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警方抓獲一名入室盜竊的男子,該男子曾先後三次因犯盜竊罪、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出獄後仍不思悔改,又連續行竊十餘起後被抓。
2020年5月以來,富源警方先後接到受害人黃某等人的報案,稱家中的房門被撬開,手飾、筆記本電腦、香菸等物品被盜,要求公安機關查處。接到報案後,富源警方立即展開偵查,經過大量走訪摸排,民警根據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時間以及地點等綜合分析,初步判定這是一起系列盜竊案,且作案人是同一人。
在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視頻後,一名手提紅色購物袋的可疑男子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該男子空手於案發當日進入縣城某小區,數十分鐘後手提紅色購物袋離開,其衣貌特徵和受害人描述極為相似。經警方慎密偵查,終於鎖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準確住址等基本情況。7月1日,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在後所鎮一出租房屋內將嫌疑人抓獲,並查獲部分手飾、筆記本電腦、手機、香菸等贓物,在其駕駛的車輛內提取撬棍、手套等作案工具。
(從犯罪嫌疑人高某進住所內查獲的贓物)
經查,嫌疑人高某進自今年5月以來,多次從後所鎮租住的房屋出發,獨自一人駕車前往富源縣城,專門選擇下午2點至4點多數小區住戶外出工作、辦事的時機,用撬棍撬開住戶的家門實施盜竊,得手後駕車返回。截至目前,共作案10餘起,涉案價值達2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高某進指認盜竊所得贓物)
經警方偵查還發現,高某進因犯盜竊罪於2008年4月被麒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2010年9月因犯搶劫、盜竊罪被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2016年2月因犯盜竊罪被麒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000元。目前,嫌疑人高某進(男,漢族,30歲, 曲靖市會澤縣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各小區應進一步健全衛守值班管理制度,加大對小區及周邊的巡邏防範,注意觀察和發現進出小區的可疑人員。各小區業主應進一步提升防盜意識,外出時應反鎖家門,關閉門窗。如出現被盜等情況,應保護好現場,及時向警方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