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訊
近來,不法分子利用娛樂場所人們對犯罪行為的麻痺大意,大量使用各種迷藥及手段,迷取色相劫取錢財。為此,除了自身保持警惕性,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外,如何加強對具有鎮靜催眠等作用的精神藥品的監管,也成為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的當務之急。劉靜
狀況 女孩「被藥」醒來身上只剩內衣
「快來,一名女孩只穿了內衣褲坐在街沿,迷迷糊糊的,聽不清她在說什麼……」2月17日,家住東郊體育場附近的一市民打進靈通妹的電話說。
靈通妹火速趕往事發現場,女孩已被附近商家扶到店鋪裡取暖,並穿上了好心人送來的衣服。由於女孩仍神志不清,20分鐘過去了,人們還是無法從她的口中得知有效的聯繫方式,有市民撥打了110和120。
被送往醫院途中的女孩逐漸清醒,她斷斷續續地告訴靈通妹,她叫小珂,與網上認識的女網友在東郊一KTV包間內唱歌喝酒,才喝了一瓶啤酒,她就感覺頭昏沉沉的,特別想睡覺,後來就什麼也不記得了。因為對方是女孩,她也沒有在意。談起剛才的遭遇,經常泡吧的小珂猜測,自己可能是被下了「迷魂藥」。還好,事後小珂發現除了手機、錢包和化妝品不翼而飛外,自己沒有受到身體傷害。
2月23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監處鄧處長向靈通妹介紹說,安監處正在根據國家食藥監局國食藥監安200526號通知的要求,制定相關措施,預計近期成都市相關部門將接到有關通知和具體要求。下月,只有持專用麻醉卡的醫療機構才能在指定地點購買到該精神類藥品。
醫療 病人確需醫生才會開強效藥
近日,靈通妹在走訪調查時發現,市內部分藥店仍對個人銷售三唑侖類藥品。面對「禁賣」通知,藥店營業員解釋稱,這是藥店最後的清倉銷售。為此,不少人擔心不法分子會利用最後幾天期限大量購入。不過,靈通妹從成都市多家醫院了解到,與部分藥店相比,儘管「禁賣」通知在3月1日才生效,但不少醫院已提前將該藥品納入第一類精神藥品進行管理。
2月23日,靈通妹從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藥劑科陳建秀主任處獲悉,早從2月21日起,醫院就已將三唑侖列為第一類精神藥品,與現有常用的第一類精神藥品如強痛定注射液、強痛定片、利他林片等統一進行控管。據醫院藥劑科陳主任介紹,三唑侖藥品屬於藥效比較強的抗焦慮藥物,有鎮靜、催眠作用,臨床上最主要的應用是治療失眠、焦慮、精神障礙等疾病。這種藥品的藥效非常強,醫院管理規定,一般只在病人症狀比較嚴重時才使用,因此醫生在開具處方時都非常謹慎,只在確認病人的症狀嚴重、確實需要強效藥時才會開藥。
靈通妹在醫院門診看到,幾名以失眠為由前來要求醫生開三唑侖等精神類藥物的病人,在醫生診斷病情後並沒有如願。據了解,目前,成都各大醫院對此類藥品的購藥環節和渠道,都嚴格按照麻醉藥品管理規定執行。
律師 販賣「迷魂藥」涉嫌違法
2月23日,四川正豪律師事務所張虹律師在接受靈通妹採訪時說,目前,三唑侖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這方面的管理仍是執行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精神藥品管理辦法》。按照規定,此類藥品只能是憑處方在醫院和藥店購買,每次最多七日量。儘管該規定只有行政處罰,但張虹律師表示,如果銷售的「迷魂藥」中含有嗎啡等毒品類國家禁止銷售的藥物,販賣者就涉嫌違法。即使「迷魂藥」只含有非毒品類的鎮靜藥物成分,若被用來從事犯罪活動,販賣者也涉嫌承擔共同犯罪的責任。
對此,成都警方也提醒市民:根據一些案例表明,犯罪分子利用藥物麻醉實施犯罪之前都會與受害者交流和接觸,通常這種交流和接觸超過一般初次見面者間應有的信任,這與受害者自身保護意識不強有很大關係。所以,防止被人實施麻醉犯罪,最重要的要注意儘量不抽陌生人遞過來的煙,不喝陌生人給的飲料,以防上當受騙。
「潔身自好」是防騙要訣
海南省安寧醫院業務副院長黃進弟說,社會上可以通過各種途徑獲得的催眠類、麻醉類藥物有很多。這些藥能讓人的意識清晰度降低、分辨能力下降,但要讓上當者在有行動能力的情況下「任其擺布」,是不可能的。目前,人們還沒有發現哪裡有「控制人的意志」的藥物,換言之,也就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迷魂藥」。
如何解釋上當者主動「配合」騙子的行為呢?黃進弟說,最合理的答案就是「心理暗示」,即「心理誘導」。上當者之所以上當,是因為他們在心理上的某個弱點契合了騙子們的需要。
天上不會掉餡餅,預防欺詐最緊要的是「潔身自好」。黃進弟說,不與陌生人走得太近是最重要的。他說:「騙子只會選擇那些容易上當受騙的人下手。『潔身自好』是最為關鍵的,也是對付藥物犯罪者最關鍵的一道防線。」(據《海南日報》)
「藥人事件」屢有發生
2001年7月9日,廣東博羅5名男青年在請4名酒店坐檯小姐吃夜宵之際,用「迷魂藥」將其迷倒,隨後對這4名小姐施暴並劫去錢財。
2003年10月21日,成都某大學年輕女教師許小姐來到城西某派出所報案稱,她在街頭遇到一陌生男子求助,吸入對方呼出的煙之後,迷迷糊糊中,自己的信用卡和手機竟不翼而飛。
近日,蘇州一位賣機電產品的黃先生,據說在抽了兩個男子奉上的一支煙後「迷迷糊糊」,竟以低於自己進貨價100元的價格向對方賣出了18臺馬達,損失了幾千元。綜合《南昌日報》《深圳特區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