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張先生本想用家裡的舊電視換取新購電腦的300多元「以舊換新」補貼費,卻因購物發票上的姓名錯打成「張先生」,而拿不到補貼費。
購物發票打錯名字
6月份,張先生網上購買了一臺價值3099元的聯想電腦。幾天後,隨著電腦一起到的還有一張託運單。張先生說,「想以舊換新,就要用託運單到實體店換取發票。」7月9日,他到商家列印了發票。
按照相關規定,張先生拿著購物發票、個人身份證以及以舊換新拖機單到相關窗口辦理以舊換新手續,工作人員卻表示:「發票上的名字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不能辦理。」該工作人員解釋,辦理人的發票、拖機單和身份證上的姓名,必須一致才可以得到新家電價格10%的補貼。
張先生細看發票發現,客戶姓名是「張先生」,而不是身份證上的本名「張健」。這下讓張先生納悶了,「我網購下單時,明明寫的是本名,而且送貨時,籤字也用的是本名。」經過一番分析,他認為,「那張託運單上沒有購買人姓名,輸入帳號後就能打出發票。我覺得應該是流水帳號出了問題。」
無奈之下,他出示了一張當時刷卡付款的銀行憑據,以此佐證身份。他說,「銀行刷卡的憑據有兩份,其中一份我籤字交給了送貨員,另一份自己保留,但未籤字。」雖然金額與發票一致,但商家不認證。他說,當時網上購物是以訪客身份購買的,所以沒有購物記錄。
商家不給換發票
事發後,張先生撥打商家的售後服務電話。客服人員答覆,「發票不能更換。如果一定要換,要到總部去辦理。」同時,客服人員建議,可用前不久購買的一臺冰箱來使用以舊換新政策。但是,張先生並不滿意這個結果,冰箱價格1000多元,只能補貼100多元,而電腦能補貼300多元。「他認為,為什麼他們打錯了發票,卻讓消費者來承擔後果呢?「發票有錯,可以作廢再打一張,為什麼換一下這麼難?」
律師稱其不合理
為此,記者諮詢了合肥國天事務所主任高明生。他表示,如果確信是由於商家的失誤而打錯發票的話,商家沒有任何理由不給更換發票。這只要將原發票作廢再開一張新發票即可。
同時,只要購買人提供有效票據,就可以證明是其購買,就能享受到以舊換新的政策。「既然購買人已經出示相關票據,發票上姓名打錯對於購買人證明電腦的合法來源是不影響的,不給他辦理相關手續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