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進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法制網記者 蔣安傑
今天,記者從全國政法大學「立格聯盟」第八屆高峰論壇上獲悉,《中國法學教育狀況(2015)》白皮書及《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教學質量標準》同時發布。該標準是如何產生的,標準的內容如何?對中國法學教育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論壇期間,記者特別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
制定背景
記者:黃校長,今天中國8所政法院校的相關領導匯聚,也是為了見證《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教學質量標準》發布嗎?請您簡單介紹一下制定的背景。
黃進:「立格聯盟」即全國政法大學「立格聯盟」,是全國政法類大學聯盟,由英文legal音譯而來。選用「立格」二字,有建立規矩、建立規格、建設制度、樹立標準的意思。2010年5月30日,法學教育的5所名牌政法院校: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成立該聯盟。目前,隨著「立格聯盟」影響力的逐漸擴大,山東政法學院、甘肅政法學院、上海政法學校也相繼加入,「立格聯盟」高校已經擴展到8所政法類院校。「立格聯盟」以「立格」為首,就是要為中國的「立格」作出貢獻,即一如既往地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擔當重任,努力奮鬥。也要為中國法學教育「立格」,即為法學教育的規範化、為中國法律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貢獻力量。這一成立願景自始而生,經歷8載,初心未變。我們堅信,待時機成熟,「立格聯盟」必將為中國法學教育「立格」,引領中國法學教育的規範化。
今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提出我國法學教育應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為國家全面依法治國培養更多的高素質法治人才。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的重要講話,為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指明了發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時也為「立格聯盟」為中國法學教育「立格」提供了歷史機遇。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視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的講話精神,促進高等政法院校服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政法領域隊伍建設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我們擬在第八屆立格聯盟高峰論壇上發布《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教學質量標準》,真正實現「立格聯盟」的成立願景,為中國法學教育的規範化作出表率,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國際化奠定基礎。
制定過程
記者:《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教學質量標準》是自何時啟動的?如何制定的呢?
黃進:《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教學質量標準》的制定工作啟動已久。十二五期間,國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中,就有推出全國高等學校92個本科專業教學質量標準的計劃,其中,《法學類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制定委託給了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執行,作為法學教指委秘書處所在單位,中國政法大學很早就啟動了《法學類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目前,已經經過數輪討論修改,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基本完成。
《立格聯盟標準》的制定是緊接著《國家標準》的制定啟動的,該標準由中國政法大學負責具體組織,起草工作由我校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在國家標準完成。經過與立格聯盟高校溝通,收集整理各院系反饋意見,經過修訂,形成了當前的版本。
《立格聯盟標準》的制定目的是為了創新「立格聯盟」院校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深化法學專業教學改革,規範法治人才培養標準,提高法治人才培養質量。《立格聯盟標準》的制定堅持改革、調整、創新的法治人才培養思路,基本依據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與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並參考了《法學類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時也結合了「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實際情況。
經過半年左右的時間,中間由於《國家標準》的討論修訂,《立格標準》也隨之進行了調整,到今年6月底,我們拿出了《立格聯盟標準》的徵求意見稿,並在7月初發給聯盟院校審議。截至7月10日,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甘肅政法學院、上海政法學院和山東政法學院都及時反饋了意見,其中一些意見提的非常好,非常具體,非常具有前瞻性和指導性,對《立格聯盟標準》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7月14日,經整理反饋意見,我們對標準進行了修改,並儘可能將各校反饋吸收到《立格聯盟標準》中,形成了我們今天會議的版本。
當然,由於我們的水平有限,對於各校的具體情況的了解也不夠充分,因此,該標準仍然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瑕疵。今天,我們希望藉助本次會議,集中討論,爭取達成一致,通過修訂《立格聯盟標準》,真正以實際行動為中國法學教育「立格」,引領中國法學教育的規範化發展。
《立格聯盟標準》主要內容
記者:黃校長,《立格聯盟標準》的基本脈絡是什麼呢?請您詳細介紹一下該標準的主要內容?
