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河南焦作某幼兒園投毒案一審判決
被告人王雲被判死刑!
多個孩子嘔吐不止
據家長李先生介紹,2019年3月27日上午10時許,幼兒園園長給他打來電話,稱他4歲的女兒9點鐘吃完八寶粥後嘔吐不止。他急忙趕到幼兒園,發現孩子處於暈厥狀態。「當時孩子吐,然後臉發白髮烏。」 其他同學也有類似情況,緊接著他們的家長也陸陸續續趕到。
「八寶粥是9點鐘的加餐,一起煮的,再拿個鋼桶送到各個班裡。大班小班吃了沒事,他們說是甜的,我們中班的娃娃說是苦的。 多數送到焦作市第二人民醫院。」
涉事幼兒園已關門
李姓家長稱,當時以為是食物中毒。直到29日,警方告訴他系人為下毒 。隨後,投毒幼師王雲被刑拘。
王雲供述,自己負責小班。2019年3月26日,其和中班老師孫某某因孩子打架的學生管理問題,發生矛盾,認為孫某向園長告狀,便想報復孫某。庭審中,王雲承認,飯盆裡的加餐八寶粥是中班幼兒吃的,但稱向裡面投毒是「針對孫某某」,因為孫某某「有時候會嘗」。
對幼兒們吃後會怎樣,其稱,「當時沒有考慮到小朋友」。
在醫院就醫的孩子
據悉,王雲曾因生活瑣事,與其丈夫馮某某產生矛盾。為報復馮某某,2017年2月19日晚,王雲將通過網上購買的亞硝酸鈉投放到馮某某使用的水杯內,致使馮某某飲水後中毒並構成輕傷。
9月28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萌萌幼兒園投毒」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被告人王雲犯投放危險物質罪被依法判處死刑 ,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王雲及幼兒園負責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犯罪動機卑劣
主觀惡性極深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雲明知亞硝酸鈉對人體有害,但為報復他人,兩次投放亞硝酸鈉 ,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亞硝酸鈉已造成其親屬身體損傷的情況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兒園中班學生會食用加餐八寶粥,但為報復同事,仍不計後果向粥內投放亞硝酸鈉,致使多名無辜幼童食用後中毒併入院接受治療,且在作案後隱瞞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終造成1人死亡、21人輕傷、2人輕微傷的嚴重危害後果 ,釀成了社會高度關注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
王雲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
王雲在從事僱傭活動中故意致人損害,應當與其僱主即幼兒園負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王雲的行為已分別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故意傷害罪,依法應對其數罪併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以上判決。
來源:央視網、焦作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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