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錢想瘋了,只要能弄到錢,也就啥都不顧了。
本期《檢察官以案說法》講述一個想錢想瘋的人,在南大橋下刻了公章,在列印店裡偽造了國家文件,騙得一批想錢想瘋的老闆圍著他團團轉。都說騙子是最聰明的人,這話聽起來有點「喪失原則」,然而,來看看這個叫「李某育」的傢伙,就明白了。
□本報記者 餘加亮 特約記者 吳淑驍 通訊員 米曉波
企業破產抓住「救命稻草」
故事的主人公叫「李某育」,1948年7月6日出生,大專文化程度,福建省石獅市人。出事時,租住在海秀東路海南工業大廈1120號房。
說李某育是「無業人員」似乎不對,因為他也曾經當過老闆,在2011年間,李某育還經營過一家位於保亭的植物提取加工廠。也就是說,李某育曾是一個「有身份的人」。但是,李某育的這個廠,搞著搞著就不行了,沒錢了,要破產關門了。
李某育有個福建老鄉叫阿煙。這個人很關心李某育的工廠,眼看要關門了,就給李某育透露了一個可以迅速來大錢的信息:申請「民族資產資金」。還說他可以幫助李某育申請,以解其燃眉之急。李某育一聽能來錢,立即兩眼放光,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就從保亭搬到海口居住,租住在海秀東路那個特別老舊的海南工業大廈的1120房,註冊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在阿煙的策劃下,開始運作申請「民族資產資金」。
自我包裝成為「牽頭人」
阿煙的確是個人物,李某育的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一成立,阿煙就忙乎開了。第一步,是把李某育帶入「圈子」。
通過阿煙介紹,李某育很快認識了海南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海南某文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海南某新能源公司、海南某龍公司、海口某源實業有限公司、海南某旅遊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海南某置業有限公司、海南某集置業有限公司等二十多家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李某育驚訝地發現,居然有這麼多家企業都在運作申請「民族資產資金」的事情。要是真搞成了,豈不發財了?
不過,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李某育漸漸發現了不但那個「民族資金資產」項目是個說不清楚的東西,連這夥人本身的意圖也是個說不清楚的東西,充滿了神神道道的「玄機」。李某育為這個發現大喜過望,迅速調整自己的身態和心態,大肆吹噓自己與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高層領導關係密切,絕對說得上話。
多家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對李某育的能力深信不疑,併集體推選李某育作為牽頭人,幫助各企業共同申請「民族資產資金」。李某育當上了「帶頭大哥」。
李某育成了二十多家企業推選的申請「民族資產資金」項目牽頭人,十分得意。然而,李某育很快就摸清楚了,這些個所謂的「民族資產資金」真是一個上不著下天不著地的東西,換句話說就是一個瞎扯淡。但李某育沒有把自己的發現與圍著他轉的二十多家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分享,他需要跟他們分享的,是他們的錢。
在海口呆的時間長了,李某育感到了經濟的壓力,面子快撐不下去了。這個面子,卻是無論如何要硬撐下去的。
李某育之所以能夠成為本故事的主人公,他就不是個吃素的,他有他的門道。他在多種場合,很巧妙地發出種種暗示,讓這二十多家欲申請「民族資產資金」企業的領導們產生一種感覺,誰特別跟他李某育親近,誰的申請就可能辦得更順利,分到的錢也會更多。這一招很有效,被金錢欲望燒昏了大腦的老闆們,為了能夠分到更多的資金,私下裡都去巴結李某育,一再主動請李某育吃飯、贈送菸酒和好處費。李某育笑了,因他本來眼看就要斷了的生活來源又續上了。既然大家都願意給他好處,他當然笑納,而且萌生了就是要依靠這些企業維持生計的念頭。
南大橋下偽造印章文件
拿了人家好處,就得辦事。不然,是交不了差的。
李某育成了二十多家企業申請「民族資產資金」的「牽頭人」,當然得拿出些硬東西給大家看。
但是他真沒有。真沒有,又必須有。怎麼辦?那就造。
海口的南大橋號稱「全國辦證中心」。李某育通過「調研」,親眼看到了南大橋下販子們無與倫比的辦事能力。2012年2月,李某育來到了南大橋下,花錢請販子刻了一枚公章:海南省發展改革廳。這是個敗筆,他不看報紙,不知道「海南省發展改革廳」早已更名「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要用這個公章時,才知道五十塊錢白花了。兩個月後,李某育又到南大橋下,請販子刻了兩枚印章: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工商銀行股份公司海南省分行。
有了印章,李某育找了一家列印店,連續幾天貓在店裡,製作了系列國家公文和文件,包括《海南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關於XX公司建設項目準予備案的通知》、《海南重點項目融資投資計劃》、《關於21個企業重點項目投資款及第一批分流計劃批覆》、《第一批分流計劃的批覆》、《會議決議》、《關於支持海南企業引進項目資金的函》、《關於兩批資金分流計劃的聯合批覆》、《關於企業融資應交的稅率批覆》、《關於龍頭企業及二十家接款企業的報告》、《證明》等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虛假國家公文,以及《海南重點項目實際投資款及第一批分流計劃》、《接款確認書》、《銀企協議》、《邀請函》、《保證書》等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的紅頭文件。
李某育根據各個企業的所需,將這些文件「下發」到各個企業,把那些渴望大發意外財的企業的頭頭們忽悠得團團轉。
東窗事發被判有期徒刑
肥皂泡終究是要破的。
二十多家企業對李某育「下發」的文件深信不疑,甚至拿出去做生意了。
2015年初,海口市公安局在偵辦韓彥增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一案過程中發現,韓彥增出具給海南中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蓋有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章的《關於海南三亞崖州灣一家海岸旅遊綜合創意風情示範區及區域配套建設項目準予備案的通知》以及《海南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經鑑定,兩份公文和公文上加蓋的「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章均系偽造。警方順藤摸瓜,找到了兩份文件的來源:李某育。
2015年2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對李某育立案偵查。當晚,民警在海秀東路海南工業大廈1120房內抓獲李某育,當場從衣櫃內起獲大量偽造的印有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項目備案表和立項批覆通知等紅頭文件、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文件及海南省發展改革廳、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兩枚印章。
李某育低頭認罪,全盤託出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的犯罪事實。2015年2月13日,李某育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經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9月17日,美蘭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某育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及偽造公司印章罪,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遂向美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10月8日,美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某育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成立,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讀到這裡,大家是不是感覺判得有點輕了?法院的解釋是:李某育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檢察官說法
隨意私刻公章
或構成犯罪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為了一時的便利,隨意私刻公章,也有一些人甚至利用私刻的公章從事違反犯罪活動,加之現在社會上大街小巷四處都是私刻印章的宣傳廣告,大大降低了犯罪的成本以及增強了犯罪的隱蔽性,導致此類犯罪時有發生。本案當事人就是圖一時之利,法律意識淡薄,私刻了大量公章,觸犯了刑法,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