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著2020年進入倒計時,
盤點一下
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情沒完成?
在這裡提醒大家,
年底前有這幾件事要記得做。
一是及時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已開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一般是按年繳費,12月31日是最後截止日期,逾期參保將無法享受醫保待遇。
城鄉居民醫保要交多少錢呢?按照國家規定,2020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280元/人,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受災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全額代繳;低保對象、其他貧困人口、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補助90%,個人負擔10%,只需繳費28元。
哪些人可以參保?本市戶籍城鄉居民;非本市戶籍,持有本市居住證且在原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各類學校學生;隨在本市工作的外籍專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不同人群應如何參保?
※上年已參保居民可以登錄「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點擊「居民參保」,自行參保繳費,也可以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登記;
※新參保居民持戶口本或居住證,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登記;
※一周歲以內新生兒憑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辦事處辦理。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醫療救助對象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全額或定額代繳。
一定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繳費
千萬不要錯過哦!
二是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在此時間段內提供免費上牌服務。
集中登記上牌期間,對不符合新、舊國家標準,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牌證的在用電動自行車,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臨時通行標誌。也就是說,集中登記上牌以後,對符合「舊國標」、「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仍可以繼續上牌,但既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2021年1月1日起將不再發放臨時通行標誌。
2021年1月1日起,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按照規定,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扣留其非機動車。
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車輛號牌的,根據規定,處警告或者3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扣留其非機動車。
駕駛無臨時通行標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根據規定,處20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扣留其非機動車。
提醒!注意!
● 電動摩託車、電動輕便摩託車不符合登記標準。
● 登記上牌前,請自行拆除遮陽棚。
三是社保卡激活
根據人社部文件要求,2019年底,全面實現通過社保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2020年底,實現養老保險業務全流程使用社保卡,推進社保卡在就業服務、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發放等領域應用。
這表示,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方式會發生變化。以前領取養老金,一般是通過銀行卡或者養老金存摺,以後則需要用社保卡領取。
那麼,社保卡如何領取養老金呢?
社保卡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
在社保卡使用之前,需要啟用社保卡的社會保障功能,如果通過社保卡領取就業補貼、養老金等待遇,還需激活金融功能。
社會保障功能啟用,一般在發放時由工作人員辦理,或者本人在購藥等首次用卡前通過修改社保密碼啟用,部分地區還可通過手機APP、網站、12333電話等方式線上、遠程啟用。
金融功能激活,根據銀行監管規定,需要本人當面辦理。一般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社保卡在銀行櫃檯辦理,同一銀行的全國網點均可辦理激活。對高齡、重病、傷殘等行動不便的特殊人員,可按相關程序提供上門服務,或者代理辦理服務。
四是及時完成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一般情況下,退休人員每年都要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通過認證後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否則養老金可能會被暫停發放。
未按期認證人員養老金將被暫停發放。為避免養老金被停發,特別提醒2020年度尚未辦理認證的人員,抓緊時間在12月31日前完成認證。
認證方式:
1.手機下載「合肥養老認證」APP進行自助認證;
2.手機支付寶首頁搜索並關注「合肥人社」生活號進行認證;
3.居住在合肥一市四縣的企業養老人員,還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區,利用便民寶認證或者人臉識別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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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汪小桃 徐昕瑤(實習)
校對/蘇鈺欣
原標題:《提醒!2020年底前,這幾件事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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