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劉宗周《人譜類記》有一則「王曾之父生平見字紙遺棄,必拾而以香湯洗之,然後焚化。一夕夢至聖撫其背日:『汝何敬重吾字之勤也。恨汝老矣,無可成就,當 遣曾參來生汝家。』未幾生一男即沂公也。三元及第,為宋名相。」王曾的父親「見字紙遺棄,必拾而以香湯洗之,然後焚化」的行為叫做「敬惜字紙」。宋代元狀 元、狀元宰相王曾的故事在歷史上廣為流傳成為家喻戶曉的敬惜字紙的典範。
根據舊的文獻記載,可以發現,敬惜字 紙主要是指對帶字的廢紙的處理方法,一不能亂用亂放,二要妥善保管,三焚燒。
將廢棄字紙妥善收藏,整理乾淨,焚燒埋於淨處,或流入江河湖海,是人們敬惜字紙的重要內容。現在各地殘留的或新建的敬字亭一類的建築就是這一民俗民間習俗 的蹤跡。《文昌帝君惜字功律》勸勉的善行主要有:生平以銀錢買字紙至家香湯浴焚;生平遍拾字紙浴焚;多收字紙灰深埋淨地;以字紙焚疏爐;以字紙漂淨水中;或急或緩,見字紙必浴焚;偶於穢處見字紙,即收起不輕忽,等等。《惜字條約》則倡議:衙門房科最多字紙,須刻刻留心拾藏字簍,多即焚化,不可拋棄糟蹋。
或買或撿拾,妥善收存,或香湯浴焚深埋淨地或流人江河湖海,都屬敬惜字紙。
形式有簡有繁,佛教裡焚燒字紙甚至要念咒語,普通民眾則不,甚或直接埋藏字紙而 不經焚化。
據說密宗有一燒字紙專念咒語:「嗡,班則穆懿喜把,日阿(二字合讀為一字)巡即乃蘇,悉把軸。」邊焚邊念,並觀想所燒字灰中一切法義與大地眾生結緣。
新時期宗教人士面對新問題,即現代許多佛學寫作的草稿和所謂的檀香等上面到處印的、被信眾隨手丟棄的佛菩薩像該如何處理呢?
「遵照先賢的做法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將這些沒有保存價值的稿紙或佛像等焚燒,然後將字灰灑入溪澗大海中,與水族眾生結緣,切不可將這些寫有妙法善法的稿紙販賣與人,而得褻瀆之罪。在燒這些稿紙,時應默念本師釋迦牟尼佛及《心經》一遍以示恭敬。」
舊時代文人相互組織惜字會、敬字社等,主要的活動也是搜集字紙集中焚燒。
對於書籍、帳簿、書信等要妥善管理。《文昌帝君惜字功律》勸人不以字書放溼處黴爛並扯碎踐踏;生平不輕筆亂寫塗抹好書,等等。
對於其他有字物品的處理。
《惜字條約》有如下繁縟的規定:
石橋殘碑,凡有字跡,需用鐵鑿鑿去;
不可任意踐踏坐臥其上;
布匹有字,須漂洗無跡方可染色。
若不能洗淨,只可剪去字跡碎賣。
切不可明知故作,染藍青為男女衣服造孽。
漆店改作舊招牌,鑿碎字畫,宜另貯焚化,不可拋棄汙穢。
扇中有字,不可扇前後與胯下, 及攜放床上壓臥。
書籍及扇面有,不可雜房衣服箱內。
場籃有字,切不可坐。
錢文字跡,不可放床鋪席下,及藏在身,傾倒壓臥。
錢文字跡,不可藏肚兜內出恭小解。
雨傘有字,不可攜遮出恭小解,須買鳥油柄不刻字者。
風燈有字,不可攜照出恭小解,需另買無字畫連環如意。
鞋襪印有字號,須用水刷淨,方可穿著。
布匹綢緞印有字號,須剪放字簍焚化。
毯條印有字號,須用水刷淨方可鋪床上,及喜事行禮。
筆管有字用殘,宜藏字簍焚化,不可拋棄。
有字茶杯及一切有字玩器破時,宜收藏字簍,不可拋棄。
銀包米袋有字,貨包不可跨越。
