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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財政局聯合發布
關於印發《「四強」產業關鍵領域引進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布啦
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
學士本科生
每月分別發放生活補貼
5000元、3000元、2000元
我市新材料產業、智能裝備產業、新醫藥產業、電子信息產業(以下簡稱「四強」產業)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自2021年1月17日(含,下同)後招用的青年人才,符合以下條件:
(一)新引進、新培養的博士研究生,新引進、新培養畢業5年以內的碩士研究生,新引進的畢業5年以內的學士本科生,以上要求學歷學位須同時具備;
(二)所學學科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的最新全國高校學科評估為B+及以上;
(三)全職工作並籤訂1年及以上期限(含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須在「四強」產業關鍵領域工作(「四強」產業關鍵領域用人單位名單由市工信局提供)。
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發放生活補貼5000元;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每月發放生活補貼3000元;符合條件的學士本科生,每月發放生活補貼2000元。生活補貼發放時間累計計算,最長不超過60個月。
(一)實行「無形認證、政策找人」。按照《關於印發促進新材料、智能裝備、新醫藥、電子信息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辦字〔2021〕7號)有關規定,市工信局提供用人單位名單,於每月8日前反饋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對該名單內用人單位招用的青年人才就業登記、合同籤訂、社保繳納等信息進行比對後,將青年人才信息於10日前發市教育局,市教育局2個工作日內對青年人才學科信息予以核准並反饋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對確定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公示並簡訊通知。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於20日左右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青年人才社會保障卡。
(二)個人也可自行申請。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自主申請:(1)網上申請。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溫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眾號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2)現場申報。就職於市屬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名單參照《關於印發「人才金政37條」二十項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的市屬國有企業名單)的,向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窗口現場申報;其它單位就業的到單位工商註冊地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窗口申報。公示、資金發放流程同上。
每年12月15日前,市人社局匯總本年度發放人數和差額補助金額,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辦理資金結算手續。資金承擔比例仍按照《關於印發「人才金政37條」二十項實施細則的通知》(淄人社發〔2019〕37號)執行。
(一)原享受「人才金政」生活補貼的青年人才,符合本細則第一條「發放範圍」的,自認定次月起,生活補貼發放標準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與「人才金政37條」生活補貼合併發放。
(二)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在我市用人單位間人事關係變動的,須依據變動後所在單位是否為「四強」產業關鍵領域確認補貼標準。
(三)青年人才所在單位新增或調出「四強」產業關鍵領域的,自新增或調出次月起,生活補貼標準按照本細則或《關於印發「人才金政37條」二十項實施細則的通知》(淄人社發〔2019〕37號)作相應的調整。
同一青年人才享受本細則生活補貼和「人才金政37條」生活補貼時間累計計算,最長不超過60個月。
本細則自2021年1月17日起實施,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如遇《關於印發促進新材料、智能裝備、新醫藥、電子信息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辦字〔2021〕7號)和有關法律政策調整,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訂。
來源:「淄博人社」官方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