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人類公害,摧毀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但即使這樣還是有人會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鋌而走險,不惜以身試法謀取不義之財。我們下面要說的這起案件,就要從一名自願戒毒的違法人員劉某開始說起。
民警當場查獲的這些白色粉末狀物品均來自這名男子車上,足足20公斤的毒品海洛因到底從何而來,這名男子又是何許人也呢?
民警調查發現,劉某不僅有多次戒毒史,而且自2019年初自願戒毒解除後,生活中出手十分闊綽,經常更換各種名牌轎車,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這些車輛全部登記在一名姓王的男子名下,而這名王姓男子,其實就是劉某以前工作上的老闆,早已定居緬甸。
在劉某的乘機記錄裡,另外一名與他年齡相仿的王某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為他二人的乘機軌跡相似度極高。
通過外圍調查民警掌握到,嫌疑人王某每次處境,西雙版納的景洪市是必經之路,而且,乘機軌跡也再一次證明了民警的判斷,兩人都跟毒品有關
通過分析研判民警發現,王某和劉某每次從緬甸返回山西時都會選擇不同的路線,他們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在探路,二是說明即將有大數額的毒品要進行交易。
在19年12月的20號,民警發現這個劉某和王某分別駕駛自己的車輛從山西的忻州代縣上高速前往雲南
兩個人剛剛出發時就表現出了極不相同的狀態,王某一路疾馳從不休息的往雲南方向開,而劉某似乎卻並不著急,最後民警發現,劉某留在了昆明某酒店,而王某隻身前往緬甸。
此時的王某已經出境,他出境的目的是什麼?是否意味著毒品交易馬上就要開始了呢?
由此看來,留在昆明的劉某才是真正的交易者,而劉某的同夥王某隻是在這次毒品交易當中充當接頭的角色。由於劉某入住酒店之後一直沒有外出,因此警方判定,他應該也是在等待交易的信號。
就在劉某等待交易的時候,一輛三輪電動車出現在民警的視線裡,劉某從電瓶車上接了一個尼龍編織袋放到了劉後駕駛車的後備箱內。
民警難以確定包裹內是否就是此次交易的毒品,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暫時不對劉某進行抓捕,並且24小時緊盯劉某的車輛。民警在確定編織袋裡放的是毒品後,民警立即對其實施了抓捕。另一路民警也在晉城服務區對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實施了抓捕。
至此,經過近10個月的偵查,晉中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禁毒中隊的民警輾轉山西,陝西,四川,雲南等多個省市,行程6000餘公裡,於2020年9月成功破獲了這起特大跨國販賣毒品案件,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七人,繳獲海洛因20餘公斤,嗎啡兩萬餘克,查扣凍結涉案毒資60餘萬元,目前案件還在晉中警方的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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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并州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