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春城晚報】;
11月30日上午,文山中院對雲南礦企老闆王華聰被殺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馬壽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處死刑,剝脫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8月7日,雲南文山州知名「億萬富翁」王華聰,在自家門口被車撞傷後遭人殺害。兇手馬壽聰行兇後,隨後打電話報警、自首。經硯山縣法醫鑑定中心鑑定,王華聰系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該案檢方曾3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2次退回補充偵查,最終以故意殺人罪,起訴馬壽聰。
文山州中院在審理馬壽聰故意殺人案時,公訴機關的起訴書:被告人馬壽聰與其兄馬壽興入股被害人王華聰掌控的安瑞公司,雙方發生經濟糾紛,多年未能解決。被告人馬壽聰在得知被害人王華聰不能還錢後,心生殺害王華聰的念頭。
文山中院審理認為:馬壽聰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壽聰死刑,剝脫政治權利終身。
死者妻子馬女士告訴記者,她表示願意放棄150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求,「只請求法院能夠嚴懲兇手,查清是否存在幕後黑手。」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柏立誠
新京報此前報導,2018年8月7日,雲南文山州知名「億萬富翁」王華聰,在自家門口被吸毒人員馬壽聰用車撞傷後殺害,隨後打電話報警、自首。後經硯山縣法醫鑑定中心鑑定,王華聰系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而馬壽聰在案發前10天剛剛回到老家。
因死者家屬對案件事實存疑,此案 「一波三折」。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公訴機關在審查期間,於2019年1月5日、3月20日、5月20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3次;2019年1月19日,退回補充偵查一次,2019年2月19日補查重報;2019年3月27日第二次退回補充偵查,2019年4月19日,第二次補查重報。