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北大學舉行課程補考,大二學生小陽攜帶手機入場,被監考老師發現,從而被終止了考試。他出了考室,隨即跳樓身亡。
每一朵花的凋零都叫人痛惜,每一顆流星的隕落都叫人傷感,每一個生命的消逝都叫人唏噓。
何況,這還是個大二學生,十八九歲的年華,人世的美好才剛剛開始,就這麼轉瞬歸於塵土。
唏噓之餘,有幾句話,我不得不說。
大學生考試掛科,不是什麼大事。漫長的四年,無數次考試,有幾個不掛科的呢?但補考作弊,問題就嚴重了。根據《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因考試作弊、畢業論文剽竊等以不正當手段謀求學習成績與學習獎勵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不得授予學位證書。因此,該生想畢業時留下個穿學士服的相片的機會,基本不存在了。
對未經世事的大學生而言,這當然是重大挫折,一下子無法接受,可以理解。
然而,僅僅為了這張照片,就遽爾赴死,也太把生命看得輕賤了吧。
人生百年,經歷的比沒能拿回學士證嚴重得多的挫折,要多少有多少。如果都選擇去死,一個人,一輩子得死多少回!即便像貓,有九條命,也不夠折騰的。
珍愛生命,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親友負責,對社會負責。
調看現場視頻,試卷收繳過程,監考老師盡到了監考的責任,中規中矩,符合監考守則,其間沒有爭吵,沒有衝突;學生出了考室,隨即跳樓,屬於突發事件,即便班主任想要幹預,也來不及反應;學校呢,也不可能迅速介入。
小陽之死,校方似乎不該承擔什麼責任。
然而,上演了無數幕的「討說法」的場景又出現了。
6月7日,小陽的姐姐,網名「歲月靜好」的張女士發帖稱,小陽的家長第一時間趕到學校,但「從6月6日下午到6月7日中午,沒有等到可以做主的校領導和孩子班主任以及監考老師」。
張女士稱,家屬查看考場監控得知,當天考試時,小陽手機放在桌子下方;兩點半左右,監考老師看見小陽桌子下有手機,在小陽沒有任何舞弊行為的時候,上前將手機和卷子沒收;之後,小陽坐在考位上哭,左顧右盼,坐立不安,並不時喝水、擦汗;約20分鐘後,他走上講臺籤字,2時50分走出考場。
因此,張女士認為,校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歸納起來,責任包括:一是沒及時接待家屬,太冷漠;一是小陽沒有作弊行為,不該被取消考試;一是班主任沒有盡到心理疏導的責任。
如今的高校,早已衙門化,「官念」深重,把學校管理當做行政管理的延伸,自校長而下,各色人等,只要沾了一點行政級別的,一個個官氣十足,自然人氣衰減,沒了一般人該有的同情心,面對突發事件,依舊鵝行鴨步,行動遲緩,不願意或者不習慣及時反應。這一切,都讓人寒心。予以抨擊,再過狠辣,也屬應當。
可是,小陽作弊,是明明白白的。考場守則明文規定,攜帶電子產品入場者,一律以作弊論,頂格處罰。監考老師鑑於此,在沒有惡語相向的情況下,終止了小陽的考試,是監考人員的職責所在。如果他不這麼做,那麼對其他考生,太不公平,恰是失職,不配監考。
而責備他沒有對小陽進行和風細雨式的心理疏導,則是苛求。考場裡那麼多考生需要管理,哪個監考老師能騰出時間來,對特定的考生進行思想教育呢?再說,也不符合監考守則啊,那上面明確地規定著,監考員不得和考生有語言交流。
至於追究班主任沒有及時予以心理幹預的責任,則顯得有點無釐頭。班主任不可能時刻陪伴著學生,你在考試,班主任又如何陪伴?好比你在洗澡、睡覺、寫情書、談戀愛,你好意思讓班主任陪著麼?
考試終了時間還沒到,學生就跳樓了,班主任說什麼也來不及趕到現場,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啊。
悲劇發生了,當家長的,中年喪子,傷心欲絕,情緒失控,因而暫時遷怒於監考老師、學校,發洩一通,讓學校在表示痛惜哀悼之餘,支付一定的撫恤金,可以理解。但是,還是要多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