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席爾FSA監管性質
FSA是塞席爾非銀行金融服務監管局,根據《金融服務管理法案2013》成立,屬政府監管機構。FSA負責塞席爾的金融牌照許可、金融服務監管、非銀行金融服務業的發展,以及國際商務公司、基金會、有限合作公司、國際信託機構在塞席爾的註冊事宜。通過建全的監管機制來定位和引導塞席爾管轄區成為綜合性的金融服務中心,共同打造一個有利於金融服務行業發展和進步的環境,與國際經濟發展策略保持一致步調,嚴格遵守地區與國際的監管規則。
塞席爾FSA監管內容
塞席爾金融服務管理局是負責塞席爾非銀行金融服務的自治監管機構。根據2013年「金融服務管理局法」成立,管理局負責許可,監管,執行監管和合規要求,監督和監督塞席爾非銀行金融服務部門的業務開展。
這些受監管的活動包括:信託服務,資本市場和集體投資計劃,保險,賭博。管理局還負責塞席爾國際商業公司,基金會,有限合夥企業和國際信託的註冊。
申請塞席爾FSA牌照的要求
1、最低資本要求:申請牌照時註冊最低資本要求為5萬美金。
2、組織架構要求:FSA對證券交易商牌照申請法人提出了組織架構方面的要求:審計要求,管理人員適用性要求,員工要求。
1)申請人必須為「公司」形式;
2)至少2名自然人董事;
3)至少1名已獲得證券交易商代表牌照的員工;
4)符合最低註冊資本要求;
5)符合本法案第73條的安全要求;
6)遞交完整文件或記錄。
其中,對於董事和辦公室員工提出了以下要求:
1)考慮其財務狀況;
2)在所申請的服務相關領域中具有教育經驗;
3)個人行事高效,誠信以及公正;
4)考慮其名譽、品性以及財務穩定性;
在獲得證券交易商牌照之後的30天內,持牌公司需要指定1位審計員並且獲得FSA的認可。該審計員若發生以下情況則不得擔任審計一職:
a)為持牌公司的董事,主管,員工,股東或者合伙人;
b)為(a)類人員的合伙人或者員工。
持牌公司需要在指定審計員之後的7天內,以書寫方式告知FSA該審計員的名字和地址。
塞席爾FSA申請流程
遞交至監管機構申請證券交易商牌照必須包括以下文件:
1、完整填寫的申請表格;
2、相關申請費用;
3、認證過的相關法律性質文件,如諒解備忘錄和公司章程、良好信譽證明;
4、最近2年的審計金融報告;
5、每位董事,高管,個人股東以及公司受益人的個人問卷調查表;
6、若公司控制所有人為非個人,提交最新的審計金融報告;
7、授權代表牌照申請表格;
8、依照《證券法案2007》第80(2)(a)條以及《證券(格式及費用)監管2008》的第1章要求進行標明;
9、依據《專業那個圈法案2007》第53條,手寫聲明;
10、適用於業務規模及性質的保險政策複印件。
本文來源: 金色財經 / 作者:秦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