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5月1日執行的醉駕處罰標準的具體規定: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駕是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肯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醉駕教師會不會被開除,主要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予以裁定。主要法律依據,就是根據我國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因此來說,如果醉駕教師被開除,完全是有法律依據的!
教師、尤其是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屬於國家公職人員,是正式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完全適用於上述條款規定。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醉駕被查,即便是教師身份,同樣會面臨刑事處罰;而在行政處分上,則會需要面對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嚴厲問責,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或者直接被開除,都是十分正常的行政處分程序。所以,筆者建議,有關老師們,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行事風格,違法犯罪的事情絕對不能去做,尤其醉駕這種,害人害己!
教師又是一個特殊職業,肩負教書育人和培養接班人的社會歷史使命,必須為學生做出更好的表率,醉駕犯罪行為更是不可容忍。大家都知道,對孩子影響比較大的,除了家庭父母以外,就得數學校老師了;孩子天生的好奇心和模仿效應,老師的影響可謂深遠。所以,作為一名「傳道受業解惑」的老師,必須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舉止,給學生做好行為示範和做人做事的榜樣;教師一旦醉駕被刑事處罰,就是罪犯分子了,對學生的影響是非常惡劣的,教育領域是無法繼續容身的,被開除很正常!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教師醉駕一定會被開除嗎?正常情況下,基本就是被開除。因為既有明確的國家法律規範,又有具體的教育行業準入規矩,無論如何,一個被認定為了犯罪分子的人,確實是不再適合為人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