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安徽一家四口遇害案】昨日在安徽省界首市發生了一起十分嚴重的刑事案件,界首市下轄的某行政村內一家四口全部遇害,在經過省市級三級公安機關的權利偵查下,此案最終確定為,男主人曹某殺死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自殺身亡。
案件詳細報導:
案件發生於9月27日上午,有媒體記者在案發附近村民口中得知,死亡的曹某夫妻二人只有三十多歲,平時曹某在外打工,而妻子則在家中負責照顧兩個孩子。案發當日,曹某剛從外地趕回家中。而曹某之妻劉某平時除了照看孩子之外,還在離家不遠的一處超市內工作,案發當日,正是由於劉某沒有去上班,所以才有同事來家中找她,結果發現了全家都已經遇害。
根據劉某的親戚描述,劉某平時住在他們剛在鎮上買的商品房內,其母也在鎮上居住,但是並未住在一起。有人認為,可能是買房子的原因導致這個家庭負擔過重,夫妻二人曾經多次大額購買彩票,企圖改善家庭生活,結果輸了不少錢,所以最終走到這一步。
網友熱議:
A:今年到底是怎麼了?熬過了天災疫情 卻沒躲過人禍殺害!戰勝了自然 卻命喪人心!可憐了孩子啊!!!
B:類似案例再次敲響警鐘,家庭和睦才有未來!但究竟是什麼原因能讓個人對自己的家人下手,需要反思!
C:早上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就有網友懷疑會不會是男的殺了老婆孩子然後自殺,沒想到是真的。這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會如此想不開,殺了自己最親的人後再自殺。
D:可憐了一對娃。兇手也太殘忍了,不管是出於任何目的,畢竟小孩是無辜的呀。
法律延伸閱讀:嫌疑人死亡如何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已經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於追究其刑事責任。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
2、如果是已經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仍可以繼續,變更被告為他的繼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時尚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則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即可。
3、在民事賠償方面,以犯罪嫌疑人的遺產進行民事賠償。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已經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不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