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澳洲聯邦政府正式出臺最新法律條款,對於向高校學生提供或宣傳作弊服務的人定罪,最高刑罰可對犯罪分子可處以10萬澳元罰款,或判處2年監禁。
教育部長Dan Tehan指出,學術作弊服務的不斷增長對澳洲高等教育的誠信和聲譽構成了巨大威脅:「本次立法主要目標是針對作弊提供者和廣告宣傳者,而非學生。那些因作弊被發現的學生將交由其所在的教育機構處理,根據各自的行為和紀律制度而具體處置。」
最新立法對於學術作弊服務的定義為:協助學生完成作業的實質重要部分,而這些部分本應按要求由學生獨立完成。
本次立法是繼7月初聯邦政府及教育部對學術欺詐提出質疑的結果。當時,聯邦政府就開始著手起草法律條款,對於合作作弊(contract cheating)這一行為進行定義,所指行為包括有償提供完成整份作業或「僱傭槍手替考「服務的網站。
由於當時草擬的法律對此作弊行為與協助修改作業之間的差異定義模糊不清,學術界對其立法的可行性提出質疑。澳洲高校聯盟執行長Catriona Jackson稱,該立法在某些措辭太寬泛。她的觀點是:假如只是父母在家幫子女修改他們的論文,幫他們改變一些句子的結構或措辭,那樣的協助也可能會被「抓住」。
因此,經過兩個多月的協商和討論,政府最終出臺的法律重點針對提供「槍手」行為有償服務的網站及供應商,政府認為只有找出這些作弊的源頭才能杜絕後患。
據悉,「協助作弊」已在澳洲持續多年,特別是通過網絡發布的服務使得這些行為變得更為可見。全國學生聯盟主席Desiree Cai指出:「我認為很多人選擇作弊,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還有哪裡可以尋求幫助。高校學術支持和語言支持都應該提高,尤其對於那些如國際學生等處於弱勢的學生而言。」
本周五立法的最新法律,由高等教育質量與標準局(The Tertiary Education Quality and Standards Agency)對其負責,職責範圍包括收集情報、屏蔽海外作弊網站、提起訴訟,以及督促高等院校制定防禦措施。此外,聯邦政府還將預留資金為高校制定措施來協助找出那些為學生提供「協助作弊」服務的供應商。
在當前疫情影響下,大多澳洲高等院校選擇網絡遠程教學來上課或布置作業,甚至考試都是通過聯網進行。一些學生因此鋌而走險想通過捷徑完成作業、通過考試從而獲得學歷。澳洲教育部門已深刻認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進而出臺相關法律專懲作弊服務提供者,也期望通過此方法來杜絕學生作弊,但我們也希望各高校能夠對於學生提供更多的學術協助服務,特別能夠關注到國際留學生在語言和學習習慣方面的差異而為其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協助,才是能夠徹底杜絕作弊的有力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