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作物是具有糧食和蔬菜兼用的作物,適合我市秋冬季種植。為了貫徹落實完成全省秋冬種農作物計劃任務及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任務,充分發揮馬鈴薯作為糧食作物的貢獻,我局決定出臺優惠政策支持馬鈴薯種植(含秋冬種和春種),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辦法
(一)申報主體條件
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3月30日止,在此其間連片種植馬鈴薯(含秋冬種和春種)20畝以上的單一種植專業戶、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種糧大戶等。
(二)申報程序規定
1. 由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體申報。實施主體據實填寫《泉州市2020年馬鈴薯種植(含秋冬種和春種)獎補申報表》(附件1),並附土地租包合同和種植照片等材料,報送當地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2. 由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核實。會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根據實施主體的申報材料,通過現場查看、周邊群眾走訪等形式,實地測量核實,並在當地村委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後,由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填寫《泉州市2020年馬鈴薯種植(含秋冬種和春種)匯總表》(附件2),並提供核實報告,其中秋冬種馬鈴薯於2020年12月底前(春種馬鈴薯於2021年4月中旬前),行文(一式3份)報送市農業農村局(聯繫方式:泉州市種植業管理站 蔡志剛,電話:22398931)。
二、獎補辦法
從市級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擬安排50萬元用於獎勵扶持馬鈴薯種植(含秋冬種和春種)規模在20畝以上的主體,初步按2019年標準每畝補助200元。
三、實施和要求
(一)強化政策宣傳。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把完成糧食安全責任製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冬季馬鈴薯易受凍害等自然災害影響,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積極宣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保監局關於開展馬鈴薯種植保險工作的通知》(閩農綜[2018]121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馬鈴薯種植保險政策的效力,以擴大馬鈴薯種植面積。
(二)強化技術服務。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的氣候條件和耕地情況因地制宜,鼓勵農民增加秋冬季和春季馬鈴薯的種植,要加強農業技術指導,推廣脫毒高產栽培技術,增加有機肥施用等,達到農業「五新」技術集聚示範推廣的功效,為2021年完成糧食生產夯實基礎。
(三)強化綠色生態。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堅持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全面實施稻草覆蓋技術,做好薄膜回收,做到化肥農藥減量化指標達標,做到馬鈴薯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並將此項綠色生態要求列入驗收通過的硬性指標。
附件:
1.泉州市2019年馬鈴薯種植(含秋冬種和春種)獎補申報表
2.泉州市2020年馬鈴薯種植(含秋冬種和春種)匯總表
泉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