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鞏義市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民事官司,緣於去年6月份,鞏義市民張先生從別人手中購買了兩個車庫,沒想到給他帶來了無窮的煩惱。他先是當原告要回了車庫,接著車庫又被其他人"佔領"了,他又在第二場官司裡成了被告。
15萬元買倆車庫
記者在張先生的判決書上看到,去年6月份他與劉某籤訂了協議。張先生以15萬元的價格,購得劉某位於鞏義市中原西路北惠民路西宇華名苑2期地下兩處車庫,分別為增66號和286號。隨後張通過微信、支付寶以及現金的方式,向劉支付了購買車庫的款項後,收到了劉出具的收條和車庫鑰匙。
辦理完這些手續後,張先生就以為萬事大吉了,沒想到去年他8月份開車到其中一個車庫停車時,卻發現車庫竟然停著別人的車。經過詢問,才知道「搶車位」的是居民謝女士,謝女士稱車庫是劉某作價25萬元抵帳給她的,早就籤有買賣協議。
張先生不敢怠慢,遂將劉某起訴到了鞏義市人民法院。
去年10月,經過法院審理,確認了張先生和劉某的車庫轉讓協議有效,並判決劉某儘快配合張先生辦理車庫使用變更手續。
官司贏了,車庫又被佔了
有了法院的判決,張先生以為此事已經板上釘釘,於是就順理成章又把車庫轉讓給了其他人。
前段時間,張先生突然接到接手車庫的人打來的電話,說車庫門被撬了,裡面停了另外的車。張先生急忙前去查看,發現車庫又被謝女士重新「佔領」了。
「我這有法院的判決書,清清楚楚寫著車庫已經歸我,怎麼能把門撬了霸佔起來?」張先生覺得法院的判決就是「尚方寶劍」,於是撥打110報警。
然而,警方的介入並沒有對解決問題起到多大作用。張先生說,民警到現場後以經濟糾紛為由,不予處理。張先生拿著法院的判決給民警看,民警則堅持認為涉嫌經濟糾紛,他們也沒辦法。
就在雙方拉鋸的漫長日子裡,重新「佔領」車庫的謝女士又把張先生和原車庫主人劉某一同起訴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再把車庫判給她。
「我認為上回判的太不公平了。」謝女士告訴記者,劉某當初把車庫抵帳25萬元抵給了自己,且已經到小區物業辦理了過戶手續,程序上是合法的,車庫理所當然歸她所有。至於張先生起訴劉某,「這是他倆事兒,和我沒關係,不能拿我的財物去賠張先生。那我也太冤了。」
律師說法
4月29日經過庭審和辯論,鞏義法院並未當庭宣判,「一貨兩賣」的原車庫主人劉某因身體原因沒有出庭。
「沒想到買個車庫買出來這麼多麻煩事,連著兩場官司真是精疲力盡,車庫現在還被別人佔著,警察說管不了,我雖然拿到了判決書,可是什麼用也沒有,眼睜睜看著法院判給自己的車庫就是進不去……」面對眼下的境況,張先生既氣憤又無奈。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一案歸一案,對於張先生來說,既然已經有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對該車庫歸屬進行依法判定,那麼,在新的判決書下發之前(或者在上一份確權判決書被依法撤銷之前),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任何公民不能依法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如果構成侵權的,張先生可依法起訴維權;同時,公安機關對於當事人提供生效法律文書能夠確認車庫所有權人的投訴,應當依法解決爭議,並制止非法侵權行為。
【來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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