面桶高腳桶底下有招牌,須刮藏字簍,方可取用。
包藥有字煎藥時,須拆藏字簍,不可用封藥罐,同藥渣倒於路上。
街坊裡社村墩,宜擇總路潔淨之處,公建惜字亭一所。
凡官府告示招貼鄉約等項,統歸惜字亭張掛,稍久拾取字爐焚化,勿致風雨損壞,飄墜汙穢。
告示招貼,不可貼於穢濁之處,致風雨飄墜汙濁。
若見廟內字碑臥地汙褻,應移到清靜的地方。
《惜字條約》甚至規定了一些文化事業如刻書、科考的細微末節:
書坊書板,宜放高處,不可低疊褻漫。
經文書籍並圖像等板務,宜盥手開雕。
雕畢,將此板洗淨, 用布袋漉起字渣,曬乾藏字簍中。
其板不可放架下、床下、桌下等處。
刻字新收門徒,先教隨時撿拾零星字紙藏字簍中。
場籃有字,切不可坐。
鄉試號舍、號被及小試考桌,不可亂寫。
場中草稿,出場須收拾清楚,不可棄擲。
可以親自去做,也可以僱人去做。
宣傳敬字得福信仰,勸誡褻瀆行為,教育子女學生敬惜字紙,刻印、保存、散發惜字文書都屬敬惜之舉。
《文昌帝君惜字功律》是這樣獎勉惜字行為的:
見惜字文,留示子孫,及己身敬信供禮者,百功,安樂無禍;
刊刻惜字文書遍傳世人者,五百功,永無是非,多生貴子;
抄寫敬重字紙書訓闔門人令其珍惜者,三百功,子孫發達;
勸世人惜字並焚怪異淫亂等書者,百功,本身增壽,子孫昌盛;
化人銀錢買字紙浴焚者,百功,增壽一紀,施財人永遠富貴;
以有字幡帳做囊雜用能自戒勸人者,五十功,德名光顯;
見人作踐字紙紙換焚或以他物換焚者,五十功,百病不生,轉禍成福;
禁人不以字紙拭穢者,十五功,其人昌達;
勸人不以字紙及錢放床褥下者,十功,得安樂;
讚揚敬大功德者,五功,獲福必多;
代人收採浴焚字紙,萬字一功,得享清福。
對於帶字的紙或器物要敬惜,對於製造文字產品的人,也就有了進一步的道德要求,《文昌帝君惜字真詮》說:「下筆有關人性命者,此字當惜。
下筆有關人名者, 此字當惜。
下筆有關人功名者,此字當惜。
下筆屬人閨閫陰事及離婚字者,此字當惜。
下筆離間人骨肉者,此字當惜。
下筆謀人自肥、傾人自活者,此字當惜。
下筆凌高年、欺幼弱者,此字當惜。
下筆攜私懷隙故賣直道毀人成謀者,此字當惜。
下筆唆人構怨、代人架詞者,此字當惜。
下筆恣意顛倒是非、使人含冤者,此字當惜。
下筆喜作淫詞豔曲兼以書札譏誚他人者,此字當惜。
下筆刺人忌諱、令終身飲恨者,此字當惜。」
《惜字條約》倡導:「淫詞豔曲、小說曲本、並損子墮胎,切 不可刻。」應即本乎此。
惜字得福的信仰得以流傳,敬惜字紙的習俗得以廣布,往往藉助果報的宣傳,也有官府的命令。
在古人編的《惜字徵驗錄》中或現生或眷屬,因果報應感應故事不勝枚舉。
敬惜字紙可得的善報歸結起來有:眼目光明、安樂無禍、德名光顯、永無是非、多生貴子、子孫發達、本身增壽、子孫昌盛、增壽一紀、永遠富貴、百病不生、轉禍成福、其人昌達、得安樂、獲福必多、得享清福、轉世富貴、科甲連綿、瞽者轉明、愚者轉智、求子得子、求壽得壽、功名富貴皆能有成、疾病不生、邪魔不擾等等。
什麼樣的行為算作不敬惜字紙
在上面提到的那些文件,以及《文昌帝君惜字罪律》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哪些行為屬於不敬惜字紙,以及根據當時的說法,不敬惜字紙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文昌帝君惜字罪律》警戒的褻瀆之舉有:
