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法廳函〔201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19年任務安排和中央宣傳部等部門《關於組織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要求,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引導青少年學生自覺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現決定繼續舉辦第四屆全國學生「學憲法 講憲法」系列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自2019年4月25日起啟動,至12月底結束。
二、活動內容
(一)深入推進以憲法為核心的法治宣傳教育
各地各校要深入推進憲法學習宣傳,廣泛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推動憲法教育全覆蓋見實效。組織引導青少年認真誦讀和學習憲法原文,加強憲法知識普及。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加強體驗式實踐式教學,推進憲法教育進校園進課堂進頭腦。組織開展青少年學生憲法與法治知識網絡學習,加強教師憲法與法治教育培訓,推動憲法教育與研學實踐教育、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緊密結合。創新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國家安全、未成年人保護、智慧財產權、環保、稅法等相關法治專題教育。注重宣傳教育實效,堅持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線上教育和線下教育相結合,探索建立憲法與法治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
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以下簡稱普法網)將開設網上「學憲法」專欄,提供各類憲法教育教學資源。研究制定《「憲法小衛士」2019年行動計劃》,推動形成青少年學生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二)徵集「我與憲法」微視頻
以「弘揚憲法精神 禮讚我的祖國」為主題,面向廣大教師和高校學生徵集「我與憲法」微視頻,大力宣傳我國現行憲法的基本內容、主要精神、核心要義和重大意義,宣傳新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重要成就。徵集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至8月15日。作品通過普法網上傳,通過審核後將擇優在普法網集中展示。具體要求詳見普法網公布的實施細則。
(三)舉辦「學憲法 講憲法」比賽
一是組織開展青少年學生法治知識競賽。在廣泛組織憲法學習的基礎上,各地各校根據自身實際,圍繞憲法,結合誠信規則意識、交通安全、校園欺凌、社會文明、網癮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護等內容,自行組織開展知識競賽。2019年10月20日前,各省(區、市)遴選出小學、初中、高中和高校四個組別優秀學生各一人,參加11月底的總決賽。
二是組織開展青少年「學憲法 講憲法」演講比賽。各地各校在深入推進憲法學習宣傳的基礎上,根據本地本校實際組織開展「學憲法 講憲法」演講比賽。2019年10月20日前,各省(區、市)遴選出小學或初中組優秀學生一人、高中或高校組優秀學生一人,參加11月底的總決賽。
2019年11月底,由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全國學生「學憲法 講憲法」總決賽。部屬高校按所在地參與省(區、市)遴選工作。具體要求詳見普法網公布的實施細則。
(四)開展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活動
結合第六個國家憲法日暨教育系統憲法學習周活動,教育部將於2019年12月上旬繼續組織開展教育系統「憲法晨讀」活動。活動將由教育部領導領讀憲法部分章節,現場和通過網絡直播同步參與的千萬師生共同誦讀。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切實把憲法學習宣傳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高度重視,認真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不斷將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引向深入。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引導廣大師生深入學習領會我國憲法的重大意義、基本內容和主要精神,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要探索青少年憲法教育的新途徑、新方式,不斷增強學習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注重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加強合作,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及時總結宣傳憲法學習宣傳的優秀成果、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為活動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活動期間,普法網將開通專門新聞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傳新聞,進行全面動態展示。
教育部將根據各地組織開展情況,酌情給予經費支持。鼓勵各地教育部門在普法工作經費中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活動順利開展。
2019年11月15日前,請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校和部省合建各高校向教育部政法司報送本地本校的階段性活動總結(工作進展、困難問題及工作建議)、活動中的先進案例或典型經驗及2020年工作思路(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聯繫方式:
1.普法網
活動統籌:010-88819626
用戶支持與新聞報送:010-88819614
2.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司)
聯繫電話:010-66097974
電子郵箱:fzb@moe.edu.cn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
政法司法制辦收(郵編100816)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