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地點:榮昌區農業大廈17樓一會議室。
二、考核時間:2018 年 12 月(具體時間另行發文通知)。通過資格審核、信息公示等程序,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考核人員,於考核前一周,到區衛生計生委繳納考核費後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核。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者,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
(一)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
2. 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二)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
2. 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並得到患者的廣泛認可;
3. 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
(一)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紙質件和電子版):
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師承學習人員)》(附件1)一式二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張;
3. 《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中醫醫術專長綜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 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推薦材料(在申請表內填寫);推薦醫師身份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職稱證書複印件一式二份;
5. 經縣級以上公證機構公證的跟師學習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6. 跟師學習材料,包括自公證之日起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的證明材料(學習筆記、臨床實踐記錄等)一式二份(可為複印件);
7. 指導老師對師承人員跟師學習情況的評價意見、出師結論,以及指導老師所在醫療機構對師承人員學習情況、職業道德、臨床能力的書面評價意見(附件3)一式二份;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指導老師所在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一式二份;
8. 《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現場辨識中藥申報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需填報)。
9. 下列師承人員按下列要求提交報名材料:
(1)師承人員如已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需提交:
①《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式二份;
②繼續跟師學習滿兩年的證明材料(由指導老師或所在醫療機構提供書面證明)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項和第8項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不需提交第8項材料)。
(2)師承人員如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需提交:
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②《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式二份;
③跟師學習滿五年的證明材料(由指導老師或所在醫療機構提供書面證明)一式二份;
④前述第1-4項和第8項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不需提交第8項材料)。
(3)師承人員如已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需提交:
①《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8項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不需提交第8項材料)。
(二)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紙質件和電子版):
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多年實踐人員)》(附件5)一式二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張;
3. 《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中醫醫術專長綜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 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推薦材料(在申請表內填寫);推薦醫師身份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職稱證書複印件一式二份;
5. 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證明材料(附件6)一式二份。
6. 《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現場辨識中藥申報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需填報)。
7. 下列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人員按下列要求提交報名材料:
(1)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人員如已取得《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需提交:
①《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4項和第6項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不需提交第6項材料)。
(2)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人員如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需提交:
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②《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項和第6項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不需提交第6項材料)。
(3)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人員如已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需提交:
①《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6項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藥的考核人員不需提交第6項材料)。
8. 自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起,至2017年7月1日《中醫藥法》施行之日,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不滿5年的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人員,應有指導老師指導,並需提交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以及指導老師評價意見(在附件5中填寫)。
根據參加考核者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分類考核,內容包括醫術專長陳述、現場問答、診法技能操作、外治技術操作、現場辨識相關中藥、相關中藥基本知識及用藥安全等。
(一)申請考核人員務必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提供真實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嚴格按照《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 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 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參加考核人員在考核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2018 年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指南及考核相關信息等可登錄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www.cqwsjsw.gov.cn)、重慶醫藥衛生人才網(網址:www.cqwsrc.com)查詢和下載,或到當地鄉鎮衛生院和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諮詢。
區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科聯繫人:劉燕輝、羅文麗
聯繫電話:46785972。
重慶市榮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 年 8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