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法院孝豐法庭的家事審判庭裡,一位耄耋老人拉著法官的手說:
「我考慮好了,扶養費不要了,老伴也不容易,我還有子女。」
在子女的陪同下,這位81歲的林老太就她起訴老伴張大爺的扶養糾紛一案提交了撤訴申請書。
案起 | 「夕陽戀」分居兩地,老太訴求扶養費
81歲的林老太和87歲的張大爺系1998年再婚重組家庭,朝夕相處二十餘年。
後二人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分居兩地,跟隨各自子女居住生活。因久患疾病,林老太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而張大爺退休後有固定收入,於是他答應每月給林老太1500元的生活費。
然而,近期林老太未收到這筆原本定期給付的生活費。
無奈之下,林老太到安吉法院起訴要求張大爺每月支付扶養費2500元。
案轉 | 獲知大爺患病住院,扶養費落實成難題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經過多方輾轉終於聯繫上張大爺的家人,獲知其已經住院,最後在醫院見到了張大爺本人。張大爺表示,自己也是患病住院,確實是無力負擔每月1500元生活費,更何況是每月2500元。
法官從張大爺的主治醫生處了解到,其年邁體弱,身患多種疾病,需長期住院療養,每月的醫療費、護工費、生活費等支出加起來也要數千元。
承辦法官將張大爺的近況一一都告知給了林老太,林老太聽後泣不成聲:
我們都是八九十歲的人了,二十年前走到一起本來就不容易,他有穩定收入,我一直當他是依靠,現在他對我不管不顧了,我該如何是好……
案結 | 子女聞言主動勸解,老太主動撤回起訴
陪同而來的林老太的子女得知這一狀況後,紛紛向法官表態:
對自己的母親,我們都有義務贍養也願意贍養。原先也是母親覺得兩個人相伴生活了20年,是有感情的,後爸給予她的支持和依靠意義不一樣,後爸自身經濟條件好,現在之前答應給付的生活費突然沒了,母親心裡有想法,所以才堅持要「上公堂」。
林老太的子女表示會盡到贍養義務,也會勸說自己的母親放棄扶養費,面對這樣的情況,大家也應該相互體諒。經過法官和子女的一番勸解,林老太的情緒逐漸平復下來,願意撤回要求張大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逐漸顯現,更不乏一些再婚的老年婚姻中所產生的扶養與贍養難以平衡選擇的問題。對此,尚無明確法律規定。法院處理這類扶養案件時,會綜合考慮自身能力、配偶扶養和子女贍養之間的平衡。
上述案例中,原告子女有能力且願意盡到贍養義務,被告疾病纏身開銷較大無力提供扶養,原告甚至可通過社會救濟途徑尋求幫助,綜合考慮「三個效果」的統一,多次的家事審判調解工作最終讓兩位老人得以各自安享晚年。
來源:孝豐法庭
申明: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