以字紙拭物拭幾,揉搓棄地;
以字紙引火打亮;
以字紙漂汙水焚穢;
以字紙拭穢;
以字紙及錢放床褥下;
以字紙糊窗壁褙屏褙書殼;
以字紙剪鞋樣;
將家中破書廢字紙換碗換糖;
以字紙包藥裹;
以經書作枕及以錢與字放床褥下;
怒拋書卷,擲字紙於地下;
以字扇書啟插鞋襪;
以經書放船艙底並馬上騎坐;
以字書夾鞋樣;
以不淨手檢閱經書;
以舊書褙新書;
將書籍放腿上閱讀;
將書籍雜放衣箱內;
看病用書墊手;
無用書薄任鼠咬蟲傷;
跨越書箱帳 箱;
書籍插靴筒襪內等等。
《惜字條約》號召:書籍及扇面有字不可放衣服箱內;
古寺內若有經書殘缺,或經典毀壞,應將之修補保存,不可隨意拋棄,若實在無法 修補,可建藏經閣供養保存。
敦煌藏經洞封洞原因歷來說法不一,其中廢棄說即與敬惜字紙這一風俗有關。
《文昌帝君惜字罪律》還如此懲罰:己身不歡字紙經書,又不訓教子弟,遞相輕侮者,百罪,惡瘡遍體;
輕筆亂寫,拋散不顧,及旋寫旋塗者,五罪,減聰明,字籃本為惜字而,設不可移作別用,違者公同議罰;
見勸善書惜字文,不信不傳人者,三十罪,窮年窘迫、生不孝子;
騙人買字紙錢不買字紙焚者,百罪,惡病夭折;
己身不敬重字紙反又訕笑他人者,十五罪,多遭橫非;
見婦女剪宇紙作鞋樣及為花墊盤盛盒男子不禁者,罪受枷鎖刑;
掩昧敬字功德者,十罪,不得吉祥;
女眷以字紙 書夾鞋樣男子不禁者,十罪,生逆忤子女;
女眷繡字於荷包香袋扇插枕頭上,不行諭禁反系帶於腰間並將枕頭枕臥,以致褻汙者,五罪,得暈眩拘攣之疾。
迎年門榜 不可貼於豬牛欄等處。
《不敬惜字之報應》則說:「建寧縣某婦年老孤貧,以先人魁匾作床板,一夕以火籠烘床,被火燒死,人以為褻瀆聖賢無過於此。」
總之出恭之所、足下、元寶爐、床下、身下、腰問、胯下、豬牛欄等處皆不潔之地,書籍字畫不可置於其間,廢棄字紙也不可。
對已經有字的紙張器物如此,更要敬惜在製造字紙之前、寫字時,就注意不使文字落於汙褻之地或易於淪為褻地的地方。
按照《文昌帝君惜字罪律》的規定婦女繡字於荷包香袋枕頭上,輕筆亂寫、拋散不顧,及旋寫旋塗,是不允許的。牆壁桌凳,不可閒寫雜字,不可寫字地上等。
褻瀆字紙則得惡報,如:薄福受刑、蒙蔽慧心、窮苦受杖、生叉指瘡、窮年窘迫、生不孝子、惡病夭折、多遭橫非、受枷鎖刑、不得吉祥、生逆忤子女、得暈眩拘攣之疾、變成瞎子、來世遍地愚鈍、延禍子孫、招來殺身之禍等等。
敬惜字紙的習俗的現代遺存和海外影響
啟原著《臺灣客莊影像》中有一段資料:
大約在民國七十九,年第一次到萬巒採訪,就被朋友帶往定祥伯的家,因為那天是農曆十五號,也是定祥伯出外收字紙的日子。
只見八十二歲的祥伯戴著鬥笠,挑著 兩個以紅底黑漆寫著「敬惜字紙尊古聖賢」的大竹簍,慢慢的從家裡走向附近的廟宇。
只見廟方人員將早就準備好的報紙、香袋等印有字的紙,恭敬的放入定祥伯的竹簍。就這樣,繞過大街小巷,走過了十幾間廟宇,定祥伯的字紙簍也快裝滿了。
最後他來到伯公廟旁的字紙亭,放下肩上的重擔,脫下鬥笠,拿起一旁的掃帚,輕 輕的掃淨亭旁的四周。
然後將字紙放入亭內焚燒。
最後點燃一炷香,恭敬的朝著字紙亭膜拜。
據說定祥伯這樣收字紙、燒字紙的工作已經持續了十幾年。
