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瑤族自治縣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秋季學期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校: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轉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0﹞277號)精神,為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開學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一年級招生對象
年滿周六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七年級招生對象
2020年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類別
(一)城區中小學招生
1.學區生。城區戶口,在片區學校入學的學生。
2.政策生。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軍轉安置子女,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高層次緊缺引進人才子女。
註:政策生享受學區生同等入學待遇,但不能享受中考後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相關軍人、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和公安英模等各類優撫對象子女除外)。
3.非學區生。非城區戶口,在城區購房人員子女或進城務工人
員隨遷子女。
註:非學區生不能享受中考後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招
生政策。
(二)鄉鎮中小學招生
1.鄉鎮小學。由各鄉鎮中心小學組織實施,按適齡兒童戶籍所
在地實行就近入學。
2.鄉鎮初中。鄉鎮小學畢業生具體安排如下:
盤陽中學:盤陽村、法福村戶籍小學畢業生。
賜福中學:賜福村、那壩村、元吉村、介莫村戶籍小學畢業生。
所略中學:除局桑片小學、弄陽小學、弄神小學的畢業生外,轄區內其他學校小學畢業生。
鳳凰中學:除申請到城區中學就讀的東山籍小學畢業生外,轄區內其他學校小學畢業生。
那桃中學:除平林小學、民安小學的小學畢業生外,轄區內其他學校小學畢業生。
龍田中學:轄區戶籍小學畢業生。
甲篆中學:西山鄉勤蘭村戶籍小學畢業生,轄區內戶籍所有小學畢業生。
燕洞中學、西山中學、百林中學轄區內戶籍所有小學畢業生。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學的,各鄉鎮中小學要按照政策規定予以接收。
(三)特殊教育招生
全面推進融合教育,按照「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送教上門為補充」的原則,讓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接受適合的教育。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優先安排本轄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不得歧視,不得無故拒收。縣特殊教育學校要面向全縣招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招生工作與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同時進行,要「能招盡招」。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對轄區內確實不能到校就讀但具備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並納入學籍管理;對已喪失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要協助相關部門辦理免學、緩學手續。
(四)凡是年滿6歲、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就讀一年級的巴馬縣戶籍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有效醫學診斷證明、殘疾證、村委或社區出具的證明,這三類材料其中一類即可),於8月5日前,到巴馬縣教育局基教股辦理緩學手續。凡年滿6歲仍要求就讀學前班或幼兒園的巴馬戶籍學生,必須持有經自治縣教育局審核同意的緩學證明方可就讀。
三、報名所需材料
(一)城區學校
1.學區生。城區戶口,持戶口簿到所屬的學區學校報名。
2.政策生。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軍轉安置子女,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需持戶口簿、相關部門證明到片區學校報名。
3.非學區生
(1)非城區戶口,在城區購房:持戶口簿、父母房產證(是購房合同的,需同時提交房款發票)到房產所在片區學校報名。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戶口簿;外縣外省戶籍持城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滿一年及以上的營業執照(必須實有在巴馬縣城經營的門店);本縣戶籍務工證明[城區範圍內滿一年及以上的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及由銀行發放本人領取的2019年8月--2020年7月的工資流水帳單、營業執照(必須實有在縣城經營的門店)等2項材料中的其中一項](靈活就業人員,若能提供其本人在城區已繳納一年及以上社保相關材料的,可認定為有效的務工證明)。因受新冠疫情影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再集中報名,報名點分設在城區各小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持上述材料到片區學校審驗入學材料,由自治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二)鄉鎮學校
