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法》修訂案10日在國會全體會議獲得通過,為年內成立公調處亮起了綠燈。共同民主黨認為,公調處是20多年檢察改革的替代方案,為成立公調處,修改法律勢在必行,但由於在野黨強烈反對,政局迅速冷卻。
當天下午在國會舉行的全體會議上以187人贊成、99人反對、1人棄權通過《公調處法》修訂案,其核心是減小在野黨在推薦公證處長候選人方面的否決權。9日國民力量黨以無限制辯論反對修改《公職處罰法》,但由於定期國會會期即將結束,《公調處法》修訂案當天自動提交臨時國會全體會議。最初批評設置公調處的民主黨議員趙應天沒有參加表決,反對修改該法的正義黨議員張惠英棄權。
當天通過的《公調處法》修訂案將公調處長候選人推薦委員會的法定表決通過人數從最初的「7人中6人以上」放寬到「3分之2以上」。也就是說,在目前的7名推薦委員中,即使國民力量黨名下的2人反對,也可以推薦公調處處長。修訂案還包括,如政黨在10天內未選出推薦委員,則由國會議長委任韓國法學教授會會長、法學專門研究生院理事會理事長等人為推薦委員會委員。
公調處的檢察官資格也有所放寬。原本「擁有10年以上律師資格,從事審判、偵查、調查工作5年以上」的公調處檢察官資格條件降低到了「律師資格7年以上」。也就是說,如果維持現有資格條件,在確保人力方面可能會遇到困難,而通過這一改動,民主黨更容易任命他們看好的非檢察官出身的律師擔任公調處檢察官。
全體會議表決後,國民力量黨隨即發表評論批評說「(民主黨)為了成立公調處,踐踏了議會70年的傳統和道德」。當天上午,國民力量黨黨鞭朱豪英、國民之黨黨首安哲秀、前京畿道知事金文洙等人成立「結束暴政爭取民主緊急時局連帶」,建起了「反文在寅」聯盟。
一向敦促成立公調處的青瓦臺對此表示歡迎。青瓦臺發言人康珉碩表示:「文總統期待包括公調處處長候選人的推薦、任命與聽證會在內的剩餘程序能夠迅速順利進行,並於2021年新年伊始正式成立公調處。」民主黨計劃立即重新召集公調處處長候選人推薦委員會會議,選出2名公調處處長候選人,以加快成立公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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