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那麼專管婚姻繼承官司的家事法庭,可謂是每天都在做「最難的事」。2018年4月,上慄縣人民法院在福田法庭設立家事法庭,專門審理涉家事案件,審理離婚、撫養、贍養等傳統民事案件,在處理該類家事糾紛中以維護家庭、婚姻、親情關係的穩定與和好為原則,建立社會廣泛參與的家事糾紛多元調解機制,努力實現家事糾紛案件「案結事了人和」,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自成立以來,該家事法庭共受理各類家事案件846件,含刑事案件1件;審結805件,審結率為95%,其中調撤率達50%以上,上訴案件僅8件。
加強硬軟體建設,促家事審判平穩運行
為適應家事審判工作,上慄縣法院籌備設立由專業型女法官為主的審判團隊,家事審判庭無論是裝修風格還是室內布置,都與普通審判庭不同,在裝修色調上以暖色調為主,室內布置突出「以和為貴」的文化氛圍,設有調解室、心理疏導室、兒童戶外遊戲區等,不設審判臺,以家庭式桌椅替代,處處都有「家」的味道。
該家事法庭在加強硬體設施建設的同時,充分發揮法庭成員的身份優勢。法庭成員由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經驗、善於心理疏導和溝通的法官組成。目前,該庭成員共有兩名法官和兩名書記員,均為女性。據統計,在受理案件中,離婚案件比重達95%以上,當中以女性為原告起訴的佔比達95%以上。針對該現象,家事法院充分發揮女性有愛心、細心優勢,對當事人進行「潤物細無聲」式的調解工作,達到修復感情的審判目的,力爭維護家庭和睦幸福與社會和諧穩定。截至目前,無一上訪纏訪案件。
完善多元化解糾紛機制, 把糾紛化解在訴前
該家事法庭牢固樹立多元化解糾紛思路,努力構建三級糾紛化解平臺,與婦聯、民政局、街道、居(村)委會、志願者協會等建立家事糾紛聯調聯動機制,積極打造老人、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維權工作平臺,案件先由基層組織及調解員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開庭審理,爭取把糾紛化解在訴前。
近日,75歲的袁大爺拄著拐杖來到家事法庭,哭訴自己兩個兒子不養老,要求法庭給予解決。庭長何雪雲拿起桌上一沓電話本,裡面記滿了家事法庭轄區村支書的電話。她撥通袁大爺所在村的村支書電話,詳細了解他家的家庭情況。原來袁大爺有3個兒子,三兄弟每兩個月輪流贍養老人。村裡徵地拆遷,當時袁大爺與小兒子一起住,故老人將拆遷補償款交給了小兒子。兩個月期滿,其他兒子以未得到拆遷補償款為由對老人不盡贍養義務,袁大爺只得求助家事法庭。何雪雲召集了村委會、民政所工作人員一起到老人所在村商討解決方案。經過多次磋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3個兒子平分拆遷補償款並輪流贍養老人。至此,該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創新審理模式,發布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
該家事法庭積極探索新的審理模式,以人身案件保護令為護身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積極普及反家庭暴力法,於2018年5月發出上慄縣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向派出所、婦聯、村委會等有關部門送達協助執行。截至目前,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32份,均已結案,有效打擊了家庭暴力。另外,該庭大膽創新,以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為契機,要求施暴者作深刻檢討,寫保證書,並當著法官及親戚朋友的面向妻子宣讀,由親戚朋友出面監督實施,收到了良好效果,促進了婚姻穩定。
該庭把依法判決作為家事審判的最後一道屏障,把庭前調解、庭中調解、庭後調解三種不同模式的調解方式貫穿整個訴訟活動。法庭成員在專業化審理家事糾紛的同時,不斷履行社會責任,彰顯責任擔當。法官給全縣婦女幹部上法律課,講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具體申請事項及操作方法;下鄉為鄉鎮婦女及企業女職工進行法律宣講,使其對有關家事案件審判及如何處理有初步了解等。
2019年3月,該家事法庭獲市中級法院集體三等功,同時獲上慄縣三八紅旗集體稱號,同年8月獲省高院雙達標示範法庭。家事法庭以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為宗旨,維護婦女權益和實現婦女權益並重,運用審判、調解等多種手段,維護家庭和睦幸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創建平安和諧上慄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