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在其位就要謀其職,做好自己本崗位的事情,才能得到人民的尊重,才能受到黨的器重。不管發生什麼樣的事情,都要牢記自己的使命。
選擇做一名好官,被記住的可能性小,但作為一名貪官將會被世人皆知,如果一個家族裡面出現了一個貪官,將會影響著整個家族的發展。畢竟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不管在哪個行業上發展,目的都是為了讓自己有一個更好的未來,就要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做好自己的事情。
最近幾年,我國的反腐行動,一直在加大力度的打擊,在職務上犯罪的官員。他們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就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一開始在我國推行反腐行動的時候,有一些貪官認為這是國家在搞主形式主義,根本不放在眼裡,當這些人員真的查到自己的頭上時,才意識到問題的重要性。
根據有關部門發布出來的消息得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郝茂榮因為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等問題,被責令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內蒙古自治區第13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決定接受郝茂榮的辭職。
關於郝茂榮涉嫌受賄的問題,最終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相關部門在審查階段,按照相關的規定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公訴權利,並依法詢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這位官員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權利,非法收取他人的財物,給他人提供幫助,獲取的受賄金額特別大,應當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有很多的貪官在落網之後,面對相關人員的審訊,一把鼻涕一把淚訴說著自己的錯誤行為。在被抓之後,覺得自己收取他人賄賂的行為是多麼的可笑,當初他人向自己行賄時,明明說好的不會把自己受賄的行為說出去,還要替自己保密。當組織查自己的那一刻,行賄之人卻在第一時間跑到組織那裡告自己的狀。
在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情。在自己行賄的時候,表面上笑嘻嘻的樣子,內心卻在詛咒自己,早點下馬,這種人真的很可惡。
在行賄這件事情上最可惡的還是自己,如果當初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記住自己的使命,堅定自己的信念,就不會淪落到這種下場。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做錯了事情,就要勇敢地面對,坦然接受自己的錯誤行為,認真改造自己,在恢復自由後,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在成為貪官的那一刻,確實非法得來的財物,滿足了自己的物質需求,但也讓自己進入了監獄,這一點真的是得不償失。作為一名國家的公職人員,就不應該做職務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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