黃進:目前,《立格聯盟標準》主要分為十個部分,分別是概述、適用專業範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課程體系、教學規範、教師隊伍、教學條件、教學效果和質量保障體系。每個部分具體對應立格聯盟院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一個環節,整體上構成了立格聯盟院校教學質量的標準體系。
第一,概述。主要梳理了《立格聯盟標準》設立的目的,其中尤其吸收了甘肅政法學院「規範法治人才培養標準」的建議,並對制定的其他依據進行了梳理,界定了法學專業的基本屬性,尤其是確定了法學專業職業教育的根本屬性。
第二,適用專業範圍。本部分主要界定了《立格聯盟標準》適用的專業對象,也就是法學專業,對應學科代碼是030101K。
第三,培養目標。主要從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素質兩個層面,同時也結合了國家和社會的需求進行界定,本部分還對培養目標的修訂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四,培養規格。這部分主要從學制與學位、知識要求、能力要求和素質要求四個層面進行了規範。西南政法大學對學制的最高期限提出了建議,經過討論,我們予以吸收,將其界定為6年。
第五,課程體系。這部分是標準的重點所在,在總體框架部分,我們吸收了西北政法大學的建議,將課時界定為不少於45分鐘。在專業課程設置的專業必修課上,我們採取了「10」加「X」的界定模式,10為各個院校必須開設的必修課,「X」為各校自選的必修課,各個院校反饋意見在這一部分比較集中,我們經過審議,將「X」設定了最小值,也就是「4門」自選必修課程。今天,我們可以集中討論一下這一設定是否合適。在實踐教學部分,根據西北政法大學和甘肅政法大學的建議,我們明確了一些具體形式的實踐教學,並將課堂外實踐教學的學分比例設定為15%,這也是我們今天會討論的重要內容。
第六,教學規範。主要從教學過程規範和教學行為規範兩個層面進行界定。
第七,教師隊伍。本部分從教師專業背景和教師水平要求兩個大的層面進行界定,內容涉及到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教師職業倫理和教師專業水平,也涉及到具體的師生比以及教師的實踐經驗和海外經歷等內容。一些院校對師生比要求有異議,但考慮到我們的標準不能低於國家標準,所以這一塊要求,我們暫時沒有調整,仍然要求是1:17,今天也供大家討論。
第八,教學條件。主要包括信息資源要求、教學設施和教學經費要求三塊內容。一些院校對集體實習、場地和生均經費有所保留,但本部分內容基本上不高於國家標準。因此,我們也沒有大的調整,仍然留待今天討論。
第九,教學效果。主要從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成果和生源與就業三個層面界定。西北政法大學提出要具體界定評教的形式,我們予以了吸收。甘肅政法學院提出要補充鼓勵學生去西部和基層就業,我們也吸收這一建議。
第十,質量保障體系。這一塊實際上是比較重要的內容,但具體操作上,標準以指導性綱領為原則,只是從質量保障目標和質量保障規範與監控進行了指導性要求,沒有具體細化,各院校可以結合自己的情況,建立自己的質量保障體系。
以上就是我們面前的《立格聯盟標準》的基本脈絡,由於各個學校具體情況各異,我們不能夠照顧所有的具體情況,加上制定標準的各種條件所限,難免存在各種疏漏之處,這裡我們拋磚引玉,請各位專家討論,並爭取經過審議,通過這一標準,形成我們「立格聯盟」成立以來的標誌性成果,引領中國法學教育的規範化發展。
法制網濟南7月18日電
「立格聯盟」是由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西北政法大學5所政法院校於2010年合作共建的全國政法大學交流研討平臺(以下簡稱「聯盟」),其名稱由英文legal音譯而來,寓意「建立規矩、建立規格、建設制度、樹立標準」。
聯盟的建立旨在共享優質法學教育資源、促進法學教育規範發展、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為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貢獻應有力量。
目前,聯盟規模不斷壯大。2015年、2016年聯盟分別吸納甘肅政法學院、上海政法學院為會員單位,本屆論壇擬吸納山東政法學院為會員單位。
自成立以來,聯盟院校之間密切聯繫、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在推進法學教育改革的同時還就學科專業、師資隊伍、科學研究、圖書文獻和學校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定期開展校際互訪與經驗交流等活動,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論壇參會人員包括:各聯盟院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教學、科研工作的副校長,學校辦公室、宣傳部、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院、人事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等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