切濃烈甚至讓他們都畏怕躲避的愛,是我人生裡從遇見你到畫上句點的過程中所有的屬於人的情緒。我把它們連同我自己全部獻給你——直到我們呼吸停止的那一刻。」「然後,就像我說過,生同衾死同穴,百年之後併骨而葬——我再說不出口的那些感情,讓我燒成灰燼的魂和靈來說,在那個小小的黑黢黢的盒子裡,你不要怕啊,小蚌殼……因為它會永遠永遠地陪著你。」 秦樓說完,他看著眼圈泛紅的宋書,慢慢一笑。 「我們該管這個叫什麼?」 宋書含淚而笑。 「就叫,你和我的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