小學需持戶口簿,初中需持戶口簿和《巴馬瑤族自治縣鄉鎮小學2020年畢業生信息卡》。非本鄉鎮小學畢業的小升初學生,還需持小學《義務教育證書》、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中的學籍號和畢業學校標識碼等學籍基本信息材料報名。
(三)有關材料說明
1.作為就近入學依據的房產不含商鋪房產和未交付使用的房產。
2.各類學生報名所需資料,必須在報名登記時提供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用於審核,複印件留存備案。
四、報名的時間和地點
五、公布錄取
(一)時間:小學8月10日,初中8月15日
(二)地點:各中小學
六、發放入學通知書:
《入學通知書》統一使用自治縣教育局制定的模板,由錄取學校發放,領取時間、地點以學校通告為準。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各學校要認真落實消除大班額管理要求,嚴格按照本年度秋季學期中小學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起始年級原則上按國家標準編班(小學50人/班,初中55人/班),防止產生56人及以上大班額,堅決防止產生66人及以上超大班額。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隨意調整,需適度調整的,須經自治縣教育局同意後方可執行。為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鄉鎮中心小學、村完小、教學點根據辦學規模要增設4-6周歲的附設幼兒班。
(二)嚴格規範招生方式
自治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負責統籌全縣招生工作,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總體要求,根據全縣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統籌劃分各學校服務片區範圍,嚴禁學校跨區招生。服務片區內生源過多的學校,超量生源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分配到生源較少的學校就讀。
(三)嚴明紀律陽光招生
(四)嚴禁招收擇校生
各學校要在劃定的服務片區內招收學生,嚴禁跨區域招收擇校生。凡未經自治縣教育局審批擅自接收區域外學生的,按違紀處理,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初中新生凡自行選擇到非片區學校就讀的,畢業時一律不得享受自治區示範性高中均衡招生政策。
(五)嚴格落實均衡編班
各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按照隨機方式對學生和教師實行均衡編班,編班過程應邀請家長、社區代表等參加,接受各方監督。由自治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區戶籍學生混合編班,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教育教學。
(六)做好初中學區生與非學區生身份甄別
隨著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制度的深入實施,為確保三年後學區生均衡指標推薦資格的有效確認,各初中學校要做好2020年新生的學區生與非學區生身份甄別,並按類整理歸檔,同時提交一份到自治縣教育局備查。自治縣教育局和各初中學校要將初中新生信息備案存檔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學校要在2020年非學區新生的《入學通知書》上,明確告知該類學生不能享受三年後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政策。同時,各小學也要加大對我縣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學生、家長對我縣中考和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的知曉度,正確引導學生到學區學校就讀。
(此處的學區生與非學區生的定義為:1.城區學校學區生指有城區戶口、住房為自治縣教育局劃片範圍內的學生。2.城區學校非學區生指所有非城區戶口的學生;有城區戶口,但住房為劃片範圍外的擇校生。3.鄉鎮學校學區生指具有劃片指定的鄉鎮戶籍且到劃片指定的城區及鄉鎮學校就讀的學生。4.鄉鎮學校非學區生指所有非巴馬縣戶籍學生;城區戶口或非自治縣教育局指定鄉鎮戶籍的擇校生。)
(七)加強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規定。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桂教規範〔2017〕15號)精神,為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初中學校不得招收小學無學籍的學生。新生入學後,要及時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不得重複建立學籍,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檔案,不得為實際未在校就讀的學生建立學籍信息。在建立一年級新生學籍和初中錄取時,凡發現學籍重複、
涉嫌留級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做好轉學、休學等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要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外出務工回流的本縣籍適齡兒童少年,轉回轄區內初始年級就讀的,需在規定報名的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戶籍和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報名;非初始年級的,需自行聯繫學區學校就讀,如學區學校學位有限的,自行聯繫其他學校就讀或由自治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就讀,並及時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做到「籍隨人走」。任何學校不得接收借讀學生。
