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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2002年以後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已在高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註冊,可通過學信網免費查詢,也可在網上免費申請學歷在線認證報告(即電子認證報告)。
學歷認證服務改革後,如何進行學籍/學歷查詢?如何免費申請在線認證報告(即電子認證報告)?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一了解。
學籍/學歷怎麼查詢?
1、學籍查詢
學信網提供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在籍學生的學籍註冊信息(不含自考)查詢,以及2001年以來的學籍檔案(已離校學生在籍期間的學籍註冊信息)查詢。
查詢方式:學籍查詢服務僅提供給學生本人,需實名註冊後進入學信檔案直接查詢。
2、學歷查詢
學信網為2001年以來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含學歷證明書)包括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絡教育、開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等的電子註冊信息提供查詢。
★學歷查詢的2種方式:
(1)本人免費查詢
實名註冊學信網帳號,登錄學信檔案,即可免費查詢本人學歷。
如已有學信網帳號,直接登錄學信檔案,進行本人學歷免費查詢。
(2)零散免費查詢
▶ 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
▶ 微信>錢包>城市服務>政務綜合>教育>學歷查詢
▶ 學信網服務號菜單>查詢認證
輸入證書編號及姓名,點擊免費查詢按鈕進行查詢。
如何免費申請在線驗證報告(即電子認證報告)?
在線驗證報告是《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統稱,是學信網依託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資料庫,對學生的學籍、學歷等相關信息提供的一種免費驗證學籍/學歷真偽的方式。申請人可同時獲得列印版、PDF版和郵件版的驗證報告,使用非常靈活。
申請途徑:通過學信檔案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網「學信檔案」,使用學信網帳號進行登錄;
第二步,成功登錄後,點擊頂部菜單中的「在線驗證報告」欄目;
第三步,進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申請。
(如想延長驗證有效期,請進行第四步操作)
第四步,在「已申請的報告」中,找到需要延長驗證有效期的在線驗證碼,點擊對應的「延長驗證有效期」按鈕。
註:申請在線驗證報告翻譯件(英文)時,有可能需要進行人工翻譯核對,則需1-2個工作日完成。
想要認證2001年以前的學歷信息,該怎麼做?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原則上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即免費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書面認證報告。對於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後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如有需要,可通過學歷認證頁面免費申請書面認證報告。
可免費申請書面認證報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範圍: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費申請書面認證報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包括:
(1)2002年前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2)為2002年前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開具的學歷證明書;
(3)2002年(含)之後畢業但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僅可申請並出具一次書面認證報告,不再重複受理。認證報告丟失或需獲取多份報告的,可通過認證報告查詢頁面下載列印電子版報告。
(4)原則上不再受理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認證。畢業院校應按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相關規定,將當年頒發的學歷證書及時完成學歷電子註冊,使學生可於發證日期起對學歷證書進行網上查詢或電子認證。
(5)原則上不再受理高等教育學歷英文書面認證,可在中文書面認證報告出具後,在線申請電子版報告翻譯件(英文)。
附: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
認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教學廳〔201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的通知》(教財廳〔2018〕1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統相關資料庫中註冊的學歷學位,一律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國內高等教育學歷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和電子認證;國內學位信息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cdgdc.edu.cn)中國學位認證系統查詢和電子認證。
二、實施電子註冊制度前的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2002年以前畢業的學歷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學位信息),繼續通過人工核查提供書面認證。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其他學歷學位授予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明確專門機構或人員承擔學歷學位核查職責,共同做好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工作。各高等學校和其他學歷學位授予單位收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的學歷學位查證函後,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予以回復。
三、各高等學校和其他學歷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務、學生、檔案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申請出具學習成績單、學習經歷和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四、教育部所屬學歷學位認證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簡化流程、規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來源:三門峽市人才交流中心 編輯:凡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