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出臺《山東省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管理辦法》(文件附後),精準對焦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經略海洋,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從2018年起,非教育系統每年選派300名左右優秀中青年科技、技能、醫療衛生、財經以及政府和企業管理人才到國(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財經財會專業機構、企業等進行訪學交流、科研合作或培養進修。
據省人社廳人才開發處負責人介紹,我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分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由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分別組織。非教育系統此前每年選派留學人員30人左右,每人資助標準為8.3萬元。近年來,我省不斷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高度重視青年人才國際化培養,從今年開始,非教育系統每年選派留學人員增至300名,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10-15萬元資金補助,可謂力度空前。
哪些人可以申請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具體有何條件要求?公派留學到哪些國家?費用如何負擔?
項目類別
《辦法》中明確,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出國留學分為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訪問學者計劃、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三個主要類別。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每年從省內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以及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選派博士後研究人員到國(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進行訪學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學期限6或12個月。
訪問學者計劃包括三個細分類別:
(一)高級科研人才訪學計劃。每年從省內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企業、中央駐魯單位等選派中青年科研人才赴國(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進行訪學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學期限6或12個月。
(二)高級醫療衛生人才訪學計劃。每年從省內三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選派高級醫務工作者赴國(境)外知名大學、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訪學交流或專業進修,留學期限6或12個月。
(三)高級技能名師訪學計劃。每年從省內技師學院和高級技校中選派中青年骨幹教師,赴國(境)外知名大學、企業進行訪學交流或專業進修,留學期限6或12個月。
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包括三個細分類別:
(一)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每年從省內國有大中型企業和有一定影響力的民營高科技企業選派優秀青年管理人才赴國(境)外知名大學攻讀工商管理碩士(MBA),留學期限12個月。
(二)政府高級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每年從省內各級黨政群團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中央駐魯單位中選派優秀青年人才赴國(境)外知名大學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留學期限12個月。
(三)高級財經人才培養計劃。每年從省內大中型企業、財經管理部門和科研機構、財會專業機構選派專業素養高、培養潛力大的中青年財經類人才,赴國(境)外知名大學或財經、財會專業機構培養學習,留學期限6或12個月。
根據工作需要和中青年人才培養工作實際,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各選派類別和選派人數根據上年度項目實施情況和本年度項目申報情況動態調整。
選拔程序
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拔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個人申請、單位同意、初審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集中公示、發文公布」的程序執行。
條件要求
除了熱愛祖國等基本條件外,要求申請時應為我省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軍隊系統除外)或創新實踐基地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省內各級黨政群團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魯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申報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和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申報訪問學者計劃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
當然了,外語水平是必不可少的,對於這一點,《細則》裡有明確規定,需滿足下列要求之一:(1)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考試成績2年內有效);(2)新託福網考總分80分及以上(考試成績2年內有效);(3)雅思成績平均分6.0及以上(考試成績2年內有效);(4)外語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語種應與申報留學國家教學或工作語種一致);(5)近10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1年(含)以上;(6)BFT考試(高級)成績合格(考試成績2年內有效);(7)國(境)外留學單位開具外語水平符合留學單位要求的證明函。
經費資助
省級財政按照項目類別給予部分經費資助: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資助12萬元,不足部分由留學人員所在單位或個人承擔。
訪問學者計劃中的高級醫療衛生人才訪學計劃,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資助10萬元,留學人員所在單位每人每年資助不少於5萬元,不足部分由留學人員個人承擔;高級科研人才訪學計劃和高級技能名師訪學計劃,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資助12萬元,留學人員所在單位每人每年資助不少於3萬元,不足部分由留學人員個人承擔。
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中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和高級財經人才培養計劃(不含財經管理部門人員),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資助10萬元,留學人員所在單位每人每年資助不少於5萬元,不足部分由留學人員個人承擔;政府高級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包含高級財經人才培養計劃中的財經管理部門人員),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資助15萬元,不足部分由留學人員個人承擔。
省級財政資助留學經費主要用於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部分學費、夥食費、住宿費、註冊費、交通費、書籍資料費、籤證費、學術活動補助、醫療保險費等。
國(境)外留學單位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和訪問學者計劃錄取留學人員需自行聯繫國(境)外留學單位,根據外方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獲得外方單位邀請函。
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絡建立培養渠道,確定國(境)外合作大學或機構。
省人社廳近期將發布選派簡章,組織2018年度非教育系統政府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如被錄取,留學有效期為2年。(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