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7 16:3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感謝法院,讓我的企業避免了破產風險!」
事情是這樣的...
李某在雙遼市某銀行借款200餘萬元,逾期未還被某銀行訴至雙遼法院,法院依法調解被告於2019年5月1日前一次性還款200餘萬元,但到期後其未按照時間履行,故雙遼市某銀行到雙遼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收到案卷後仔細的查閱了案件內容,並迅速向被執行人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同時啟動了線上查控措施,發現被執行人銀行卡上只有少數金額,執行幹警當即採取線下行動,將被執行人傳到法院,問清原由。
被執行人狂倒苦水:「借的錢都是用來做生意了,誰能想到又趕上了疫情,這期間生意不好,資金沒有周轉出來,疫情整的企業都快破產了,上哪兒去整錢還款啊,這錢啊,還不上!」
執行法官:「不能因為你還不上錢,錢就能不還了,法律不是兒戲,法院判決書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法院即可採取強制措施,對包括罰款、拘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果那樣,對你的個人信譽、公司、家庭、子女都將受到影響。」
經過耐心說服教育,被執行人轉變了態度,表示一定努力還款。
被執行人:「法官這錢我是想還的,現在手頭沒那麼多流動資金,200多萬欠款一下拿不出來啊。」
鑑於這起案子標的較大,一次性將款還清確有困難,本著實事求是的執行原則,執行幹警將雙方當事人找到一起,將被執行人的難處告之申請人,經法院主持調解,申請執行人同意分期還款,給企業一個緩衝時間,這樣銀行既能回收貸款,對企業復工復產也有幫助,實現了雙贏。
通過法院做雙方思想工作,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李某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李某當日履行了20萬元,其餘欠款做了還款計劃。
法院運用執行和解手段,「盤活」了企業,成功幫助公司避免了破產風險,同時銀行又能收回部分貸款,實現了雙贏,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豐收。
來源:雙遼法院
——————————
原標題:《運用執行和解「盤活」企業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