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可以是這樣
也可以是這樣
(電視劇都不敢這麼寫)
巧了
前幾天
珠海也有位司機
和交警有奇奇怪怪的緣分
8月11日晚上8點多,華燈初上,夜幕低垂,金灣紅旗鎮路上車輛穿梭。金灣交警來到虹暉路交東成路路口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8點45分,虹暉路西往東方向,一輛蘇G5××71號黑色越野車順著車流駛來。透過擋風玻璃,交警看到開車是位男子,後座還坐著名女子,手一揮示意車輛停車檢查。
出乎意料的是,越野車突然向左變道,找準空隙,企圖逃之夭夭。幾名交警一看不對勁,合力把車攔停下來。▼
男子一看無路可逃,連連擺手,放下車窗說,「哎!哎!我是靠邊!」車窗剛搖下,一股刺鼻的酒氣傳出,交警立即讓男子下車接受檢查。
可男子說著配合調查,腳卻忍不住往路邊走,想跑的小心思藏都藏不住。在交警的重重包圍下,男子還是被帶到崗點前進行酒精測試。下一秒,查酒駕的「名場面」來了,男子抿著嘴含著一次性吹氣管,用牙齒頂住,等半天吹不出氣。▼
聽到交警警告,男子又開始耍賴,「吹了嘛!沒好嘛!」還一直用手推開酒精測試儀。面對不配合的男子,交警直接帶去紅旗醫院抽血,血檢結果為44.5mg/100mL,酒駕。▼
經調查,男子姓伏,52歲,經營一間起重吊裝服務有限公司。當晚8點多,伏某和朋友在紅旗鎮小林村附近一間東北菜館吃飯,期間伏某喝了半瓶啤酒。
飯後,朋友的老婆說有點事情想去一去三灶鎮。伏某自認還比較清醒,抱著僥倖心載著朋友的老婆出發。當他來到虹暉路時,就被交警查個正著。▼
交警進一步調查得知,伏某酒駕竟不是第一次了。令交警哭笑不得的是,伏某第一次酒駕是去年8月11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駕駛同一臺車被交警查獲。真是太巧了,連小說都不敢這麼寫!
2019年8月11日晚上9點多,伏某和朋友約在小林村附近吃飯,那次吃的是湘菜。伏某說他本來沒有喝酒,誰知,朋友趁他上廁所的時候惡作劇,往他的水裡倒白酒,等他發現的時候已經喝完了。
飯後伏某又抱著僥倖心開車回家,結果就在虹暉路被查獲酒駕,數值為28mg/100mL。伏某因酒駕被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記12分,而他的B2駕駛證也被降級。▼
6個月過後,伏某重新去考科目一沒過關,至今還沒拿回駕駛證。沒想到時隔一年,伏某再次酒駕到虹暉路「打卡」了。
一而再,再而三地酒駕,受到的處罰也會更重,伏某因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車上路,且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2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人不能在同一個坑跌倒,但伏某卻是「好了傷疤忘了疼」,不思悔改付出更大的代價。希望各位司機都能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