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學教育集團、中小學(幼兒園)、特教中心:
2020年中小學暑假即將開始,為科學、規範地安排好學期結束和暑假工作,讓全區師生度過一個安全、健康、快樂和有意義的暑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放假和開學工作安排
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放假時間統一為7月18日至8月31日,8月30日至8月31日報到,9月1日開學上課。如疫情防控部門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新的要求,則按新要求執行。暑假期間任何學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動。各學校不得延遲放假和提前開學。
開學前,全區各校要在校內醒目位置和學校網站公布新學期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有關信息,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本學期結束前,請各校認真做好代辦費結算工作,結餘退還、超支自理,代辦費使用明細要以告家長書形式告知家長,若有退費,學生籤字務必規範,嚴禁將退款轉為班費和其它代扣費用。請各校將代辦費結算告家長書於6月30日前報局計財科備案。
二、認真組織期末階段教學工作
根據今年的特殊情況,1至5年級的期終考試安排在7月2月至7月3日,6年級的畢業考試調整到7月4日,7至8年級的期終考試安排在7月2日至3日,各校要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合理安排教學工作,組織好期末複習。
各校在組織期終考試時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試題內容不得超課標超進度,認真抓好評卷及質量分析等工作。各校要按照要求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激勵功能,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提供針對性與個性化的建議和指導。各校要認真做好畢業班工作,弘揚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倡導畢業班家長和學生,過一個簡樸、難忘而有意義的畢業季。
期終考試之後至本學期散學典禮期間,將根據氣溫情況,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居家學習或是到校參加集體活動,請各校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三、科學安排學生暑期生活
暑假期間,各校要合理布置學生暑假作業,學生每天的書面作業量要與平時的要求相當,提倡布置適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長指導和簡單幫助下能完成的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開學後,教師對學生的暑假作業要進行查閱和反饋。
各校要將國家著力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的決心傳達到每個家長,動員學生家長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風參加社會補課,更多安排適合學生興趣愛好特長的活動,增強學生的發展自信。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強體育鍛鍊,主動承擔家務勞動,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假期生活。要監督孩子綠色上網,控制孩子使用電腦和手機時間,及時發現、制止和矯正孩子沉迷網路遊戲和不當消費行為。要幫助學生把握好整個暑假做作業的節奏,鼓勵孩子積極參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體育、文藝等活動。
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2018﹞26 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學校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意見》(蘇教基﹝2017﹞20 號)和《省教育廳關於開展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18﹞23 號)要求,以務實的舉措、實際的行動,切實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各校嚴禁在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上新課或以各種名目舉辦文化課補習班、培優班、提高班等。
各學校要抓好文明禮儀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放假前各學校都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集中的文明禮儀教育、法治教育及安全教育,增強學生文明意識、法治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各校要鼓勵和引導學生積極參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體育文藝、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活動。
四、切實做好師生暑期疫情防控和心理疏導工作
各校要認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慎終如始做好暑假期間防疫工作。要通過致家長的一封信、班級微信群等平臺,要求暑期學生及家庭成員切實加強自身防護,嚴格落實外出報告制度,師生健康打卡制度。各校要繼續落實疫情防控聯絡人員,保持通訊暢通,特殊時期要求師生暑期儘量不外出,做到不聚會、不聚餐,不與入境人員、疫情高發區人員、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等人員接觸。為了學生的健康安全,要告之家長暑假儘量不帶學生外出旅遊和走親訪友。針對疫情防控和假期調整對學生、家長帶來的影響,各校要加強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交流,認真開展疫情防控教育,通過電話、QQ聊天、家訪面談等多種渠道進行心理疏導教育,緩解學生和家長因假期調整帶來的不適應、焦慮等情緒,引導學生及家長以良好平和心態開展學習生活,保障學生的心理健康發展。
五、高度重視師生安全教育和校園安全管理
各學校要及時將假期時間安排告知家長,提醒家長安排好學生的暑假生活。學校可在放假前,制定統一的學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項,通過班會逐條學習、師生大會明確要求和致家長書等形式,對師生、家長進行防溺水、交通旅遊、食品衛生、消防安全、防火防電、防自然災害等為重點的安全專題教育,對安全注意事項做到每位學生、每位家長、每位教師全員知曉,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識險、避險、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切實增強家長的責任感和監護意識。
放假前各學校要及時完成防溺水專題教育、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雲平臺學習、學期安全教育教學計劃落實、按規定要求上傳應急演練資料、定期發送安全提醒等工作;同時,要隨時關注暑期專題教育進展情況(畢業生儘量提前安排學習),及時對各班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活動覆蓋到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學生和每一位家長,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學期結束前,各學校要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重點是電器線路和校舍安全,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並實施維修改造。要加強校舍維修工程實施項目質量、工期、安全等管理,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用電、氣的監管,確保工程安全、順利實施。教職工所借的貴重教學儀器設備由學校統一收回,並加強保管,確保安全。在暑期內要將前期自查、督查出的所有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到位。
各學校高度重視雨季防汛颱風工作,建立雨季汛期、颱風預警體系和防災預案,遇到重大險情或接到有關部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後,學校要根據有關規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防範和應對工作。暑假期間,各學校要及時了解天氣變化情況,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要迅速組織自保自救並報告,及時排除和控制災情、險情,減少損失。加強防汛、防颱風值班值守,確保通訊24小時暢通。
各學校要認真落實假期值班護校工作。暑假期間,各學校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及教師帶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明確工作責任。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要迅速介入、妥善處理,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區教體局,不得瞞報、遲報和漏報。各學校於放假前將暑期值班帶班表報局辦公室和安監科備案。
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做好校本研修
各學校在放假前要對假期工作進行專門部署,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範職業行為。學校要採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違規補課、違規招生和有償家教等行為,切實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教師不在住所或其他場地開展有償補課;不在校外培訓機構參加有償補課或擔任任何職務;不參加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不到居住地以外開展異地有償補課;不組織、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不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不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要積極引導教職工嚴格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確保不發生酒後駕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不參加「謝師宴」活動,做社會文明風尚的模範。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公款消費、公款旅遊。
在保證教師應有假期休息時間的基礎上,要加強教師的在職培訓和自主學習,要根據局人事科和集團(片區)統一部署,認
真組織好中小學教師暑期培訓工作。
七、堅持陽光招生、就近入學、均衡編班
各校要堅持陽光招生、均衡分班,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鈎的測試,不得組織學生分班考試,不得以文化課成績等各種名義分重點班、快慢班,不得辦實驗班、特長班等。
各校要高度重視,提前謀劃,認真研究部署暑假期間有關工作,認真做好新學期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本通知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
崇川區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