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時代,想生一孩或二孩,怎樣辦手續?具體辦法來啦,3月23日,山東省衛計委官方網站公布的《山東省生育登記服務工作規範》明確:符合規定,生育第一個或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時間,實行免費登記制度,二孩也不用再申領《生育證》。同時,山東明確實行首接負責和一次性辦結等制度,生育登記不得擅自設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
便利:登記可託人代辦,微信也能辦理
據山東省生育登記服務工作規範,登記對象為: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我省戶籍人口;夫妻雙方均為外省戶籍,但在我省長期居住且已辦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登記,並通過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平臺及時與其戶籍地進行信息交流。登記生育機構為夫妻一方戶籍地或《居住證》辦理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居委會,實行首接負責制。
今後,育齡夫婦辦理生育登記時,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或居住證等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填寫《生育登記承諾書(信息表)》,並對其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現場領取《生育服務手冊》。生育後登記的,還需提供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記錄或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為方便居民,山東提倡代理服務(託人代辦),夫妻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主動向已婚育齡夫婦提供代辦服務,主動發放《生育服務手冊》。夫妻一方或者委託代理人到受理地所屬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部門辦理。還可登錄衛生計生網際網路政務平臺辦事大廳或利用微信公眾號進行登記。
山東要求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主動提供生育登記服務,嚴格落實免費登記的有關規定,嚴禁搭車收費或辦事。
放心:符合條件「受理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以往,國內有地區將生育證辦理與戶口登記等捆綁。此次山東明確,生育登記不得擅自設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要以主動發放《生育服務手冊》為主要手段,提供生育登記服務。
生育登記實行首接負責和一次性辦結等制度。受理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理登記服務。對不屬受理地管理的登記對象,受理地要先將該信息通過WIS通報給女方戶籍地,由女方戶籍地對該夫婦實際情況進行調查,並確定信息管理地。信息管理地在接到受理地信息當月內,不核實、上報、反饋相關信息的,追究信息管理地漏報(管)責任。
同時,對故意隱瞞婚育事實進行生育登記或通過虛假承諾獲得再生育資格的當事人,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失信記錄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原持有的《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一孩生育登記本》等生育證件繼續有效,但自規範實施後生孩子需進行生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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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之外符合條件再生育您仍需辦理《生育證》
除針對一孩和二孩實行免費生育登記規範,山東省衛計委23日還公布了《山東省生育證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例規定再生育條件、申請再生育的夫妻,仍需要辦理《生育證》。
根據規定,對婚育情況難以核實的,可憑申請人承諾辦理。婚育情況證明由申請人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按審批事項要求出具與申請條款對應再生育子女婚育情況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部門審核蓋章。婚育情況難以核實的,可憑申請人承諾並進行公示後辦理。
幾種「特殊情形」需備哪些材料
辦理生育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在居住證申領地申請辦理的還需出具居住證;具有《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證明。
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鑑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鑑定機構確診有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申請審批表鑑定結果通知書》。
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女方又懷孕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民政部門出具的兩個子女的《收養登記證》;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出具的不孕不育證明和懷孕證明。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再婚方離異的,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離婚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以及離婚證原件和複印件,其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
3、未生育方,提供其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未生育子女證明;
4、收養子女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5、再婚後管理地出具的婚後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雙方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需提供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離婚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以及離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3、雙方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
4、收養子女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5、再婚後管理地出具的婚後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1、戶口薄(戶籍證明)和家庭近期合影照;
2、雙方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須提供判決書或調解書,協議離婚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以及離婚證原件和複印件。再婚方喪偶的,提供子女跟隨生活情況的公證書;
3、雙方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
4、收養子女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5、再婚後管理地出具的婚後生育子女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