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的辦理對於外來人員是相當重要的,暫住證是作為一位外來人員的合法居住證明,暫住證的辦理一般是有制定地點的。那麼2018年暫住證一般幾天辦理下來?需要攜帶什麼資料呢?
暫住證幾天能辦下來:一般而言10天左右就可以辦理完成了。
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戶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的人員,由店方進行住宿登記;對其中應當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公安機關申領《暫住證》。
暫住證攜帶要求:
《暫住證》由外地來京人員隨身攜帶,以備公安人員查驗。《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逾期作廢。有效期將滿的,應當在期滿前十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外地來京人員在《暫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當持《暫住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遷出登記,並向新暫住地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外地來京人員離開本市,應當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註銷登記;已領取《暫住證》的,應當將《暫住證》交回派出所。外地來京人員遺失《暫住證》的,應當及時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重新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