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惑:為什麼傳銷人員抓了又放?為什麼知名的傳銷聚集地還沒被搗毀?為什麼眼皮子底下就那麼多人傳銷,卻沒人管?還有一些被騙的傳銷人員醒悟後埋怨沒人管。其實,抓捕傳銷組織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容易,實際操作過程中有很多難題。
一、取證難
首當其衝的問題就是取證難了。在傳銷體系中,嚴格來說中下層人員都是受害者,警方在搗毀傳銷窩點的時候,抓住的都是一些小頭目,對於這樣的人群因為沒有證據,只能進行說服勸解,批評教育。而且他們都是被成功洗腦的人員,不但不會配合警方調查取證,還會把這種勸解當成打擊「負面」,警方也只能告訴他們:這是傳銷,別做了,儘快回家。
對於傳銷組織頭目,公安和工商也想抓,但很多組織者都在外地,取證更加困難,就算警方明確知道對方是傳銷老總,但是沒有證據也不能隨意處置。證據就是工資單、匯款單、申購單、體系網絡圖、傳銷組織者名單還有認證,可是這些東西對於傳銷參與者都是沒有的,這也說明傳銷頭目是非常狡猾和隱蔽的。
還有一個原因是受害者不去舉報傳銷頭目,這也導致傳銷組織領導者逃過了法律的制裁,從而變得更狂妄,鼓吹組織合法性,很多下面人一看便更加相信傳銷者說的話,這也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在以往破獲的傳銷案件中,很多都有高級傳銷人員的舉報,配合公安取證,單靠公安和工商部門獨立取證,難度很大。
二、無人報案
俗話說民不舉,官不究,沒有舉報就不會立案。傳銷參與的老百姓居多,對於人民群眾來說,關心的是自己的錢能不能賺回來,對於抓不抓傳銷分子根本不在乎,還有一些房東可能也加入了傳銷或者以這個賺錢,所以會給藏匿的一些傳銷組織報信。由於「被洗腦」,他們甚至會擁護傳銷者,這也是一大難題。
三、各部門各自為政
對於傳銷,工商局有採取罰款、沒收、解散等措施,但沒有抓捕的權力,抓捕只能依靠公安局,但傳銷屬於經濟案件,歸公安局下面的經濟偵查大隊管,所以想要抓捕傳銷組織者,需要幾個部門配合。打擊傳銷案件很不容易,等打掉傳銷團夥後,要遣散傳銷人員,有的人坐上車後中途下車繼續去傳銷窩點參與傳銷。長此以往,泛濫成災。
但並不會因為抓捕難而放棄抓捕,對於傳銷,越早介入越好,抓捕也是越早也好,我們的警方和工商部門也一直在加大打擊力度,尋找方法。重要的是我們自身,要保持理智清醒的頭腦,不要被傳銷分子所騙,遇到傳銷活動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