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連休5天,這是大小長假政策實施多年來的首次!那麼「五一」加班,該怎麼計算加班費呢?
5月1日
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5月1日是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5月1日在廈門加班,以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1800元/月)為例,按300%計算加班工資,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資為:1800÷21.75×300%=248.28元。
5月2日-5日
5月2日、5月3日是雙休日,5月4日、5月5日是調休時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雙休日或調休時間內工作的,用人單位首先應該安排員工補休,補休時間不少於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以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1800元/月)為例,5月2日、5月3日是雙休日,5月4日、5月5日是調休時間,按200%計算加班工資,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資為:1800÷21.75×200%=165.52元。
(廈門日報記者 何無痕)
【來源:廈門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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