最初,定祥伯是挨家挨戶去收字紙來燒,後來因為年事已高,體力不濟,才改為只收廟宇的字紙。
這即是敬惜字紙習俗的現代孑遺。定祥伯所做,是豐富多彩的敬惜字紙的行為方式之一。
他焚燒字紙的字紙亭,在別處有不同的名稱。
今日臺灣苗慄縣西湖鄉德龍宮 神殿旁有一似小塔的建築物,用藍膽石建造,分三層下層,四方形,底座為石刻平面造形,平面上分別雕以龍鳳、獅、象、鹿。中層也是四方形,只有三面為石刻主 題,分別為「老子問禮」、「天官賜福」、「天送麟兒」。正面留門,中空;上層是供奉倉頡先聖的小龕,兩側銘文「紹羲皇以制文字,先堯舜而育人才」,門上橫 批「始制文字」。這個建築物就是客家敬惜字紙習俗的產物,當地叫「敬字亭」。中層中空,作用即是燃燒字紙叫「惜字爐」。
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前,敬惜字紙的風俗較為普遍,敬字亭隨處可見。只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區建築略異、名稱不一、建造位置不同而已。或稱聖跡亭、或稱敬文 亭、或稱惜字亭、或稱字紙亭、敬字所、字庫等等。官府衙門、書院、文廟等處都有惜字亭的設置即使是一般村落、一般廟宇、民宅有時也有。成都惜字宮街和字庫 街就是因此得名老街坊。
敬惜字紙並非僅僅是燃燒字紙。
這一民間風俗,有著豐富多彩的女人。從上述苗慄縣的敬字亭上的石刻內容頁可約略見出一民間信仰的複雜性,這一習俗裡的文化多 元性。歷史上,人們因惜字得福的信仰,曾對如何敬惜字紙做出詳盡的規定,逐漸形成的一整套的對待帶字的廢紙、書籍、西的戒律,日常生活中、宗教寺廟裡、儒 生考試時,廣為三教人士和普通百姓所遵循。
現在仍能見到的南寧下楞敬字塔、臺北市東吳大學校本部的惜字爐、臺灣部分客家村落問的有惜字亭、泰州涵西街12號門牆上的字紙窟籠、崇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 文物保護單位--字庫成都惜字宮街和字庫街等,仍然活著的民間習俗。
倉頡的故鄉白水的「清水祭」,臺灣高雄縣美濃鎮的「選字紙上天」,舊時代北京東嶽廟廟 會期間各行各業組織的善會中的敬惜字紙會、天津每年三月三日到文昌宮文昌帝君前焚化字紙的崇文社、廣善社、德文社、拾遺社等敬惜字紙會社;
魯迅在《瑣記》 中對故鄉關帝廟裡的化紙爐的描述,文懷沙、費孝通等人對幼時家鄉風俗的回憶等等;展現了惜字得福信仰的悠久歷史、普遍傳播、綿延不絕以及敬惜字紙的豐富性 多樣性。
劉伯驥《美國華僑史》中記載:
尊重文化、敬惜字紙的習俗也傳入了美國的華人社區。
在舊金山文華社的牆壁上懸掛著題詞為「敬惜字紙神明顯悅」的鏡框,以提醒人們敬書惜字,旁邊放置了許多 書有「文華社字紙灰」標誌的灰色布袋,以供集裝字紙灰之用,並在僻靜處建有焚化字紙的「聖爐」,相當於中國的「字庫」、「字紙亭」。
社裡專門僱了工人,每 天沿街收集字紙包括廢舊書報、手稿、文件等將字紙運往「聖爐」火化,然後將字紙灰裝入布袋,運送金門港口投之於海。
非常認真,一絲不苟。在華人社區根本看不見一張上被人踐踏的字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