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跟室友在外面散步時,聊起了她在圖書館認識的一個男生,她有感覺到那個男生對她有意思,因為每個周末他都會帶一杯飲料然後等室友來再給她,室友說第一次就直接拒絕了,後面好幾個周末亦是如此,她很厭煩這種感覺,於是後面就再也沒有去那個圖書館了。
我還打趣她說,現在不正是孤身一人嘛,給彼此一個機會唄。因為是開玩笑,所以她也就沒在意,而是說她不知道怎麼去形容這種感覺,因為是覺得那個男生太無聊了想要談戀愛吧,而剛好又遇見了我,所以才會如此,要是他當時遇見的是別人的話肯定是也會這樣的。
其實,我很認同是有的說法,畢竟對只有過一面之緣的人來說其實就是陌生人,連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也沒有過更進一步的交流怎麼可能就跟愛扯上關係了呢?更何況這種喜歡也太廉價了吧,就像是在大街上發傳單,其實發在誰的手上都是一樣的,只是剛好在那個時候給到了你的手上,這樣的喜歡不值得稱之為喜歡。
對於我的取笑,她說,其實並不是我想要當單身的,相反,我很想要去談一場戀愛,但就是因為自己太想了,所以就很怕因為自己太心急就遇到那種錯誤的人,我想談就要談一場非你不可的那種戀愛,這種戀愛,是兩個人都經過了很長一段的時間接觸才會產生的情感,而不是那種見第一面就想要在一起的人。
這個社會上的年輕人很多都是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所以,兩個人之間也就根本談不上相互喜歡,只能說是兩個人之間相互了解吧,所以,你會經常看見他們身邊的人都是換了一個又一個,當你問起,他們也只是每次輕描淡寫的說一句不愛了唄,事實卻是也許你們從來就沒有相愛過。
情感補習班:喜歡,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結果,也是非對方不可,所以,如果你喜歡一個人的話,那就請認真的去對待,去彼此之間都有一個更深層次的了解,這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喜歡,因為,我們每個人想要的喜歡從來都是蓄謀已久,而不是臨時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