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年間,山東掖縣(今山東省萊州市)的張某,在山西的一個縣城做縣令。在擔任縣令的任期內,他破獲了一件離奇的案件,今天筆者就將此案的來龍去脈,詳細地分享給大家。
話說該縣城有一個王秀才,父親去世之後,根據禮法他要「廬墓三年」,也就是在父親的墳墓附近,搭一座草庵居住三年,而且在此期間不得吃肉喝酒,更不能和妻子同房。
不過王秀才的母親還健在,所以每逢初一十五,王秀才都會回家看望母親,然後當天就返回草庵,繼續守孝。誰知一年之後,王秀才的母親發覺兒媳婦李氏有了懷孕的跡象,她很生氣,因為兒子正在守孝期間,兒媳懷孕是有違禮法的。
於是她親自質問兒媳:「你的肚子是怎麼回事?」兒媳婦羞紅了臉,低聲說:「某月某日的晚上,丈夫翻牆回家住了一晚,所以我就懷孕了。」王秀才的母親信以為真,雖然她有些生氣兒子守孝期間,和兒媳親近,但是為了替兒子保護聲譽,不影響兒子的前程,就沒有聲張。
後來李氏的肚子越來越大,這一天,王秀才回家看望母親,看到妻子的樣子後吃驚地問道:「你肚子怎麼了?是得了病嗎?」妻子低頭不說話。王秀才的母親說:「還不是你做的好事,你媳婦懷孕了。」王秀才聽了默然無語,當天就回到了草庵,然後在父親的墳墓旁邊含恨自縊而死。
第二天,人們才知道王秀才自殺了,李氏得知之後,也在家中自縊而死。王秀才的母親接連失去了兒子和兒媳,痛不欲生,來到縣衙告狀。她說:「肯定是有人假冒我兒子,勾引我兒媳,讓我兒媳懷孕,我兒子才會自縊身亡。求大老爺為民婦伸冤!」
張縣令接案之後,派出衙役四處調查,但是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有用的線索。過了一年時間,依然毫無頭緒。王秀才的母親思念兒子,經常到縣衙哭訴,要求儘快破案。張縣令只能安慰老太太,說一定會破案的。
有一天,張縣令外出辦事,正好路過一個孫舉人的家門。孫舉人和張縣令是朋友,張縣令就登門拜訪。誰知孫舉人也有事外出了,孫舉人的管家就將張縣令請進家中的書房,奉茶伺候。
張縣令命令孫舉人的僕人出去,一個人在孫舉人的書房之中品茗觀書,忽然他發現書房角落之中,有一個非常精巧的柜子,櫃門並未上鎖。張縣令以為柜子裡面應該藏著珍貴的古書,他是個書痴,於是就打開柜子想要翻閱。
誰知柜子打開之後,裡面並無書籍,只有一件白色的衣衫和白色的帽子,這可是守孝之人才穿的衣服啊。但是孫舉人的父母都健在,孫舉人準備孝服幹什麼用呢?
忽然,張縣令想起了王秀才妻子懷孕的事情,他似乎明白了什麼,趕緊將櫃門關好,然後對孫舉人的管家說:「等你主人回來之後,讓我到縣衙找我,我請他喝茶。」說完匆匆地離開了。
半路上,張縣令吩咐一個精幹的衙役:「等孫舉人到了縣衙,你就騎快馬到他家的書房,取出他柜子之中的孝服,拿到縣衙大堂,不得有誤!」衙役點頭答應。不久之後,孫舉人果然來拜訪縣令,縣令和孫舉人說起了王秀才夫妻自殺的事情,孫舉人聽了,瞬間臉色都變了。
張縣令見孫舉人如此心虛,早已明白了八九分。於是就命衙役拿出在孫舉人書房中搜出的孝服,對孫舉人說:「你父母健在,為何在家中準備孝服?到底是何居心?」孫舉人聽完,嚇出一身冷汗,撲通跪倒在地,招認了自己身穿孝服,假冒王秀才,欺騙王秀才妻子李氏的罪行。
張縣令冷笑一聲:「你可真是衣冠禽獸啊!」說完,命衙役取來紙筆,讓孫舉人籤字畫押,此案終於告破。孫舉人後來被革去功名,判了死刑,為他所犯的罪行,付出了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