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德領
為構建菏澤市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體系,引導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學前教育,近日,《菏澤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出臺,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對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每生每年不低於71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具備六個條件可認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扶持,按照規定標準收費並向一定區域的居民提供普遍學前教育服務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符合菏澤市學前教育布局規劃,重點支持在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嚴重不足地區,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設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具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辦園條件不低於《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中「標準III」要求,年檢合格,無安全隱患;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實行縣區政府指導價,由縣區人民政府制定,不得高於同級同類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2倍,並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公示,收費管理其他事宜按照菏澤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教育局《關於貫徹實施<山東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完善。
具有健全的行政管理、安全衛生保健、教育教學等規章制度,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科學保教,無小學化辦園傾向。嚴格按要求控制班額;依法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園務管理規範,近三年無違規辦園行為,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按照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教職工人數,符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並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幫扶機制
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補助財政撥款機制。對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每生每年不低於71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統籌用於改善辦園條件、補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設施設備、培訓教職工等公用經費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幫扶機制,健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支持體系。派駐公辦教師。縣區教育部門從公辦幼兒教師隊伍中挑選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骨幹教師,幫助其提高管理和保教工作水平。開展師資培訓。提高國家、省、市、縣四級培訓中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園長、教師的比例,提升幼兒教師學歷層次和專業化水平。
同時,建立與完善園本教研製度,提高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加強幫扶協作。建立以老帶新、示範帶薄弱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結對幫扶機制,提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辦園質量。
對辦園行為不規範等行為,取消資格
按照管理權限,各縣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最高限價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縣區價格、財政部門審核,報縣區人民政府批准。菏澤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所屬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最高限價,參照牡丹區同類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標準執行。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的有效期限為3年。市和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自管理權限對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分類等級評估,推動其不斷提高保教質量,增強公益性責任。
建立幼兒園保教質量動態評估監測體系,加強對民辦幼兒園保教質量的監督和指導。對辦園行為不規範、嚴重違背學前教育規律、保教質量下滑、財務管理混亂、違規亂收費、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幼兒園,一經查實,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停止享受政府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政策,並在三年內不得申報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惡意套取、挪用獎補資金的,取消或收回當年獎補資金,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