(八)加強控輟保學工作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失學輟學兒童少年排查、登記、勸返和安置等工作,嚴防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要注意做好「小升初」銜接工作,避免小學畢業生輟學。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堅決防止適齡兒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不得擅自決定是否接受義務教育及具體方式,需要緩學的,家長應當向自治縣教育局申請批准。家長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失學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嚴格按時間節點完成相關工作
(一)加強招生宣傳
自治縣教育局通過政府網站和其他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示招生入學通知和招生工作諮詢、監督電話等。各學校也要通過宣傳欄、微信、進社區宣傳等方式及時公開招生相關信息。各學校要在本通知下發後及時到片區內社區張貼招生告示,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強服務意識,耐心接待家長諮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認真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二)各小學統一組織畢業生填寫畢業信息表
各小學要在7月10日前組織畢業生完成《巴馬瑤族自治縣2020年小學畢業班統一測試簡明表》的填寫,所填寫的信息將作為初中新生學區界定的依據,要求家長必須如實填報,班主任審核把關,並由學生法定監護人和班主任共同籤字確認後加蓋學校公章。一份由畢業小學存留備查,一份提交自治縣教育局,教育局根據簡明表學生信息把學生錄取到各初中學校就讀。凡填報虛假信息的一律作退檔處理。
(三)填報《新生花名冊》
新生報名、錄取結束後,各學校要分類(學區生、政策生、非學區生等)填寫《巴馬瑤族自治縣2020年秋季中小學新生花名冊》,按時間要求報送自治縣教育局核准,經自治縣教育局審核通過的《新生花名冊》將公布到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四)認真做好新生註冊建籍和錄取工作
按照「一人一籍」「應入盡入」的原則,在秋季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各小學要通過新生註冊為一年級新生建立學籍,各初中要完成新生錄取工作,確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信息入庫工作。
附件:巴馬瑤族自治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劃分
巴馬瑤族自治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劃分
自治縣第一初級中學:面向全縣招收瑤族學生55人、民族生100人(小學畢業測試成績排在全縣第101—200名的鄉鎮戶籍學生,含在城區小學就讀的鄉鎮戶籍學生)、業餘射箭射弩隊25人,城東社區、城中社區、城南社區、巴馬村、巴廖村、設長村戶籍及巴發村巴冊屯、那努屯、庭細屯、巴發上下屯戶籍、六一、六能、巴徐移民安置點的小學畢業生。
自治縣第三初級中學:面向全縣招收瑤族學生55人、民族生100人(小學畢業測試成績排在全縣第1—100名的鄉鎮戶籍學生,含在城區小學就讀的鄉鎮戶籍學生),城北社區、巴馬鎮巴發村(除巴發上下屯、巴冊屯、那努屯、庭細屯戶籍外)、盤陽村的苗屯、練鄉村、坡騰村戶籍、那桃鄉平林小學、民安小學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所略鄉局桑小學畢業生。
巴馬鎮初級中學(職教中心):巴馬鎮巴定村、龍洪村戶籍小學畢業生,城北解困小區居民小學畢業生,所略鄉弄陽小學、弄神小學畢業生,願意到縣城就讀的東山籍小學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巴馬鎮盤陽中學:本轄區內戶籍生源,其他鄉鎮初中富餘生源,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自治縣第一小學:園丁花園小區、萬崗路、文化街、古城路的居民子女,壽鄉大道西至生資路口、城東社區(以巴馬河為界,含戶口及房產在此地段的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子女)的居民子女及良灣水電站職工子女。
自治縣第二小學:城北開發區居民、城北電業小區、縣職教中心、巴馬世家居民、老農業局院內住戶、電業公司院內住戶、市場監督管理局院內住戶、巴發上下屯、文化街、盤陽村苗屯、練鄉村苗屯居民子女,壽鄉大道東至生資路口(以巴馬河為界,戶口及房產在此地段的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子女)居民子女,符合招生條件的外來經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自治縣第三小學:同賀新區、巴發村那桑屯、城北解困小區(含原糖廠、水泥廠職工住戶)居民子女,符合招生條件的外來經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自治縣第四小學:城南片區(含印象巴馬、法院小區、檢察院小區、稅務局小區、交警大隊小區、交通局小區、民族醫院、審計小區及周邊居民)、定馬林場、環衛站至金水橋頭、農機局至城北路巴發下屯的居民子女,老車站至工貿小區居民子女(含戶口及房產在此地段的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子女),符合招生條件的外來經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自治縣第五小學:公路局小區及周邊居民子女,六一、六能、巴徐移民安置點隨遷子女,符合招生條件的外來經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巴馬鎮中心小學:城南社區巴徐屯、蘭亭花園小區、原澱粉廠宿舍區居民、農科所小區居民、巴發村巴冊屯及附近居民子女,符合招生條件的外來經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來源:巴馬瑤族自治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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